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是什么

2024-05-10

1. 到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是什么

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1、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2、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3、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日期的偿债方式。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1、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发行额的一定比例,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2、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1、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2、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摘要】
到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是什么【提问】
亲,您好您好是到期债券【回答】
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1、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2、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3、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日期的偿债方式。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1、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发行额的一定比例,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2、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1、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2、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回答】

到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是什么

2. 债券到期后要还本付息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债券到期后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因为债券也是属于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所谓债券就是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了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ri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严格来说是属于一种金融契约。所以债券到期后是必须要还本付息的。【摘要】
债券到期后要还本付息吗【提问】
债券到期后要还本付息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债券到期后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因为债券也是属于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所谓债券就是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了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ri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严格来说是属于一种金融契约。所以债券到期后是必须要还本付息的。【回答】
债券到期是指投资者投资的债券已经到了要求的期限了,发行债券的主体需要在债券到期ri对投资者尽还本付息。对于投资者来说,在债券到期ri就可以拿回投资的本息了;对于发行债券的一方来说就是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债券投资都是有固定的期限的,不同的债权的偿还期限是不一样的的。一般传统的债权期限是在20年至30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债券的期限缩短为7—10年,短的则是几个月,长的则有几十年。债券根据时间来划分,是可以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的。【回答】
需要的哦亲亲【回答】

3. 什么是本期到期债务

法律分析:本期到期债务是指通常不能展期的,必须如数偿还的到期长期债务和到期应付票据。
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
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以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什么是本期到期债务

4. 本期到期债务是什么

本期到期债务是指通常不能展期的,必须如数偿还的到期长期债务和到期应付票据。
第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
第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以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其中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如下:
1、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5. 债券持有期与到期期限

这个首先我们要明白债券的几个基本概念首先,债券发行的票面价格是100,一般也会标明相应的利率,以及发行的期限,即到期后,由发行人按照约定的利率还本付息。当然,这里指的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利息也有按季度,年等付息的类型。
其次,债券持有期是购买债券者从企业开始发债或者从其他债券持有人那里购买后卖出或发行人对付之前的时间短段我们成为持有期;而到期很明显就是上文提到的,债券发行规定的时间到了,这时,发行人就要按照约定的利率去还相应的款项。
一、债权债务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相关情况
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如果欠条上并没约定还款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所以你有权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自你要求对方还款,而对方不还款的时候起,你此时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自这个时间起开始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一直没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即索要过欠款)的话,那么最长的受法律保护时间为二十年。

债券持有期与到期期限

6. 为什么息票债券持有期等于到期期限的时候回报率等于到期收益率?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公司先是发行债券给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给债券定价。你的C = coupon rate    i=YTM    面值=1000
当ytm大于coupon rate的时候 npv 就会小于1000的面值 
公司800=C/(1+i)+C/(1+i)^2+...+C/(1+i)^n+1000/(1+i)^n 是没有错的。

所以说 息票债券持有期等于到期期限的时候回报率等于到期收益率!npv=800就是原先假设ytm是不变的,这是条件

就是说ytm不变,息票债券持有期等于到期期限的时候回报率等于到期收益率
是这个意思

所以不要钻牛角尖啦~

7. 为什么一年以内的债券到期收益率和到期本息和不一致?

到期收益率:是指你投入的本金与收益的比率。

利息:是指持满整个债券周期的按票面年利率计算的现金收益。

两个是不同的概念,例如某1年期债券的利率是3%,面值是100元,到期后可以得到3元的利息;因为该债券利率高于市场利率,受投资者欢迎并追捧,那么价格就会上涨,如果你高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去购买,假如101元,那么你投入101元的本金,得到3元的利息,那么到期收益率就是 3/101*100%=2.97%。那么到期收益率与利率3%就不一致了。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为什么一年以内的债券到期收益率和到期本息和不一致?

8. 债券利的本付息期怎么理解?

首先纠正你一个概念性的错误,零息债券不是没有利息的债券,而且是指打折出售,但给付时按票面额给付的债券。这中间的差价就是利息。如果你问别人借钱,还不给利息,谁借给你啊,呵呵!再说一下应计利息,债券利息不归销售者所有,那就有个问题,如果在起息日以后,债券还没卖出去,但按照规定,起息日后债权人就要开始计算利息,所以这些债券虽然未售出,但也已经具有了利息,并且在出售时,购买者需要补偿这些利息给销售者,这个补偿就是应计利息了。举个例子,如果发行一个100元的债券,利率为每天1%(高的离谱,但为了举例方便),30天付息1年还本。起息日前你购买的话,你可以以100元购买到,并且在起息日后每天得到1元钱的账面利息,30天后拿到现金。一年以后归还本金。这个债券交易很清楚。但你是在起息日后的第5天去买的,那你就不是付100元了,而是要付105元,这5元就是应计利息,在持有25天后,你也会得到30元的现金,扣除你购买时的5元,你的债券利率还是1%。如果你在第30天,也就是除息日那天购买,付多少钱呢?还是100元,因为这张债券已经开始了下一个计息周期,其本身没有应计利息,所以你也就不用支付补偿费用。这样说应该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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