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主要指标有哪些

2024-05-13

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主要指标有哪些

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的总体要求可概括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济性是指支出是否节约;效率性是指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效果性是指是否达到目标。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取向,应围绕这三个要求来进行筹划、组织和实施,并在审计的基础上,提出恰如其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首先,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
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应以财务审查为重点,把握好专项资金的特点和用途,将总体工作目标分解和细化,对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评价。
(一)审查和评价制定的项目计划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经过前期论证,是否存在项目过于分散、平均分配资金、投资重点不突出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内容以及项目规模等问题。如对我地2007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审计时,发现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5509.39万元,当年结余-1187.32元。支出超标准,违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结余应控制在当年度集资基金总额的10%左右的要求。其主要原因,合管办于2007年初对合作医疗资金补偿标准进行了一次调整,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全面提高了报销补偿比例,使07年医疗基金报销支出较上一年有较大增加。
(二)审查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资金的接收、分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资金分配是否以有关政策和规定为依据并严格把关;对资金的使用、拨付和管理是否跟踪反馈,是否按规定专账管理。我地在对农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乡镇未能按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在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现象,未能发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三)对救灾、涉农补贴等专项资金,要审查款物的发放是否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检查分配依据的科学性、标准的合理性。基层发放款、物是否将分配对象和数额公开,发放过程中是否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其次,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性进行审计评价。
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节约有效,应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标准,采用定量定性的分析方法,对专项资金的经济性作出审计评价。一是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同行业标准、历史对比资料以及市场情况等,尽量使标准量化,以利于定量分析;二是要保证一定的调查量,调查抽样要兼顾好中差等多个层面,以保证评价客观和公正;三是看主流、抓重点,使审计结论切合事项全貌,抓住问题要害。
再次、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评价。
专项资金的效率性审计评价,应分别从建成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如期发挥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的问题;并通过走访、实地查看形式,对未按期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等,从检查共性、个性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入手,检查分析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及投资效益。如对我地第六期农业综合开发审计调查发现,某镇科技示范区蔬菜大棚由于设计不够合理,大棚抗风载及雪载能力不够强,受前期风灾影响,造成48个大棚中有6个坍塌,10个部分损坏。且项目区内还存在排水不畅,灌水设备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灌水管道堵塞等问题。另外一“大口井”项目发挥的使用效益不够明显,主要原因是配电设施跟不上,导致建好的储水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形成了资产闲置及损失,审计后,我们从防止项目资金浪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这一目标出发,提出了今后在实施此类项目时,应采取审慎原则,严格管理控制的审计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主要指标有哪些

2.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贫困人口收入增长幅度
资金到位情况
省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投向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
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工作评价
违规违纪情况

3. 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什么新要求?

为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要求,更加准确地衡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修订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

修订的主要变化包括:将聚焦精准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新增“贫困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指标;针对一些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结转结余率”指标的权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执行的考核,强化各地资金监管责任的落实;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同时,明确将违纪违法使用资金情况作为扣分指标等。


希望大家都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什么新要求?

4. 保障性财政扶贫政策目标绩效检验的核心内容有那些

亲,您好!1.针对性:确定面向贫困群体、专项扶贫项目、政策措施等,具有较强的实施针对性。2.明确性:明确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来源、投入范围、待遇标准和政策精准度等。3.有效性:实施后能够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社会效果,并以实际举措予以证明。4.合理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反馈和考核,调整不合理和过分的扶贫政策和举措。5.适度性:须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扶贫政策,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扶贫政策的高效实施。【摘要】
保障性财政扶贫政策目标绩效检验的核心内容有那些【提问】
亲,您好!1.针对性:确定面向贫困群体、专项扶贫项目、政策措施等,具有较强的实施针对性。2.明确性:明确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来源、投入范围、待遇标准和政策精准度等。3.有效性:实施后能够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社会效果,并以实际举措予以证明。4.合理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反馈和考核,调整不合理和过分的扶贫政策和举措。5.适度性:须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扶贫政策,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扶贫政策的高效实施。【回答】

5. 保障性财政扶贫政策目标绩效检验的核心内容有那些

根据资料库显示参阅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点试行办法》第七条,共七条  第七条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定,主要有:  (一)绝对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二)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三)资金到位情况(该指标反映财政国库之间的资金拨付情况);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五)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整村推进的比例;   (六)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七)财政扶贫资金被查违章违纪情况。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解释。 [开心]【摘要】
保障性财政扶贫政策目标绩效检验的核心内容有那些【提问】
根据资料库显示参阅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点试行办法》第七条,共七条  第七条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定,主要有:  (一)绝对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二)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三)资金到位情况(该指标反映财政国库之间的资金拨付情况);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五)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整村推进的比例;   (六)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七)财政扶贫资金被查违章违纪情况。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解释。 [开心]【回答】

保障性财政扶贫政策目标绩效检验的核心内容有那些

6. 财政绩效评价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财政绩效评价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
二是公开公正原则;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分级分类则要求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绩效相关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关系;然后,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其中:财政部门负责拟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对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支出管理。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6)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8)其他相关资料。

7. 财政绩效评价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财政绩效评价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
二是公开公正原则;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分级分类则要求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绩效相关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关系;然后,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其中:财政部门负责拟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对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支出管理。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6)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8)其他相关资料。

财政绩效评价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