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能在郑州用公积金买房吗

2024-05-13

1. 我是外地的,能在郑州用公积金买房吗

郑州市目前已经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在郑州市买房的。

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总结如下:
一、郑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
申请人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
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
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
其他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

二、郑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需提供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借款人需提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我是外地的,能在郑州用公积金买房吗

2. 我的公积金是外地的,想在郑州买房,能用吗

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看申请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操作的话,满足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就可申请。
一般流程如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3.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法律分析:郑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在郑州连续足额缴纳(不能中断)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郑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1、领表咨询。申请人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2、开具证明。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4、开设账户。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5、办理贷款。其他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4. 外地人能在郑州用公积金买房吗

需不需要买房                                           
也不一定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个主要看本人是否需要,而且还要看本人条件是否允许购房。
如果真的需要而且一切就绪就可以购房的。
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户口本,
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
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注意事项:

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升值。
三:社区内部规划。
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
2、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
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
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5.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1、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正式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7、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8、非郑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9、在郑州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0、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6.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法律分析:郑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在郑州连续足额缴纳(不能中断)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
郑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申请人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其他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7.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1、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正式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8、非郑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9、在郑州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0、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45岁(含45岁)、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亡或被宣告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8. 异地公积金在郑州买房条件

法律分析:郑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在郑州连续足额缴纳(不能中断)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郑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1、领表咨询。申请人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2、开具证明。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4、开设账户。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5、办理贷款。其他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