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接手行吗

2024-05-15

1. 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接手行吗

法律分析:破产应该是由破产管理人管理,政府不一定会管的。开发商破产,开发商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接手行吗

2. 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接手行吗

破产应该是由破产管理人管理,政府不一定会管的。开发商破产,开发商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一、强制清算与强制破产清算的关系?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不同之处:
1、申请条件不同。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前提是公司资不抵债;
2、清算组织不同。强制清算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进行;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之处:其目的都是为了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
二、公司清算大概需要多久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破产清算,法律对此均没有时间限制。对于普通清算,法院对通知债权人、成立清算组、公告等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60日进行公告等。这些规定都限制了清算的时间。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更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需要进行破产重整或者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公告等
三、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债权人在得知公司破产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
2、在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毕后,有限公司应当根据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3、对于债权人所申报的债务,破产的有限公司原则上应当对所有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对债务进行分配。
一、宣告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具有破产能力,债务人具有进行破产程序的资格;
2、存在破产的原因,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不存在破产障碍,破产障碍是存在破产原因或者已达到破产界限。
二、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综上所述,进入破产程序的有限公司应当发布公告宣布破产,对于债权人所申报的债务,破产的有限公司原则上应当对所有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对债务进行分配;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政府干预破产清算不合法。违约金不能申报破产债权。
 
1、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节选)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
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十)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二)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4. 政府是否对房产开发商有约束防止破产

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到广大业主的利益,也涉及到政府的利益,不加强法律约束,开发企业随意违规,就会造成社会不安定,损害业主和国家的利益。
一、当前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引发纠纷的特点
当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困难引发大量矛盾纠纷,这些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案件逐年递增,标的额大。
(二)事涉多方利益,矛盾尖锐。
  房地产案件涉案人数一般多达几十甚至上百人,其中既有购房户、农民工,也有民间借贷的出借人,还有一部分系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商。一旦利益受损,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案件覆盖面广,类型宽泛。
目前,部分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引发纠纷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房地产开发商因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导致多个买受人争执房屋产权并与房地产开发商产生冲突引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楼盘开发商一房两卖,分别与两名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为争夺房屋所有权,两名购房人因竞相装修引发械斗,酿成纠纷。二是房产施工方在以较低价格中标后,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问题,或拖延工期至迟延交房引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三是开发商因拖欠承包商工程款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四是债权人或开发商作为债务人本人申请的破产案件,五是房地产开发商资金短缺,为吸纳资金,进行较高利息的民间借贷,甚至借取高利贷,因利息较高,房地产开发商最终无力偿还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5. 开发商申请破产后,违约金谁来赔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发商破产后,违约金是属于普通的破产债权,能不能拿到由实际情况而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开发商申请破产后,违约金谁来赔

6. 开发商破产法院清算完会怎么处理

开发商破产清算结束后,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是在企业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且在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前提下成立的。当然,若通过清算程序,发现企业已实际资不抵债时,企业可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组织。
2、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可随时成立。
3、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来组织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的投资人、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来组织成立的,一般由企业内部机构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人员因为业务关系而相互配合,其作为独立机构的特性不像破产企业清算组那样明显。

7. 开发商破产如何清算

一、破产清算的定义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破产清算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二、破产如何清算
开发商同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一样,也适用于这一程序。
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
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美国),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现金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登报声明。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三、业主是否有优先清偿权
如果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那业主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业主购买期房,缴纳了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破产,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以及利息。
开发商破产,法院一旦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之前发生的债务,只是普通债权,无法优先清偿,只能等到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能清偿。

开发商破产如何清算

8. 开发商破产如何清算

一、破产清算的定义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破产清算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二、破产如何清算
开发商同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一样,也适用于这一程序。
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
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美国),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现金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登报声明。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三、业主是否有优先清偿权
如果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那业主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业主购买期房,缴纳了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破产,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以及利息。
开发商破产,法院一旦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之前发生的债务,只是普通债权,无法优先清偿,只能等到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能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