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儿慈会因百万善款遭网友质疑后,为何不请第三方机构调查证明清白?

2024-05-12

1. 中华儿慈会因百万善款遭网友质疑后,为何不请第三方机构调查证明清白?

现在的慈善机构真的是愈发的混乱,中华儿慈会的这次百万善款用途不明,真是让网友逼得不得不道歉返还捐款,如今他们不敢真的请第三方机构调查清白,这个行为就说明了他们内部并不清白。
前段时间,吴花燕这个小女孩在医院结束了短暂的一生,但是有热心的网友发现,好心人为吴花燕小女孩儿捐助的一百多万元善款,真正用在了吴花燕身上的只有两万元,像是中华儿慈会对她的施舍,这些钱明明是好心人捐助给吴花燕让她找寻生的希望的。吴花燕在病床的最后一刻是不是还心怀着希望,但是中华儿慈会却给出了极其无耻的辩解,他们表示吴花燕的年龄超过了他们资助的范围,但是他们还依旧给了她两万元救助款。
这个回答真是极其无耻,明明是中华儿慈会先找到了吴花燕这个小女孩,了解她的情况给大家表明她的情况,引得大家为她捐款,等大家捐完款就翻脸不认人了。这个道歉声明发布之后,大家发现中华儿慈会这样的情况不止吴燕青一例,有记录记载的大概有117例,那就说明中华儿慈会内部肯定有问题。
按照道理来讲,中华儿慈会除了这么大影响声誉的事情,早早地就得公布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了。但是中华儿慈会的回应都经历了十几天,并且新闻的热度不断地被压下去,这就说明,中华儿慈会的目的只是要将这件事的热度降下去,后来看到热搜降不下去,才避重就轻的发布了道歉声明,所以本身内部就有着问题的中华儿慈会根本不可能找第三方机构调查证明清白。

中华儿慈会因百万善款遭网友质疑后,为何不请第三方机构调查证明清白?

2. 2747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真的!赤裸裸的传销诈骗!根本就不是正经项目,都是传销骗子巧立名目忽悠老人的把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早在2017年1月3日就发布了关于谨防有人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严正声明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1701/20170100002852.shtml
全文如下:
关于谨防有人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2017-01-03 15:45

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通过一个名为“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群”的微信群吸收会员,声称只要缴纳169元会员费,就能得到4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善款”,并称“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经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均未在民政部登记,涉嫌进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请广大公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此类宣传和参与有关活动,并相互转告。我局将依法跟踪调查,欢迎知情者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举报邮箱:jbshzz@sina.com)。对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
特此声明。

民政部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2017年1月3日

3. 5人被骗钱能构成非法集资罪吗?被骗金额300万左右.并且是以借条的形式被骗。能构成非法集资罪吗?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借款人是否采用欺骗手段和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予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你的情况,看看借款人借钱的用途以及后续的还款意愿,如果没有用到正规经营或者以欺骗的手段等,夸大事实,许诺高额利率等情况,应该去经侦报案。

5人被骗钱能构成非法集资罪吗?被骗金额300万左右.并且是以借条的形式被骗。能构成非法集资罪吗?

4. 中华儿慈会具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吗?

那这个问题问的有点没有必要,那必须有募捐资格证书。且是经过各部门的签字。

5. 诈骗200万和1000万是量刑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诈骗的钱财越多,判的刑罚也就越重

诈骗200万和1000万是量刑是一样的吗?

6. 霍建华做慈善捐款已累计100万是真的吗?

近日,霍建华捐款上了热搜,不少霍迷晒出了霍建华捐款的截图表示心疼,并@华杰工作室要出通稿,有网友表示,这个捐款也捐得很霍建华,实实在在,既没有发新闻稿也没有相关说明。

9月13日,“霍建华捐款”登上微博热搜榜,在可公开查询的慈善平台中国扶贫基金会上,霍建华2017年先后在该平台捐款100万,分别用于爱心包裹项目和紧急救援项目,默默地救助了需要帮助的人群。

尽管最近霍建华饱受慈善争议,但9月11日他仍旧默默捐了60万给“爱心包裹项目”,粉丝大赞其低调,“华哥默默的做慈善,低调的帮助他人,这样的他让人钦佩。”
霍建华不仅提前以个人名义捐了30万,而且还以公司名义捐赠善款10万,并且从3月份就开始捐过,所以才能这次受邀出席慈善夜,而霍建华选择带老婆来一起参加,可以说他是一直都有在默默捐款的。

霍建华2017年先后在该平台捐款100万,分别用于爱心包裹项目和紧急救援项目。霍建华依旧低调做人,还记得他曾经在采访时说过:“哪怕是很小的一份力量,我们都会去做。也许我本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做很多的事,但是都是一份心意,去回馈社会。未必会大肆宣扬我们做了什么,默默做,就可以了!”
以说他是一直都有在默默捐款的。只是众所周知,霍建华一直不喜欢高调,他也就不会澄清了。

7. 只要身份是真实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骗钱都不叫诈骗吗?

既然是骗钱,就是诈骗。有真实的身份也一样是诈骗,涉及金额多少,得到的处理结果也就不同。

只要身份是真实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骗钱都不叫诈骗吗?

8. 有不交保证金的工程诈骗案例吗

1、投标保证金比例为投标价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200万元明显不符合规定。
2、投标保证金开标后30天内一次性退回。如果中标,30天内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回投标保证金。所以,该工程去年中标至今不签订合同,已经违反规定。扣押保证金一点点退回,不符合规定,应一次性退回。
3、招标人(政府)没有和你爸爸发生直接关系,因为保证金是以工程公司名义递交的,所以这钱你爸爸只能找工程公司要,而无法找招标人要。
4、招标人(政府)说没有投资人,不开工,此说法不符合事实。工程招标必须先审批备案,既然招标了,必然具备了招标条件,也就是说具备了开工条件。
5、需要200万保证金(虽然不符合规定)的标,其规模必然不小。根据规定肯定是要公开招标的,而此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显然违法。根据此事判断,此工程应该不属于某些特批的不需公开招标的工程。
6、该工程公司既然愿意把工程给你爸爸做(虽然原则上来说此行为违法),而你爸爸也愿意把200万的钱转给他们,那么你爸爸和他们的关系必然不错,认为是可以信任的人,此事竟然无私下协调的余地?是不是诈骗,我想你爸爸应该能判断出来的。
你可以先看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应该能看出其中一些问题。最好找律师咨询。
如果你家能提交证据证明交了这笔保证金,那么这笔钱是能追回来的。招标人是政府、工程公司也还在,他们如何跑?建议尽快法律解决。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