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义

2024-05-15

1. 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义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可分类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两种形式,在国外还有有限责任合伙制(LLP)。 在中国,政府发给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在社会上承办会计业务的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1928年,国民党政府规定,经会计师类科高等考试或会计师检核合格,取得会计师资格,领有政府机构发给的会计师证书的,可以充当会计师。会计师向省、市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后,可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951年10月24日颁发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规定经所在地市工商局或县人民政府核准的会计师,得以会计师名义在当地市(县)执行业务,或者联合组成会计服务所执行业务,但执行业务时,应由会计师个人署名负责。后因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种会计师制度逐渐失去作用,名存实亡。1980年,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实行对外经济开放政策的需要,财政部于12月23日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按照规定,会计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承办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业务的独立单位。成立时,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查批准,平时应受其监督。会计顾问处承办下列业务:①检查会计账目,提出查帐报告书;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④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⑥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工作;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在美、英、日、法、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很快,而且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起来组成规模庞大的合伙公司。有些公司已成为国际性组织,分支机构遍及世界各地,其业务从过去的审计、代申报税金、公司登记、股票管理、公证、诉讼代理人、遗嘱执行人、破产清算人等,发展到全面提供经济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咨询服务,业务内容已大大超出会计范围。其中,一些较大的国际性合伙公司在中国已设立了常驻代表处或派驻了常驻代表。 在中国,社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地位的认可,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史过程,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也走过了一条坎坷不平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三资企业应运而生,客观上要求按照国际惯例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进行独立审计。一批老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用自己的知识为刚刚兴起的市场经济服务,如1981年新中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产生。随着1992年后市场体制在中国的建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空前活跃,人们也把会计师事务所看作盈利性的第三产业,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许多政府部门加大了支持的力度,竞相创办会计师事务所,并不断追加投资、充实人员、规范制度,促进了会计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来,人们开始认识到: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基,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实现政府职能转换,构建市场经济机制,重新调整社会分工,促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会计师事务所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区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标志。会计师事务所不应仅仅视为市场经济的服务所,追逐盈利的第三产业,更是担负着历史赋予特定社会职能的市场经济独立主体。为此,就必须把会计师事务所办成真正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尽快实现其职能到位,1999年以来政府管理部门断然采取措施,促其加速完成了脱钩改制。回顾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它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地位。 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下,会计师事务所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具有法定社会职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由于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和微观主体经营活动的逐利性,国家总是通过立法和政府制定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人力政策及一系列行政法规实施对经济的调控,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职能就是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经营结果进行规范调整,从而使国家的意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实现,使“法制”过渡到“法治”,“以法治国”转变为“依法治国”,把企业的经营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最终达到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目标。因此,会计中介机构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一、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在世界发达国家,会计中介机构被形象地比喻为“经济警察”。1997年,自国有企业的年终财务决算全部交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微观经济领域,会计师事务所的活动空间得以扩大,监督作用得到加强。三资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必须经注册会计师核准后,才能在法律上生效,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人也才能据此对企业实施管理和作出决策;所有法人企业和非法人经济实体的资本金,必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核实后,工商部门才能批准其成立。在宏观经济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可按照政府的特定需要进行专项监督,如对财政收入是否按规定级次划分,是否依法征税进行检查,对近年来出现的非法集资案、经济诈骗案进行清理追索,对有关部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国家拨付的生产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等等。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使注册会计师成为活跃在中国经济舞台上的一支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二、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者。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独立审计,首先要对企业遵守制度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一方面对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遵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判断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从而确定抽样审计的范围、样本数量和审计重点。注册会计师在这个审计阶段,实质上是对企业依据内控制度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和实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裁定,从而使企业行为得到规范,并步入良性发展的道路。因此,在国际上也把注册会计师称作“经济裁判”。三、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鉴证者。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符合性测试之后,要对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和鉴定。一方面对企业资产负债的质和量进行检查核实,从而确定企业的真正规模、实力和资信状况;另一方面,对企业收入费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从而核准企业利润,确定其应纳税额。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资产、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确定是否批准其发行上市。在上市运作以后,投资人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经营成果,决定投资额的增减和利润的分配。由于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国外也会把会计师事务所称作“经济法庭”。四、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受托的经济责任关系,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转移到经营者手中,这就要求独立于二者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地评价、确认和反映经营者业绩,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依法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直接影响着股东的信心,决定着股票的价格、公司的兴衰和经营者的命运。虽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来自被审企业,由经营者决定,但它的生存与发展主要受制于能否依法执业。面对投资人与经营者、法与利的矛盾冲突,会计中介机构往往选择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到对国家、企业和投资人负责。因此,注册会计师常常被人们称为“经济卫士”。五、资本流动的引导者。在资本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向社会披露募股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预期收益等信息,引导股民的资本投向。在股票上市流通后,则通过公布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引导资本的流动。在直接投资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间的合资、参股、控股、购买等投资活动,通过资产评估、价值认定、财务审计加以规范和引导。在间接投资领域,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则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资信的评估和抵押资产价值的评定做出决策。当今会计师事务所对资本流动已从间接引导过渡到直接引导,”五大”的融资代理业务发展迅速,已显示出其他中介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突破了传统的业务,职能作用在不断扩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在资本供应者和资本需要者之间充当信息中介,把资本引向优势产业,使资本的所有者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实现资本盈利性和安全性的统一。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组织形式的选择,就世界范围来看,会计师事务所有多种组织形式。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组织形式。本文拟对这两种组织形式进行比较,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寻找出一种适合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的比较: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定,以个人财产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并且,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出资者所负的责任不同。在合伙制形式下,当合伙制事务所发生索赔案件时,合伙人首先以事务所的合伙财产按其承担债务的比例来清偿。如果不足,则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并且,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制对投资人的约束力就要小得多,事务所的财产与出资者的个人财产分离,出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比合伙制小得多。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近二十多年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总体竞争力有了很大提高。截至2012年3月31日,全行业共有事务所8023家,注册会计师97472人。12家大型事务所获得H股审计资格。此外,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有70家事务所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90家;49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设立64家。为鼓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我国政府先后发布实施了《关于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等若干政策,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发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引领推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发展。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体系正日益完善,执业准则国际趋同,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扶持力度明显加大,以及国内外经济合作加深产生的对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迎来转型发展与跨越的关键时期。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但在具体做法上已出现多种形式。注册会计师服务行业是服务改革开放和证券市场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超过350万家。(一)国有所。即所谓的“挂靠所”。中国在开创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初,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挂靠于某一国家机关而建立起来。(二)合伙所。合伙所是《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一种形式。该法允许个人合伙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其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组建的首选形式。(三)合作所。合作所是由从业人员发起组织的,承担有限责任的,集体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上海的浦东事务所就是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投资12%,上海市南市区审计局工会投资12%,事务所员工投资76%成立的。(四)有限责任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五)集团所。(六)个人所。深圳注册会计师条例中规定:有10年以上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可申请设立个人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义

