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2024-05-11

1. 珠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你好!
农村户口连续参保一年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的,出具委托公证书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本市银行结算存折或银联借记卡(暂限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一性失业补助金。(农民合同制工人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在办理停保手续60日内办理)
 
所需材料如下:1.基本资料:(1)《珠海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2.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供:(1)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再就业培训证明 (3)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材料。3.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
 
到南屏街口巴士站边上的农行二楼的珠海劳动局南屏分局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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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2. 珠海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应当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2寸照片一张到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需要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劳动者放弃。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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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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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珠海失业保险金怎么可以领取,

不能,不符合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的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由原1104元/月调整为1320元/月。
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
4.本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
办理程序:
1.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2.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
3.核定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核定结果,无需本人签收;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签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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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珠海的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农村户口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必须是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给: 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一年,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 。需在停保的60天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超期将不予支付。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办理办事指南请查看以下链接:
2、珠海城镇户籍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进行个人参保的,失业金会停止发放。因为珠海的个人参保又称“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如果已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就视作已经实现就业,已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5. 珠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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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市,中断就业的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向市社保中心各个办事处递交材料,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并手机短信通知本人。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1.办理事项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2.受理条件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办理地点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4.需提交资料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3.《就业创业证》(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4.本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珠海市农商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5.办理程序1.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2.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3.核定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核定结果,无需本人签收;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签收结果。6.办理时间1、符合申领条件的定期待遇将从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一并发放)。2、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告知书,未签收的自短信送达30日内,归档保存。7.注意事项1.核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每月应至少办理一次求职登记。2.在广东省其他地区有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3.2014年7月前有中断缴费的,其中断前的缴费年限符合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条件的,按原规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8.相关文件《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珠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6. 珠海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个月,不是分几次领的。能领几个月呢?这个与缴费多少个月有关,缴了一年,可以领一个月,三年以内的,一年一个月,三年以上的,则是一年二个月,即如你缴满了四年,则可以领5个月的。另外一个城市是指哪一个城市呢,在广东省的城市都有问题,广东省的社保缴费早已是直接缴到广东省地税局了,也即说在广东省的任何一个地方买社保,都是在广东省地税局里。或许除广东省外,还未联到网,不过,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执行措施,就不清楚了,也许可以试试,不管在省内还是省外。只要可以在珠海社保局的自助设备登记失业,可以登记到,应是可以领到相应的该月的失业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珠海的失业保险金怎么办才能领取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1,能不能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领多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珠海现失业金标准为1104元/月)3,怎么领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希望卓才社保代理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珠海的失业保险金怎么办才能领取

8. 珠海的失业保险金怎么办才能领取

在珠海市,中断就业的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向市社保中心各个办事处递交材料,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并手机短信通知本人。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1.办理事项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2.受理条件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办理地点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4.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创业证》(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
(4)本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珠海市农商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5.办理程序
(1)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2)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
(3)核定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核定结果,无需本人签收;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签收结果。6.办理时间
(1)符合申领条件的定期待遇将从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一并发放)。
(2)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告知书,未签收的自短信送达30日内,归档保存。7.注意事项
(1)核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每月应至少办理一次求职登记。
(2)在广东省其他地区有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
(3)2014年7月前有中断缴费的,其中断前的缴费年限符合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条件的,按原规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