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24-05-15

1.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失业金在领取时限及发放都有哪些标准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3.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业务指南
  1、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5、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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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4.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知识要点:主动辞职,是没有权利领失业保险的。

  失业保险业务指南
  1、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5、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5.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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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月提交资料并审核备案通过的话,次月就可以领到失业金了。一、重庆2017年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是多少?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后可以领到保险金?【回答】:今年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1050元/月,一般办完手续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发放。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1、城镇户口: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合同原件等资料到街/镇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待遇领取手续。2、农业户口:申请人携带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失业职工介绍信到社保分局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6. 重庆市最新失业金发放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有哪些?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比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比例】一、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二、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失业金在领取时限及发放都有哪些标准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三、重庆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四、重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五、重庆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六、重庆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原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领取办法: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一、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
2、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
3、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4、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8、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
以上材料只收一份,交到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二、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3、原单位失业保险有欠费的,需缴清欠费后才能享受失业金。
4、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5、外地转入的领取失业金资料必须用档案袋加封,本人不能私自拆封。
6、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将视为再就业,停止发放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7、领取失业金期间,每月10-12日(节假日顺延),由本人持《失业保险金发放登记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所,办理签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超过60天不签到报告再就业情况的,停止发放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8、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就业局缴纳,失业金领取结束后及时到医保局续保(一般提前1月停交医保)。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8.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 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 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 社会保险法 》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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