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资格范围有什么

2024-05-14

1. 担保人资格范围有什么

担保人资格范围如下: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83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资格范围有什么

2. 担保人的资格范围包括哪些?

担保人资格范围有: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3. 担保人资格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条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人资格条件

4.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

通常,我们将交易中提供担保的一方称为担保人,而找担保人讨债是债权人最后的选择。所以,担保人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他必须要具备法律要求的一定条件。那么,在实践中,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做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
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5.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都有哪些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即符合要求: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3、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无明显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民间借贷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代偿后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
保证人代偿后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代偿就有权进行追偿;根据《民法典》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都有哪些

6. 担保人资格有哪些要求

《民法典》已取消了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要求,只要不是《民法典》规定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情形,就可以担任保证人。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愿意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
2、与案件没有牵连;
3、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5、并具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自己是保证人没钱了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么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必须履行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有担保人行份可以吗?
可以为别人做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7.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哪些

8. 担保人的资格有哪些

担保人的条件: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担保人具有良好的担保能力;愿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且不属于法律禁止担任担保人的主体范围之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