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交易的交易方式

2024-05-10

1. 场外交易的交易方式

(一)投资者交易与证券公司交易  按照证券公司是否介入非上市证券交易,可将场外交易方式分为投资者交易和证券公司交易。投资者交易是投资者独立完成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无须委托证券公司参与交易,而是直接选择交易对象,协商交易价格,办理证券成交和交割手续。如我国法人股或国家股转让中,往往都是投资者与公司法人股或国家股股东签署和执行股份转让协议完成的,这是投资者交易的典型方式。证券公司交易则是指通过证券公司介入完成证券交易。如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向公司债券持有人购买其所持公司证券,或者证券公司受某投资者委托,代理该投资者向证券持有人收购公司证券。但是,投资者依据证券公司咨询意见进行的证券交易,属于投资者自行交易,不属于证券公司交易。证券公司交易依照证券公司介入方式,又分为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将所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或者投资者将所持证券出售给证券公司的方式。在自营业务中,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证券投资者发生交易,直接充当证券的出售方或者购买方。经纪业务则是证券公司代理投资者或者为投资者利益而买进或卖出证券的业务形式,如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按照指定的价格买进或者卖出证券。在经纪业务中,证券投资者要承担证券交易的风险,证券公司不是证券交易的直接受益人。(二)协议交易与挂牌交易  按照交易形式,场外交易可分为协议交易和挂牌交易两种。协议交易是货币持有人和证券持有人协商完成的证券交易。如证券持有人委托证券公司寻找拟进行证券投资的潜在投资者(货币持有人),通过与货币持有人协商而完成证券交易;再如货币持有人拟收购某种证券时,即可自行寻找持有目标证券投资者并与之协商完成证券交易。挂牌交易则是证券持有人将拟出售证券的卖出价格或者货币持有人将拟买进证券的买进价格列示于价格显示板,要约交易相对方卖出或买进,交易相对方愿意按照价格显示板列示的价格卖出或买进证券时,即可向其发出承诺。挂牌交易是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惯常采取的交易方式,它使得证券公司无须就每笔小额交易与对方反复协商定价,从而有助于迅速完成交易。我国上海以往的地方法规中,曾承认挂牌交易的地位。在挂牌交易中,证券公司即可以借助传统的价格显示板,也可以通过现代电脑网络显示价格。投资者有意依照显示价格买进或者卖出证券的,即可与交易相对方协商完成证券交易。

场外交易的交易方式

2. 场外交易的相关概念

询价交易方式(Over-The-Counter,OTC方式)亦称柜台交易方式或场外交易方式,是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以双边授信为基础,通过自主双边询价、双边清算进行的即期国债交易。场外交易大多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或供销会上某些规定不合理的情况下产生的。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甚至为投机倒把者提供可乘之机。要杜绝场外交易,从根本上说要建立和保持商品供求比例的协调。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此外,由于每个投资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设计出标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数量进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期货交易和部分标准化期权合同交易都属于这种交易方式。商务印书馆《英汉债券投资词典》解释:场外交易英语为:curb trading;kerb trading。名。不可数。①泛指在正式交易机构之外进行的交易,如通过计算机和电话进行的交易;在正常交易时间之后,即闭市之后进行的交易。②美国股票交易所诞生前的交易行为。指当时那些达不到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标准的股票由黄牛在纽交所外的马路上交易,最终形成了美国第二大交易所。参见:积累市场,cumulative market。而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许多形态,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同时,为了满足客户的具体要求、出售衍生产品的金融机构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场外交易不断产生金融创新。但是,由于每个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双方相互负责进行的,交易参与者仅限于信用程度高的客户。掉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柜台交易的衍生产品。

3. 我国的场外交易有哪些形式

我国现有场外交易证券,至少包括以下类型:

  1.定向募集公司发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我国曾批准设立了近万家定向募集公司。目前,除少数定向募集公司增资转变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当数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会法人发行的股权证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属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规限制,但依照协议办理转让依然是实践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我国历史上的两个证券交易系统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发行之法人股股票作为主要交易对象。该两个交易系统已停办,法人股通常以协议方式转让。

  2.公司发起人股股票。从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直至1994年《公司法》实施,我国法律都认可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此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只能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来说,同样存在发起人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份在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在3年期限届满时,发起人股可以协议方式转让。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有些还有待上市的职工股。其中,除社会公众股属于流通股并应进行场内交易外,其余股份均属于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进行转让。根据现行法律,转让发起人股应当符合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其他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仅得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转让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职工股时,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发生股份转让的效力。可见,转让上市公司发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样采取场外交易形式进行转让,而不能按照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规则流通。

  4.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债券的独立法律地位。就已发行公司债券来说,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尚属少数,大多数公司债券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此类转让在性质上,也属于场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债券可以依法办理质押。证券质押虽未形成证券的现实流通,但却使得公司股票或债券具有了发生转让的潜在可能性,同样有赖于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6.不记名证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票和债券有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两种。记名证券应由证券持有人背书转让;不记名证券则因证券交付而发生转让。从实践情况看,公司股票多属于记名证券,公司债券则多属于不记名证券。在理论上,非上市证券的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也属于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确实存在着某些现实特点。它不同于证券交易所,甚至没有类似STAQ和NET了那样相对集中的市场形式,有的学者甚至明确否认证券公司可以办理柜台交易。在此情况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表现形式十分零乱,有时是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交易场所,有时是以股票发行人营业地作为交易场所。在证券公司挂牌收购非上市证券时,甚至无法否认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具有场外交易市场的性质。无论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存在形式如何变化,我国存在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事实,属于不争之理。

