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什么职权?

2024-05-10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什么职权?

股东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什么职权?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下列十二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哪些

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上述职权,都是公司的重大事项,也是公司股东最关心的权利。涉及股东职权的还有下列情况:1、在其他法律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法执行;2、依照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决定,也是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比如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就可以作出具体决定;又比如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清算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就可以对若干具体事项作出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2、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一、百分之33个股怎么得
占股百分之三十三说明在该公司的出资比例,将来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享有其他的股东权利。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二、公司要有分红权法律如何规定
公司法分红权相关规定内容:全体股东约定分红方式的按约定分取红利;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的分红权指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企业股东可以将分红权转让或赠与给其他人。受让人或受赠人仅仅成为该产权的受益人,不拥有该产权的其他权力。
三、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吗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哪些

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可以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分为以下几类:
1.投资经营决定权
这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作出决定。
2.人事决定权
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有权予以更换。
3.重大事项的“审批权”
重大事项审批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审议批准工作报告权。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2)审议批准经营管理方面方案权。即公司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批。
4.重大事项“决定权”
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5.公司章程修改权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因此应当由股东会修改,而不能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修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其他职权。
这里的其他职权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确定的其他特别的职权。

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有限公司的注册要求
1、股东合乎法定人数
(一)一般来说,法定股东数须是五十人之下。
(二)特殊状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能够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实施认缴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即,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最低实缴注册资金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成立公司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宜。
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可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可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该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可虚高或是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可少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一同制订章程
公司章程是有关公司组织以及活动的基本规章。制订公司章程不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必需,还是方便外部监管和交往的必需。
公司章程应该注明的事宜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字、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以及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宜与清算办法、别的事宜。
4、建立合乎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必需有自个的名字。成立公司名字时还必需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就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5、有固定生产经营地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地能够是公司的住所,还可以是别的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就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成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包括哪些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有什么区别
股东会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的股东会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所以对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的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决议的最终结果得出就是决定。
二、股东会召开程序
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