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的概述

2024-05-10

1.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的概述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是省教育厅颁发的旨在促进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监看发展的管理规程。有利于一般教育向特色教育转变,由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和终身教育转变。有利于开创山东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为科教强省、富民兴鲁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的概述

2.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的介绍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共八章、三十四条(含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3号),为加强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该规定公布之日起,学校在两年内仍未达到该规定要求的办学条件,应改办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终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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