2. 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         1.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源分析
         (1)有形资源。有形资源可以分为物质资产和财务资产。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物质资产通常包括事务所所在的办公室,以及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室设备。财务资产是指事务所所占有或拥有的货币形态的资本。有形资源只会因事务所的规模不同而造成差异性,是可替代可模仿的资源,也不具有稀缺性。所以说,有形资源不能构成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2)无形资源。无形资源是指能够为企业创造收益,但不具有独立实物形态的资产。事务所的无形资源主要包括:品牌、公众形象、专有知识和经验、企业文化等。每个事务所的无形资源都不同,所以这些就属于差异性资源,可以构成事务所的竞争优势。
         (3)人力资源。余玉苗等认为事务所的人力资本可分为通用人力资本和专用人力资本。通用人力资本指事务所的一般审计人员,而专用人力资本指对事务所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本文定义这部分人为事务所的核心人力资本。
         2.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定位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是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本。
         核心竞争力理论的概念及其特征         1.核心竞争力理论的概念
         核心竞争力的概念是1990年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默尔在《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文中首先提出来的。此书对核心竞争力的定义是:“在一个组织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关于怎样协调多种生产技能和整合不同技术的知识和技能”。
         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1)应变力和延展性。能够为顾客提供根本性、关键性的效用和贡献,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价值。顾客的消费心理以及价值判断标准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若企业核心能力是固化的或者扩展空间有限的,就难以产生持久的效力和作用。同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一领域或某种产品,而是能够为企业在多个领域和相关活动中实施竞争行为提供有力的支持。
         (2)难以模仿和学习。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特有的,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一种能力。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领导者的智慧、职工的忠诚和企业文化、企业的形象、管理运作的机制等等,看似无形,却是成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3.战略价值
         核心竞争力能够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富有战略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能够对企业终端产品的客户做出直接的、关键性的贡献;第二,能在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中为企业创造长期性的竞争主动权,并能为企业创造超过同行业平均利润的超值利润。
         4.不可交易性
         核心竞争力与企业相伴而生,随企业的成长而逐渐完善变得强大,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建议         第一,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
         合理制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积极储备高新知识人才,努力提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知识结构合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自身情况, 合理制订吸引人才的计划和措施,积极储备高新知识人才,增加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潜力。
         第二,实施规模经营。
         首先,实施规模经营战略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适应会计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几千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几十万人,目前已形成规模相对较大的几家会计师事务所。随着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的增加,会计市场的供求也在发生变化,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逐渐发挥作用,资源和客户逐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事务所集中,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走规模化道路已是一种必然选择。其次,实施规模经营战略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增强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实际规模化过程中,规模化模式的选择、规模化的方式、规模化的经营管理等方面肯定存在风险,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选择规模经营战略是增强综合竞争实力的'必由之路。
         第三,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
         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中注协“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迫切需要一批拥有国际资质、国际水准、国际视野和国际运作经验、服务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熟悉市场规则、国际管理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目标,完善内部治理是基础。另一方面,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由于会计信息失真、注册会计师失职而导致股价波动,投资者损失惨重,市场崩盘的情况都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目前摆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者和全体同仁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就是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信誉,使注册会计师成为资本市场中受人尊敬的行业。
         第四,发挥特色优势。
         建立和发展多样化经营及特色服务,实施差异化战略。注册会计师服务种类很多:审计、验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税务代理、记账代理、财务咨询、财务培训业务等。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实施适合于自身发展的专业化服务战略,在某一类行业或某一类业务上形成自己的专门能力、特色和优势,集中服务于某一类别的客户群体,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即所谓“夹缝中求生存”。事务所有所则重,形成自己的特色服务,公平兼顾,效益为先,以增加事务所收入。这也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战略。当然,强化特色业务、实施细分化战略需要以市场为导向,靠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努力去实现。对于那些有长远战略眼光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应有意识地在某些领域形成自己的特色业务。
         第五,完善执业环境。
         注册会计师要真正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民间审计行业要健康发展,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执业环境,执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首先,WTO的加入,不仅促使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要符合国际惯例,而且注册会计师业务也必将走向国际化,这必然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机制及其创新应具有国际性。其次,现阶段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进一步为审计市场的扩大开放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是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环境的,必然受所处法律环境的制约。近年来,我国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以《税法》及《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监管法规体系。最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对诚信的关注、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档案的显现,标志着审计市场的社会文化氛围得到不断提升。加快构建的社会主义审计文化,将为审计市场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智力支持。
   

