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gp是无限责任吗

2024-05-10

1. 合伙企业gp是无限责任吗

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要按合伙协议出资,出资完成后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比较多债务,合伙企业要偿还债务,那么合伙企业是不是无限连带责任?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合伙企业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退伙,怎么解决合伙债务      按规定,合伙人退伙后将要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1、合伙财产      合伙人要退伙,那么需要先结算合伙财产,这也是退伙的合伙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具体结算时,需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如果还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并且也还有未收回的合伙财产,那么即可能要等事务了结了再结算。      2、合伙债务      在退伙时,合伙人可以主张结算合伙财产,但同时也要清偿合伙产生的债务,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要是在退伙时还有未了解的债务,那么即使已经在合伙企业中宣告退伙,但是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债务清偿找退伙的合伙人。      不过,合伙人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后,可以请求其他合伙人清偿。如果因为自己已经退伙,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清偿的,那么其他人属于违反约定,可以就此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余人返还应偿还部分的债款。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是否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要看合伙人类型,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

合伙企业gp是无限责任吗

2. 合伙企业gp可以不出资吗

不可以。作为合伙人必须出资。合伙企业gp是指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认捐财产份额的,必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

3. 合伙企业gp可以不出资吗

不可以。作为合伙人必须出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如果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有可能造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不正当减损,危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一、商业普通合伙人制人数有限制吗
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但应当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三、合伙企业法是否可以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所以说,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gp可以不出资吗

4. 有限合伙企业的GP是被投企业可以吗?

1.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GP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LP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GP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LP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4.出资方面。GP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LP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 GP是不是有限合伙人

私募基金中GP、LP和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关系?

目录
基金相关人——GP和LP、基金管理人
万里长征第一步——基金的筹备

LP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出资人。很多时候,一个项目需要投资上千万乃至数个亿的资金。(大多数投资公司,旗下都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项目)而投资公司的GP们并没有如此多的金钱或者他们为了分摊风险,因此不愿意将那么多的公司资金投资在一个项目上面。
GP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大多数时候,GP, LP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他们主要存在在一些需要大额度资金投资的公司里,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对冲基金(Hedge Fund),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GP是不是有限合伙人

6. 有限合伙gp能换吗

法律分析: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操作起来很烦索也很困难,这涉及到多方的权益、责任、义务,光是谈判会议就会费尽口舌,如果你是GP从发起人的角度来解释更换的理由,也许会轻松一些,要不是那就很难说服已经开始操作的项目暂停、重组,重新给投资人一个充分的因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7. 有限合伙企业怎么设定GP.LP

1、LP是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是指有资本的人,投资者,不参与投资管理活动。
2、GP是general partner (一般合伙人),是指给有资本的投资者管钱的人,也可自己有钱投入也参与管理的。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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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回答】
1、LP是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是指有资本的人,投资者,不参与投资管理活动。
2、GP是general partner (一般合伙人),是指给有资本的投资者管钱的人,也可自己有钱投入也参与管理的。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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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怎么设定GP.LP

8. 有限合伙企业GP、LP有哪些区别?

LP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出资人。很多时候,一个项目需要投资上千万乃至数个亿的资金。(大多数投资公司,旗下都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项目)而投资公司的GP们并没有如此多的金钱或者他们为了分摊风险,因此不愿意将那么多的公司资金投资在一个项目上面。
GP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大多数时候,GP, LP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他们主要存在在一些需要大额度资金投资的公司里,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对冲基金(Hedge Fund),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扩展资料: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1)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①对内转让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对外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优先权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资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