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新三板必备功课 怎样才算"好"企业

2024-05-08

1. 申报新三板必备功课 怎样才算"好"企业

新三板业务的挂牌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
、股份制改造
 
 
 
新三板市场主要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目前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
动股改程序。根据《试点办法》的要求,拟挂牌公司需成立满两年,为保证公司业绩的连续性,拟挂牌公
司应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即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挂牌公司进
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挂牌条件以及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
程。
 
 
 
主办券商针对拟挂牌公司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
至少包括注册会计师、
律师和行业分析师各一名,
并确定项目小组负责人。项目小组制定项目方案,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及拟挂牌公司之间的关系,跟进项目
进度。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项目小
组复核《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以财务、法律和行业三个方面为中心,开展对拟挂牌公司内部控制、财务风险、会计政策稳健性、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的尽职调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理顺关系,与拟挂牌公司、中介
机构通力合作,彻底解决拟挂牌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问题,建立健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协助公司制定可行的持续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上市和资
本运作观念,把握企业的营利模式、市场定位、核心竞争力、可持续正常潜力等亮点并制作《股份报价转
让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申报材料。
 
 
 
3
、证券公司内核
 
 
 
这是新三板挂牌的重要环节,主办券商内核委员会议审议拟挂牌公司的书面备案文件并决定是否
向协会推荐挂牌。
 
 
 
主办券商新三板业务内核委员会对前述项目小组完成的《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及《尽职调查报
告》等相关备案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关注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
拟推荐公司进行了勤勉尽责的尽职调查;发现拟挂牌公司存在的仍需调查或整改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
同意推荐目标公司挂牌的,向协会出具《推荐报告》。
 
 
 
4
、报监管机构审核
 
 
 
这是新三板挂牌的决定性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查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协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
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核查拟挂牌公司是否符合新三板试点办法和挂牌规则等规
定,如有异议的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无异议的,则向主办券商
出具备案确认函。

申报新三板必备功课 怎样才算"好"企业

2. 新三板股权明确的意思?

新三板
要求
股权
明晰,意思包含广泛,鉴定来说,就是股权的
所有人
权利
没有瑕疵,没有潜在
纠纷
,出资充实,不存在股权代持等
第三人
主张权利的
情形
。原因在于,新三板的要旨在于股权公开转让,是面对广大
投资者
的,要保证以后拟挂牌转让的
股份
不存在潜在纠纷,保证拟转让的股份是“健康”的。券商出具的是《公开转让说明书》正是说明了这点。
上市公司
的叫《
招股说明书
》。

3. 新三板作用的直击新三板-新三板操作实务书

直击新三板是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刘光超主编、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介绍“新三板”的书。“新三板”通过四年试点后,在全国范围逐批扩容。本书兼顾了实务性和前瞻性两大特点,不仅从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角度和国内外场外市场对比角度详细解读了“新三板”,并深度介绍了“新三板”规则和操作实务,还对中关村现挂牌企业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推出了经典案例,同时,还前瞻性地就“新三板”的扩容、转板通道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开放性探讨,即有助于企业、投资者了解“新三板”,具有实务操作上的借鉴意义。

新三板作用的直击新三板-新三板操作实务书

4. 企业新三板的企业上新三板总则

为规范证券公司从事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公司”)股份代理报价转让业务,做好园区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报价转让试点工作,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企业上新三板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园区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以下简称“报价转让业务”) ,适用本办法。2.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园区公司等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本办法及有关企业上新三板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3.证券公司应勤勉尽责地开展报价转让企业上新三板业务。在代理客户报价转让前,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向企业上新三板客户充分揭示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的风险,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客户应尽劝阻义务。4.证券公司应督促挂牌公司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规定的最低信息披露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可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5.挂牌公司股份必须通过代办系统报价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6.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7.下列用语的含义为:⑴“企业上新三板报价系统”是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⑵“企业上新三板报价券商”是指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⑶“企业上新三板主办报价券商”是指推荐园区公司进入代办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⑷“企业上新三板挂牌公司”是指经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协会备案后,其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园区公司。

5. 新三板企业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转板

首先,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如前所述,我国实行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这就从制度规定了这样一种体制,那就是证券交易所有决定是否让已经经过证监会公开发行批准的企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权力。因此企业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
按照沪深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万元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本超过4亿元的,这一比例是10%);创业板则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
对于转板问题,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包括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现行《证券法》有关市场体系的规定主要是立足于交易所市场,欠缺对多层次场外市场的整体设计,对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包括场外和场内)之间的转板机制缺乏基本规定。其次,还应调整现行《证券法》有关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发行条件、发审委制度等相关规定,实行更加灵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目前新三板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等仍有待完善。因此,在现阶段,企业由新三板向创业板、主板等板块转板就不可操之过急,而是要循序渐进,逐步采取措施促进新三板本身不断完善,从而为转板创造条件。
第四,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如果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转板进入创业板等板块进行上市,那么管理层需要防范新三板转板过程中的监管套利问题。
因此这也需要进行整体设计,协调好证监会、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其他层次场外交易市场的关系,理顺各种机制,防止监管套利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的发生。

扩展资料我国对公司公开发行上市采取核准制,因此,企业欲从新三板转板到创业板等板块上市,必须要经过证监会的公开发行的核准。这也是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来看,这个条件已经具备。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按照规定,需要证监会核准其可以公开转让。在现阶段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等同于核准公开发行的情况下,企业实现了在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获得了证监会的公开发行的批准。如果企业不公开发行新股,那么企业从新三板转板到创业板等板块进行上市,就不需要证监会再进行核准,这就扫除了企业在交易所上市需要证监会公开发行核准的障碍。
虽然我国对企业上市采取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理论上讲,经过了证监会批准后,需要经过交易所的批准才能在交易所上市。但是在现阶段,获得了证监会核准上市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这就使企业通过在新三板挂牌然后再转板到创业板等板块上市在理论上已经可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新三板

新三板企业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转板

6. 新三板股权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股权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介绍,新三板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拟挂牌企业可在挂牌前施行股权激励,具体可采用员工直接持股、借助持股平台(包括公司和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等模式。直接持股模式手续简单,但激励对象即直接股东发生变动时需要修改申报材料,而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则可避免。另外,间接持股可防止股权过早过于分散,有助于保持中小企业初创期控制权的稳定性,以及决策的效率。就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两种间接持股方式比较,由于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因此有限合伙形式的持股平台更具有税负方面的优势
股权激励是为充分发挥人才潜力、实现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股权激励计划已为不少拟挂牌企业及挂牌企业所用。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

7. 公司上新三板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4.资产要求:无限制。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新三板条件是什么?

8. 新三板与股权有什么联系吗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股权可能是新三板股权,也可能是其他板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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