我国的场外交易有哪些形式

4.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

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最大的区别在于标准化不同与监管程度不同:【1】标准化不同:场内交易的合约有标准化的合约,场外交易相反。以期货为例,不同月份的合约有统一的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易时间、涨跌幅限制等,而场外交易市场这些条款都可以私下协定。【2】监管程度不同:场内交易由于制度统一、交易更加集中,因此更加便于监管,场外交易比较分散、且灵活性更高,因此不利于监管。由于合约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场外交易的合约的数量往往要更加丰富,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指定自己的合约。拓展资料股票的场外交易在美国,股票场外交易由做市商利用场外交易链接(OTC Link, 由OTC Markets Group提供的服务)和场外交易公告板(OTCBB,由FINRA运营)等交易商间报价服务进行。OTCBB授权其OTCBB证券的OTC链接服务。虽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可以在第三市场(the third market)的场外交易,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通常,场外交易股票不在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反之亦然。OTCBB所报价的股票必须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某些报告要求。SEC对其他场外交易股票,特别是OTCQX股票(通过OTC Market Group Inc.交易)实施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其他场外交易股票没有报告要求,例如粉单证券(Pink Sheets )和“灰色市场”股票。场外交易的股票有可能变为在场内交易吗?有这样的案例,典型的例子是沃尔玛,一开始是在场外交易的,并最终升级到在完全监管的市场上市。1969年,沃尔玛公司成立。1972年,沃尔玛在阿肯色州、堪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密苏里州等五个州开设了分店,开始以场外交易(OTC)股票的形式进行交易。到1972年,沃尔玛的销售额已经超过10亿美元,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股票代码为WMT。同理,原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也可能从交易所退市而在OTC市场交易。如,2018年7月,曾开创中国企业赞助世界杯先河的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因市值过低,被纽约证券交易所摘牌,从纽交所退市,并在纽交所的柜台市场上交易,代号为“YGEHY”。实际上,在美国,大部分企业从交易所退市后,首先会进入柜台市场。如果在柜台市场依然无法生存,则只能通过私人交易进行股份转让;再后则可能是破产,解散清算或者私有化。

5.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

场内交易亦称“交易所交易”,指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股票,只限于上市股票,由于上市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要向投资者公开,故而使投资者有一种安全感。场外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的股票交易。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相比,在公开公司财务方面不那么严格,它是一种非组织性的市场。场外交易的特点是:能为一些不能上市的,但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筹措资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很有吸引力的投资对象。拓展资料:基本简介场内交易也指正常交易时间场内喊价交易,也是交易量比较大、交易活跃的交易时间。场内交易员一般是经纪公司在交易所的席位上指定的交易员,负责全公司提交买卖单等,也就是常说的马甲。场外交易的对称。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方式。席位不是一般的股票持有者可以占位的,它有严格限制的。交易特点①有集中、固定的交易场所和固定的交易活动时间。证券交易所有固定的建筑物作为集中的交易大厅,大厅中设有专门的柜台和座位,以及现代化的电信设备,可有效地进行各种上市证券的交易。各证券交易所都有固定的开盘时间和收盘时间。纽约、东京和伦敦这三个世界上最大的证券交易所的开市交易时间是互相连接的,从而形成了一个全球性交易圈。②有严密的组织管理制度。在会员制交易所,只有取得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才能进入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会员必须遵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制交易所,只有经过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证券商,才能进入交易所直接参加证券交易。上市证券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过批准。③采用公开竞价和双向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一般的商品拍卖,有众多的买者,而仅有一个卖者,竞争只是在买者中间进行。交易所的证券拍卖则既有买者之间的竞争,又有卖者之间的竞争。采取这种交易方式,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价格和保持场内交易的稳定。程序①投资者要买卖某种证券,首先应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②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证券,签订开户契约,载明委托人的姓名、住址、年龄、职业、委托人与经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③证券商随即通过他们在交易所内的代表人和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买进和卖出证券的一切事务。④成交后,由证券商于成交当天,通知委托人准备交割款项和证券。营业终了时,证券商按证券类别与交易所记录核对无误后,就委托成交的同种证券买卖双方就成交数额进行轧抵。将抵消后的差额与交易所办理清算交割手续,随后再与委托人按期办理交割。买者付出现金取得证券,卖者交出证券取得现金。有些交割在买卖成交后立即完成,有些交割则是在成交后几天或几十天内完成。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

6. 场外交易的区别场内

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场内市场是有标准的合约并被监管,而场外交易往往只是交易双方私下的协定,而正是因为不透明,场外市场在本轮金融危机中成为了众矢之的。 但很多金融业人士认为场外交易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7. 场外交易市场是什么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通过大量分散的像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柜台和主要电讯设施买卖证券而形成的市场。而且从交易的组织形式看,资本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市场而言的,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otc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这些市场因为没有集中的统一交易制度和场所,因而把它们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电报、传真及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目前,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概念演变为风险分层管理的概念,即不同层次市场按照上市品种的风险大小,通过对上市或挂牌条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结算制度、证券产品设计以及投资者约束条件等作出差异化安排,实现了资本市场交易产品的风险纵向分层。

场外交易市场是什么

8. 场外交易的特点

(1)交易对象比较广泛。(2)双方议定交易价格。(3)交易方式较灵活。(4)交易场所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