3. 3、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风险与收益初级会计实务-风...初级会计实务-风...
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四)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五)根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六)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3、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4. 会计师事务所的含义是什么?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

5.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些问题

1。南京有哪些会计师事务所?(越多的越好,如果有排名更好,我打算一家一家的尝试)
答:事务所相当多,你可以到各招聘网站上注册后,设置搜索器,将南京地区与事务所设置为搜索器条件,这样,相关事务所招人时,你就可以很快搜索查询到。
本土的事务所,好一点的有: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各个天字辈的事务所,什么天业、天泰、天宏、天元等。你也可以打114查询。
另外,南京有不少外地分所,什么利安达、亚太、京都天华、中准等等。德勤在南京有办事处。

2。我没有考会计从业资格证、CPA什么的,打算今年开始考CPA,事务所会不会不要没有CPA证书的毕业生?
答:现在很多毕业生毕业时,都没有拿到CPA证的。不过,一般考过三四门进事务所比较容易。至少要在考状态吧。如果没有一两门通过的,如果专业成绩尚可,或者有人介绍,也可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但进企业做会计,必须要有这个证书。

3。我听说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会很累,但到底有多累呢?我不是怕累,就是想了解一下,心里有个底。
答:事务所工作是强度比较大。当然,累不累和你的专业水准有很大关系。如果连别人的账都看不懂,细细琢磨,当然累。如果是熟手,碰到的客户又比较好,那就不是很累。另外,和项目经理安排你干的工作内容也有很大关系。如果项目经理安排你干的都是你不会的,你都要现学,那确实很累的。如果现学也不会,那就没办法了。所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流动性很大,很多人都受不了工作压力,走了。

4。虽然学了四年的审计,但真让我干活,我真的一点都不会,在所里会有人教吗?
答:你到事务所,一般会给你一套空白工作底稿的。底稿前面有应执行的审计程序。你自己仔细看程序,按程序做就可以了。如果明明程序上写得很清楚,你老问别人,就会让人觉得反感。而且,项目经理都很忙,很多事情焦头烂额,哪顾得上来教你?最好自己学。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些问题

6. 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有什么优势吗?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发展的环境优势一方面,虽然近几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了不少会计做假等丑闻,但政府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在整顿国内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2006年,财政部门又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及实施公告,这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更加规范化,给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行业协会等监管部门也提高了监管力度,使市场次序更加趋于稳定,这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定位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现在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在鼓励与发展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及有力保障的同时,也保障了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内部优势首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地域性、灵活性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若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由于中小企业业务较简单,在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时能支付的服务费用不高,因此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获利不大。而中小企业也会考虑到成本等问题而选择同地区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另外,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人员少,因此内部交流比较频繁,信息畅通,所以小事务所在灵活性上也能保持自己的优势。其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自身的专业收费、专业服务、服务成本上也有优势。由于中小企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除了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外,中小企业也迫切需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企业会计人员提供专业知识的培训或者为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咨询以及为没有设置会计机构的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等服务,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这些服务的收费要远远低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为中小企业提供这些服务的成本不高,但却可以使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形成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促进事务所与企业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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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结构的一些问题

