菏泽公积金应该如何才可以能够提取

2024-04-29

1. 菏泽公积金应该如何才可以能够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菏泽公积金应该如何才可以能够提取

2.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二、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三、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四、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3. 菏泽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菏泽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开发商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可以用,且是连续交满一年以上)菏泽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菏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具体的可以咨询菏泽邦芒人力。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
5、购买二手住房的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8、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非房屋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菏泽,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提取流程
1、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剩余房款。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剩余房款。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当年的还款总额。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二手住房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菏泽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4. 领取菏泽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及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5. 山东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山东公积金怎么提取

6. 菏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提取流程: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3、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联名卡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卡);4、符合以上提取条件1-3项的,同时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配偶单位盖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5、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或经中心认可的委托证明1份;6、提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哪些情况即使符合提取条件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以下3种情况下,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账户销户或账户转移:1、个人账户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且未解除;2、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3、个人申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清贷款前,只能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一次性提前还清提取及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其他提取业务和本市范围外账户转移均不能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装修住宅和偿还装修贷款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二、能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何办理?1、缴存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但代办人需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在中心现场签写的委托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中心认可的其他委托证明(单位委托)等。2、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接受死亡职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销户提取业务。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办理;除此之外,一般不接受第三人办理提取手续。4、确需委托办理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菏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菏泽公积金提取包括受理申请、审核两个步骤,市直、开发区管理部提取办理地点是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中达地产商务大厦2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1-12号窗口。关于“菏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菏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受理申请,告知是否受理。      2、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二、菏泽公积金提取地点(市直、开发区)      市直、开发区管理部: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中达地产商务大厦2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1-12号窗口。三、菏泽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菏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但可以提取公积金,而且可以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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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菏泽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知识

菏泽住房公积金支取知识问答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购买自住住房分期付款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山东省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剩余房款。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应提供和商业银行签定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正常连续还款的“对账单”、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支取一次,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当年的还款总额。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只有在用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年后,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二手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提供《房产证》、《山东省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且在契税完税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对于不能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原开票机关印章,视同原件办理。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规划证核发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级以上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规划证核发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房屋的总造价。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8、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办理?答: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主户口的原件、复印件及配偶单位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