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9企业社保政策

2024-05-13

1. 湖北2019企业社保政策

从2019年开始,我国所有地区的社保都是由税务局进行统一的征收,我们国家的社保体系将变得更加完善和有序。这个措施改变之前在不同地区,征收社保的单位不同的局面。让各种地方的社保征收部门都得到了统一,国家对于社保的征收的监管也是更加的严格了。很多的无良企业,就全部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不能再弄虚作假。税务局掌握了每个企业的税收情况,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每个企业每个员工的工资是多少。企业在想要不缴纳员工的社保就没有什么可能了。有税收局直接征收社保可以保证社会的公平,同时,也是保证我们企业员工的权利。这次的社保新政的改革变化比较大的方面就是在于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方面的问题,以前企业员工的缴纳社保,由于有些部门不知道员工的具体工资数,所以是要求企业按照最低的缴纳标准来缴纳的。现在由税务局征收,所有的企业员工也要按照自己的工资基数要缴纳相应的社保金额。这种变革不会对我们的社保转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的社保进行转移还是按照之前的方法进行转移。员工在一个地方连续缴满10年的社保,就可以在所在地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你想要去别的地方的话也是可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转移走。2019年的这次社保改革对于企业的影响应该是最大,企业必须要要按照我们员工的实际工资去缴纳社保了,公司可能要帮我们的员工多交一部分的钱。对于我们员工来说也是一件比较好的事情可以保证我们的权利。这次改革,我们的社保转移还是遵照以前的方式,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我们的社保政策是变得越来越严格了,更加的规范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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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9企业社保政策

2. 湖北省社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40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98.4元;职工299.2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991.84元;职工1495.92元;
3、单位缴纳比例16% ,个人缴纳比例8% ;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40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99.2元;职工81.8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495.92元;职工380.98元;
3、单位缴纳比例8% ,个人缴纳比例2%+7元 ;
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40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18元;职工11.22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32.76元;职工56.10元;
3、单位缴纳比例0.7% ,个人缴纳比例 0.3% ;
四、生育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40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18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32.76元;职工0.00元;
3、单位缴纳比例0.7% ,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40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
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74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77.64元;职工0.00元;
3、单位缴纳比例0.1%~0.95%,个人不缴纳该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3. 2017年湖北社保有哪些最新政策

2017年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政策
市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和《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办法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据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3174元),现就我市市本级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内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五险”)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五险”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本企业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二)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根据鄂劳社发〔2008〕20号文件规定,按企业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核定,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的,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高于的按单位工资总额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均按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在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央、省属企业,其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湖北省养老保险局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建筑施工以及矿山开采企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筑施工项目及矿山开采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具体缴费申报核定办法另行规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五险”缴费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的月平均数申报核定。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台后,从其规定。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编在职人员按本人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在编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单位缴费基数按在职职工和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申报核定。
(三)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缴费基数均按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黄石政规〔2014〕7号)规定,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从2015年1月起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其缴费基数按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87号)文件规定,按照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1905元-9522元)之间,分九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到银行申报缴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根据《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黄石政规〔2013〕1号)文件规定,按照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2222元)为基数,以8%的费率核定缴费。
具体缴费档次明细见《2015年度黄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参保单位应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据实申报单位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实行“两表两签字”制度。“两表”,即单位申报核定时,须要报送度财务决算年报表和劳动工资年报表。“两签字”,即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工会、人力资源、财务负责人必须在《2015年度黄石市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附件2)上签字(盖章);职工本人必须在《2015年度黄石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附件3)上签字或盖章。因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不便集中或公开职工缴费工资申报签字的,可采取单表申报签字或盖章的办法申报,由人力资源部门归集后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存档备案。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实际缴费核定年度内不予调整。
(二)企业参保单位已核定单位度工资总额的,凭《黄石市企业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直接申报。还未核定单位度工资总额的,必须提供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年报表。财务决算报表中须包括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核算表以及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费用及成本明细账,进行核定,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保人数在5人以上的的单位在报送纸质报表资料的同时。还需报送《职工缴费工资申报盘》(以下简称《申报盘》),《申报盘》格式由市社保局统一制定,并根据2015年6月参保单位职工数录入缴费基数。纸质资料须与《申报盘》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
(四)全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实行集中受理、统一核定。申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6日,各参保单位必须在此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6月份当月有职工增减异动的单位,请先进行申报后再做增减异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核定或报送资料不全无法核定的单位,将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7年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湖北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5年10月1日起,劳动年龄段的湖北省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门槛降低
城乡居民也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有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见》首次提出,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只要本人自愿,就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二、手续简便
打破户籍限制 凭身份证即可申请
以往,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除审核个人身份证信息外,还要审核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了申请人参保。
新政策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参保手续将精简,不用再提供繁琐材料,仅一张身份证就能申请参保。
三、自愿原则
新政策规定,在同一时间段,参保人只能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互转,选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可以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选择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政策灵活
对于大龄参保人员,《意见》提出一次性延长缴费5年的政策,即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7年湖北社保有哪些最新政策

4.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已为您查询到:2022年-2023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一览表湖北省根据地区,将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划标准主要划分为3个档次: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第3档:荆州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衣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摘要】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已为您查询到:2022年-2023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一览表湖北省根据地区,将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划标准主要划分为3个档次: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第3档:荆州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衣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回答】
亲亲,您好:湖北省社会保险局湖北省社会保险局是湖北省人社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负责省级社会保险管理软件运行维护及办公自动化信息、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总工作。负责省直属统筹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的建立和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属统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省直属统筹单位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社保五险征缴的核定、统计和汇总;承担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经办省直和中央在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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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39.8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98.37元工299.18元高缴费金额:单位2991.84元工1495.92元3、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39.8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99.18元工74.8元高缴费金额:单位1495.92元工373.98元、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39.8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18元工11.22元高缴费金额:单位130.89元工51.6元、单位缴纳比例0.70%,个人缴纳比例0.30%、生育保险缴费说明: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39.8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18元工0.00元高缴费金额:单位130.98元工0.00元、单位缴纳比例0.70%,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3739.8元,最高缴费基数17990.70元、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8.98元工0.00元高缴费金额:单位44.88元工0.00元、0.2%、0.4%、0.7%、0.9%、1.1%、1.3%、1.6%、1.9%,符合工伤费率浮动条件的单位,以浮动后实际费率缴纳。个人不缴纳该项目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6. 武汉市社保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由于疫情的影响,武汉市颁布了社保减免政策,节省了很多企业的基础开销,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一、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三、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滞纳金。

7.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决定的,但是缴费的档位最低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一般企业都按照最低档缴纳,即社平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1821元。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一、缴费方式:1.网上办理。缴费人通过网上“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湖北z务“鄂汇办”APP直接缴费。2.网点缴费。缴费人到各商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松滋城区及乡镇网点缴费。法律依据:《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必须在每年1月1日至20日内,持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报表、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年度缴费核定手续。缴费单位应根据职工和缴费基数增减变化情况,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三条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十四条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定额征收,其征收费率、缴费方式、缴费时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依法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预提制度。缴费单位应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将社会保险费预先提足挂帐,全额反映社会保险费应缴实缴情况。应缴未缴数额,结转下年度累计反映。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8.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2022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标准已公布,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