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股权质押融资是利好还是利空

2024-05-09

1. 了解一下股权质押融资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股权质押视具体的情况分析,可能利好也可能利空。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该是中性消息,是公司缺少资金进行融资的一种行为。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股份质押一般体现出公司的现金流不足,也表现出公司短期内需要资金经行项目经营以及投资。一般情况理解下,股价下跌是大概率的。但由于市场有主力的存在,股价的走势不能常规化理解,更多的是利用心理从而进行人为操作。
二、股权质押可能利好的方面:
(1)质押公司股票之前,银行要对被质押的股票进行审计评估,包括财报、实地考察、市场调查了解。还包括股票的机构持股情况、投资者的反映情况,股票在市场的运行、波动等情况;对股票波动大,尤其是可能向下的股票,都要进行充分的估计,以确定质押标的的安全性,降低银行放贷风险。最后得到认可,才能确定质押贷款给公司。这无疑是银行为投资者做了一次目前股票价值的重要鉴定——银行放贷,他们的审核应该比目前新股发行还慎重其事。
(2)质押后,市场大幅减少了流通盘,有利于市场减负,增加活跃度。例如大股东质押了5300万股。目前市场最多只有25604万股可流通盘,其中还包括被大股东持有的5916万股。因此目前实际流通盘仅19668万股,减持有利于机构少动用资金去运作。
(3)公司大股东发出看好目前股价、希望机构进来的信息,控股股东融资,不但没有用减持的方法,还公开锁定了大量的股票交给银行。
(4)目前市场上已经开始有很多股东采取质押融资的办法去打新股,这种方法三全其美。既可以盘活资金不喜欢轻易抛售自己认为低估值股票,又可以实现再投资收益,也不会再轻易减持套现了。
以上是对股权质押融资是利好还是利空的解答。

了解一下股权质押融资是利好还是利空

2. 股权质押融资的影响

(一)质押公司股票之前,银行要对被质押的股票进行审计评估,包括财报、实地考察、市场调查了解。还包括股票的机构持股情况、投资者的反映情况,股票在市场的运行、波动等情况;对股票波动大,尤其是可能向下的股票,都要进行充分的估计,以确定质押标的的安全性,降低银行放贷风险。最后得到认可,才能确定质押贷款给公司。这无疑是银行为投资者做了一次目前股票价值的重要鉴定——银行放贷,他们的审核应该比目前新股发行还慎重其事。
(二)质押后,市场大幅减少了流通盘,有利于市场减负,增加活跃度。例如大股东质押了5300万股。目前市场最多只有25604万股可流通盘,其中还包括被大股东持有的5916万股。因此目前实际流通盘仅19668万股,减持有利于机构少动用资金去运作。
(三)公司大股东发出看好目前股价、希望机构进来的信息,控股股东融资,不但没有用减持的方法,还公开锁定了大量的股票交给银行。
(四)目前市场上已经开始有很多股东采取质押融资的办法去打新股,这种方法三全其美。既可以盘活资金不喜欢轻易抛售自己认为低估值股票,又可以实现再投资收益,也不会再轻易减持套现了。
一、股权质押融资属于债权融资吗
股权融资并不属于债权融资,股权对于企业而言是属于对企业享有的权利,而债权是对企业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中小企业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在具体操作中,中小企业通常由公司股东等股权出质人出面,以其所拥有的有权处分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直接将资金借给出质人,就使金融机构拥有股权质权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明显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目前还只是针对注册资本数额较大、实力雄厚、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提供这种贷款服务,把资金直接借给出质人。更多的情况则是中小企业寻找一家有较高信誉度的担保机构作为保证人,由金融机构将贷款借给保证人,再由保证人提供给中小企业。
(二)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这类中小企业多为公司制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中小企业会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然后再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达到融资目的。据调查,由于此种形式比较符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在风险控制方面能够得到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的认可,因此受到中小企业的普遍欢迎。
(三)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
随着公司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公司之间的相互转让股权事项也越来越多。根据工商机关的调查和统计,中小企业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的数量近年来迅速增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甲公司控股股东将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在协商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还款协议。为确保还款协议顺利履行,甲公司的股权转让方以股权出质登记方式进行反担保。乙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先将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作为付款的担保,待还款结束后双方再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3.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股权质押类产品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1.概念股权质押类产品本质上属于信贷资产类产品(融资),股权质押只是这类产品的担保形式; 而股权融资类产品是指将募集资金融资到股权或收益权当中的产品。
2.风险股权质押类产品的风险包括企业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而导致的再融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一般来说本金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大于后者; 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回购能力的高低。
3.担保方式信贷类产品的担保方式除了股权质押外,还包括政府担保、企业担保、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方式; 而股权融资类产品的担保方式本身就包括了股权质押。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1.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2.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3.担保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融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4.资金融出主体不同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5.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6.产品属性不同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8.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不同就个人融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4. 我想了解下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怎样的