目前国内的四大分所(德勤、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实际控制权完全掌握在外国人手里。这些事务所二级(含二级)以上合伙人全是外国人,中国合伙人最高只能升至三级。合作所中做业务、担责任的绝大部分是中国人,但做决策、不签报告、不担责任的基本上是外国人。
除了四大所以外的某某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成员所多半是合作关系,具体的组织结构是什么状况我也不大了解,我也是这样一家事务所的小兵。国外合作所一般每年会对国内的合作所组织一到两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IASB对IFRS进行的一些新的修改,美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审计的一些新的要求等等。
业务上的联系主要是协助国外事务所完成国外上市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年报审计,或者是一些企业的海外IPO业务。
我之前所在的事务所也是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成员,不过那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大概在国际上排名10几位,在联系上不是特别紧密,主要是业务上的联系,外方负责对中方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
目前所在的事务所在国际上排名仅此于4大,相对来说,业务上的联系、交流都会更频繁一些。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结构的一些问题

8.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现状怎么样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会计事务所发展的前景还是一片大好。。12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主要提供相关专项服务以代账服务为主要业务,没有被纳入某省级机关或国企的审计咨询单位备选库的或常年为大型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事务所为中小型事务所,而不属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的事务所界定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 
  在2015年 8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 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从公布的表中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位于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六位,名次与2014年比较没有大的浮动,而在表的前14位依然为我国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占据。虽然对于国际、国内大型、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客户群,但不可避免地存在重叠的客户群,而对于此部分的客户群则存在较强的竞争,所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要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21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纵使近几年公布的百家信息中可以看出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在不断追随甚至追上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步伐,但是总体上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比缺少“走出去”的“勇气”。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市场地位,与其进行规模化发展,不断扩大其规模是分不开的。而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①品牌效应。国内的企业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往往会热衷于选择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心理偏好”认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真实的财务信息,并且也是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②缺乏动力。除了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对企业的选择在程度上存在很大弹性,国内的企业客户群已足够维持事务所的赢利收入,使其缺乏在国际中竞争的动力,而要进入国际市场则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与责任,所以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选择较“安逸”的生存方式。 
  22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相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定位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现在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在鼓励与发展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及有力保障的同时,也保障了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同样在地域性、灵活性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若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由于中小企业业务较简单,在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时能支付的服务费用不高,因此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获利不大。而中小企业也会考虑到成本等问题而选择同地区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但是其在以下两方面存在需要面对的问题: 
  ①缺乏人才和技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良好的企业氛围与文化氛围,对于高素质人才所占数量都远远低于国内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同样对于国际化的业务和大型企业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还缺乏经验,对于承担的风险与获得的报酬不成正比又导致了人才的流失。②社会生存问题。面对于生存的压力和受地域的影响所对应的企业的多少使他们不得不把风险边缘化、缩小审计范围、减少审计程序、竞相压价。所以中小型事务所对传统鉴证业务的过度依赖、习惯性的工作模式、业务实施完全程序化、格式化缺乏科学的内部考核和激励机制。 
  3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对策 
  31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的接轨,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是要做大做强,走向国际,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大做强,走向国际就要在实现规模化和提高竞争力的基础上,再以国际市场为平台,以国际发展为方向,不断巩固国内市场为辅。而实现这种目标可以通过:①吸收合并。大型事务所拥有品牌形象、执业资格、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执业技术等资源优势,而小行事务所拥有经营特色以及在当地的市场吸引大所的关注,所以利用吸收合并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达到迅速扩大规模的目的,增强大型事务所与国际事务所竞争的信心而不再“安逸”。②加入国际会计公司。成为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可以提升品牌形象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国际经验,学习先进的组织结构、管理理念和审计技术。 
  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以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为起点,积极探索其走向国际的方式和途经,大力开拓和服务国际市场,全面参与会计市场的国际竞争,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2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在我国以合伙制模式设立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针对匮乏的人才方面可以建立吸引培养和储备年轻人才的方式和妥善安置离退休人员。加快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流动性,在选拔用人方面大胆选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对事务所的人才要建立激励机制及劳动养老保障机制留住人才。人才管理上贯彻竞争机制、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的灵活为人才竞争创造条件;而面临的社会生存问题可以在事务所中建立合理的、完善的、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保障抵抗竞争的压力,保证事务所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高质量地执行业务;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增加经营管理咨询等多方面的业务,比如审计、验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税务代理、资产评估、特殊项目签证等,进而找准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定位。 
  4结论 
  在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会计市场也在飞速的发展和完善,但是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向国际化发展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面临的人才缺乏都是最突出的存在,而针对这些会计师事务所也都在一步步地解决和改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会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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