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2024-05-16

1. 离婚时可以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离婚可以查到对方的财产,只不过,想要知道对方财产的准确数值的话,很多时候恐怕还得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就比如说对方在银行的存款,银行没有权利透露客户的隐私,就算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银行也不会轻易向普通民众透露当事人的存款数值的。
  一、夫妻离婚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1、离婚可以查对方的财产,想要查对方的财产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2、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备,否则会使得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3、目前,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且在知道上述银行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实际上,所谓对方的财产,也只不过是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着自己所做的一些理财投资,因此,这笔财产如果不查清楚的话,就意味着当事人有可能会少分一部分共有财产。对方的财产不会查不到,只不过,查对方财产的方式和渠道都必须是合法的,毕竟,民众的财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离婚时可以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2.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离婚不查对方银行帐户。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

3.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不可以,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离婚后不按离婚协议书执行的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离婚协议书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女方不按协议离婚抚养费该怎么办
女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携带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和离婚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协议。女方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不执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不执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4.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离婚不查对方银行帐户。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

5.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一、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1、离婚不查对方银行帐户。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二、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6. 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7. 离婚会查双方银行账户吗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在实践中,由于法院任务繁重,因此一般不会主动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离婚会查双方银行账户吗

8. 离婚会查双方银行账户吗

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在实践中,由于法院任务繁重,因此一般不会主动调查。
一、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拿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2、如果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另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受理。或者在另一方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立案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信息,起诉状,结婚证,其他证据等等。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6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也不一定,也要起诉3次、4次才离婚的。
3、一般来说起诉法院离婚要聘请律师,因为涉及到调查取证,法律咨询,谈判调解,都需要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才能胜任,客户自己没有经验,容易到法院紧张,法官说什么就是什么,盲目慌张,导致利益受损。
二、感情宣泄型离婚诉状
【特征】:感情宣泄型离婚诉状比较常见,没有法律基础的当事人起诉离婚一般都会书写这样的诉状。其原因在于,夫妻之所以闹到离婚这一步,矛盾的积累可谓罄竹难书。鉴于起诉离婚时法院需要查明感情破裂才会判离,加上证明对方有过错对财产分割有益,所以原告会在起诉状上大书特书对方的不是,我见过最长的诉状洋洋洒洒上万字。
【缺点】:法官最不爱看这样的诉状。
其一,法官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倾听他人的感情宣泄。这就像讲故事,几年、几十年的夫妻纠纷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即便是在开庭审理法官也不会按照当事人这样的思路去审理案件,否则庭审就没有尽头。
其二,这样的诉状写了那么多的字,一般都一无是处,因为没有证据。因此,法官绝对不会在这样的诉状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三、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怎样获取债务人的财产信息:
第一,可由债务人自行申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执行措施”这一章中规定了债务人财产申报制度,即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但是对于一心想逃避债务、隐瞒财产的债务人来说,这样的规定对其产生的约束力显然是不够的,在欠款数额较大的情况下,违法成本相对于债款而言要小得多,很多债务人不惜铤而走险。
第二,由法院负责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划拨、边检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现实中法院对于债务人的了解少之又少,仅仅依靠公开了解到的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的范围内对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有较大的局限性,债务人也容易转移财产。
第三,靠债权人提供。债权人与债务人长期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自然会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从借款前的审查到贷后的监督,对于债务人财产的多少,资金的流向,从事的业务、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等情况的了解都比法院更为深入透彻,因此债权人主动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进行取证调查才能更好地发现债务人财产。
1.债权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仅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登记财产、股票、基金、债券等财务信息,还应当提供债务人的户籍信息、住址、工作单位、家庭关系、社交等个人信息,这些信息虽然与债务人的财产无直接的关系,但通过这些信息可能查出债务人隐匿的财产或是转移财产的去向或证据。特别注意的是债务人已婚的,还可以提供其配偶的财产信息,如果能认定其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亦可用以执行来清偿债务。
2.在必要时债权人也可以采取私力救济来避免债务人财产的转移或灭失。除公检法进行调查取证外,债权人也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调查,其法律依据在于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允许不违反规定第68条的私人录音和录像作为证据,而鉴于有时候私人的调查往往比法院的调查更有效、获取的信息更多,因此债权人在促成财产执行的过程中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