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关系对社会主义和谐的建设有何影响

2024-05-16

1. 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关系对社会主义和谐的建设有何影响

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的反思,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直接原因,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据。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对这个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在实践中对二者的协调和平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落实中央决策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和纠正一些片面的或错误的认识和做法。
      一种倾向认为,强调社会发展,就是代替甚至否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的人提出“双中心”论或“多中心”论,认为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对此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纠正,现在要转变为经济和社会“两个中心”或经济、法制、社会、人的全面发展等“多个中心”。还有的人提出用“更具时代价值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代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认为前者是对后者的“发展和合理的扬弃”。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生产力发展的最终决定作用,割裂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始终不能动摇的,特别是对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否则,就只会有“极端贫困的普遍化”,“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就不能保住改革开放的成果,更谈不上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    改革开放28年后,发展生产力和发展经济仍然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我国经济在连续多年快速增长后,继续保持强劲发展的难度加大,经济发展问题更为复杂和艰巨。新世纪头20年,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机不可失,稍纵即逝。所以在发展问题上,任何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背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的。
      另一种倾向是,在科学发展观提出后,各地把社会发展提上了日程,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仍然重经济增长特别是GDP增长、轻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的人总以为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其他社会问题都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仍有偏差,总以为抓经济增长是实的,抓社会发展是虚的,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对立起来,没有充分看到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会阻碍经济的长远发展。目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很多不协调,公共财政对经济的投入和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严重不成比例。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4年人类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用于教育、卫生保健的公共开支占GDP的比例,在2001年前后,瑞典、丹麦、法国、德国和古巴等国家为13-15%;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约为10-12%;俄罗斯、巴西、韩国、泰国等国家为6-7%;中国为4.5%,甚至低于印度的5.0%。    当然,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我们不能把上面的衡量比较标准和数据绝对化,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是较为突出的。全党全社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方面要聚精会神地搞好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要真正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落到实处。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制定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转变发展观念,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真正造福于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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