1大股东动向

因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越来越多的大股东正寻求以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补充流动资金的一种手段。
作为内幕消息横行的市场,大股东的动向一直是股民关注的焦点。而“股权质押”,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展资本运作的一种工具,在A股市场已经相当普遍。因此,透过“股权质押”来分析上市公司后续的动向已经成为投资决策时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2质押率和平仓线

由于股票质押贷款属于高风险的贷款业务,在市场波动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的局面。因此,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需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一般而言,警戒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20%。目前市场上通用的标准有两个分别是160%/140%和150%/130%。此外,一般券商和信托公司会按照股票的类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融资。比如主板的股票质押率可能在5成多,中小板的4成,创业板的3成。
比如一只股票是10元,质押率为40%,预警线为150%,平仓线为130%,那么预警价格=10*40%*150%=6元,即股票价格下跌40%;平仓价格=10*40%*130%=5.2元,即股票价格下跌48%。
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内被冻结,如被冻结股票的市值降至警戒线时,则要求大股东追加保证金或补仓;一旦手中股票全部质押完毕,就只能追加现金或是出售质押股份。如果被冻结股票的市值已由警戒线跌至平仓线,在客户仍没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贷款机构则根据协议相应予以平仓,以偿还贷款本金及费用。
3如何分析?

大股东质押股权属于正常现象,对股票价格影响中性,但是由于涉及到大额资金的流动,因此大股东质押股份的意图是好时坏,就会对股价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一般而言股权质押融资有助于大股东盘活资产,促进公司扩张,把股票市值做上去,利好股价;但是如果是限售期内频繁质押,为了以后解禁期能减持套现,那么就可以认为,大股东其实是在寻求退出渠道,利空股价。
股权质押比例低的大股东,维护股价的意愿不太高,这种情况就要分析大股东融资的用途是什么,一般而言都是中性偏好,如果涉及到一些兼并收购,重组增发的类型则是对股价大大利好。倘若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则意味着公司资金紧张,公司维护股价的动力要大一点,也会在股价相对低位进行增持,以维护警戒线。
由于股权质押融资比银行贷款周期短,手续简便,因此往往是大股东融资的主要渠道。在股权股权质押前大股东为了获得更多的贷款,上市公司往往会发布一些利好消息,利好股价。而股权质押后,股价失去上涨动力,回落的概率比较大。当股价下跌到一定阶段,大股东会利用上市公司发布一些利好消息,或者增持股份,促进股票价格维持稳定。如果大股东持续进行质押,通过借新还旧的手段融资,那么就会持续把股价维持在上升通道之中,而且在股价拉升前,还会提前解除质押,等股价上涨后再继续质押。
4有何坏处?

在熊市中,股票质押占比过高的大股东,很可能会面临无法追加担保的困境,如果融资款项一旦无法清偿,股权被债权人申请冻结或被法院强制拍卖,将不仅影响到大股东的持股地位,也会给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特别是遇到股灾时,这种效应会叠加,进而形成恐慌效应,加剧股价崩盘。不过上市公司通常都会用停牌这个手段来维护股价,股票质押爆仓的现象并不多见。

5. 股权质押融资的优点

一、股权质押融资分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但是,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
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是可用来抵债或质押的优质资产;但是资产负债率很高。
二、股权质押融资比例的标准是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股权出质的风险有什么
股权出质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质量就像股权转让一样,质权人接受股权质量意味着从质权人手中接受股权的市场风险。股价波动的频率和幅度远远大于传统的担保实物资产;
2、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法律风险现行股权质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着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则的优先受偿权不同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具有特殊性。
二、质押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股权质押在我国的合法的,通过对有价值的股权的抵押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流,并进行合法的投资或者生产经营。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质押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其可以运用股权质押的标准,如果超过股权质押的标准的,则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公司股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权质押的操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融资的优点

6. 股权质押是否是融资行为

股权质押是一种融资行为。股权质押是有担保期限的,股权质押登记时间一般与主合同登记时间相同,也可以不同,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该怎么设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该的设定: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人和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可以转让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三、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法律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风险: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质押物处置时的风险,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等。防范:谨慎选择质押物;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
1、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2、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3、担保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融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4、资金融出主体不同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5、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6、产品属性不同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7、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不同就个人融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8. 股权质押是否是融资行为

股权质押 是一种融资行为。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 质押 ,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 债务人 到期不能履行 债务 时, 债权人 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 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 孳息 ,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 汇票 、 本票 、 支票 ;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 提单 ;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 注册商标 专用权、 专利权 、 著作权 等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