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滞纳金怎么算

2024-05-09

1. 残保金滞纳金怎么算

一、2022残保金怎么算
2022残保金滞纳金月应缴额=(2021年用人单位月在职职工人数×1.6%-2021年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12再除以用人单位当月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例如:A公司在职200人实际安排残疾人0人
在职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200*1.6%-0)*10000=32000元,所以A企业2018年一年应缴纳残保金为32000*12=384000元。
二、2022残保金滞纳金怎么算
根据财税【2015】72号文件《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负责征收的地税机关提交用人单位驻地的市(州)或县(市)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应该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足额缴纳,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另外残联或将推动多部门联合加大惩罚力度,以确保用人单位在未完成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情况下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缴纳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的保障残疾人权益。不安置残疾人就业也拒不缴纳残保金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问题特别严重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为什么征收残保金
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残保金不是中国独有的,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有按比例安置残疾就业和残保金缴纳政策。
基本原则是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本来意思是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各个地区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国家规定原则上不低于1.5%,北京市安置比例是1.7%),但是没有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怎么办呢?这时候就需要缴纳一笔钱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这个钱就是残保金。
当然残保金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能够使残疾人过上好的生活。

残保金滞纳金怎么算

2. 残保金滞纳金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残保金滞纳金是日加收5‰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3. 残保金延期缴纳会收滞纳金吗?

法律分析:
逾期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第十二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未经批准,逾期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第九条 各单位每年应当在年底前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填报省残疾人联合会与省统计局统一印制的《单位残疾职工情况表》,逾期不报的单位按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待。

残保金延期缴纳会收滞纳金吗?

4. 残保金主动补缴会有滞纳金吗

(一)如果纳税人是在申报期过后自己发现(含自查发现)少缴了税款,并且主动申报补缴,那么,税务机关要按照纳税人占用税款的天数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如果纳税人是在稽查局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又主动补缴的税款,那么,只能视为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如: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要视情节轻重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要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等。(三)如果关联企业是在税务机关对其与关联方的不合理价格进行调整并发现问题后又补缴自己在汇算清缴期内应该调整而未进行调整的税款,那么税务机关还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补缴的税款自汇算清缴期过后的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的利息,而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企业、关联方及其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能够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资料时,可以只按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收利息。

5. 残保金主动补缴会有滞纳金吗?

法律分析:
(一)如果纳税人是在申报期过后自己发现(含自查发现)少缴了税款,并且主动申报补缴,那么,税务机关要按照纳税人占用税款的天数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如果纳税人是在稽查局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又主动补缴的税款,那么,只能视为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如: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要视情节轻重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要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等。
(三)如果关联企业是在税务机关对其与关联方的不合理价格进行调整并发现问题后又补缴自己在汇算清缴期内应该调整而未进行调整的税款,那么税务机关还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补缴的税款自汇算清缴期过后的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的利息,而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企业、关联方及其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能够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资料时,可以只按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收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残保金主动补缴会有滞纳金吗?

6. 北京 残保金 有滞纳金么

1如果一个单位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就无需缴纳残保金。各地的比例可能会有差别,北京要求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少于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你们单位没有安排,就要缴纳残保金。残保金是根据上年当地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你去办理的时候窗口会给你核定你应该缴纳的金额补充:北京地区的计算方法是: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2如果是忘记交了或者后来没有交的残保金是税务局按照残疾人保障条例替残联代收的费用,你公司补缴就行了,绝对不会影响申请一般纳税人。只是到时税务局会加收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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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残保金滞纳金 计入什么科目

支付的残保金滞纳金, 计入”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科目,且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收到的残保金滞纳金, 计入”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

残保金滞纳金 计入什么科目

8. 残保金不缴纳有什么影响?

残保金不缴纳的影响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除此以外,如果不交残保金,地税专管员会在通知催促缴纳,查出来,有可能把单位的地税申报缩了,那单位就报不了税。企业不报税涉及到漏税大问题,千万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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