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2024-05-13

1. 济南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济南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2. 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方式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甘肃爱城市APP5.3.7
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可以在爱城市和支付宝页面进行操作。
方法一:甘肃爱城市APP操作在甘肃爱城市APP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甘肃爱城市帐号
打开甘肃爱城市首页登录帐号后点击五险一金。

2、点击去提取
在公积金后面点击去提取。

3、点击其他提取
在公积金提取页面点击其他提取。

4、输入个人信息
输入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

5、选择提取原因
选择提取原因以及房产证发证日期,点击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方法二:支付宝APP操作1、打开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中直接打开市民中心选项。

2、切换城市后点击公积金
在市民中心界面,切换城市,接着点击公积金选项。

3、点击公积金提取
进入公积金中接着打开公积金提取选项。

4、点击委托提取签约
进入公积金中直接点击委托提取签约选项。

5、点击新增委托提取签约
进入委托界面,直接点击新增委托提取签约选项。

6、进入温馨提醒
进入温馨提醒中接着点击下一步选项。

7、点击提交
填写资料,接着点击提交选项即可完成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

 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 
    1、职工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jinan.gov.cn),点击进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设置交易密码后即可在线办理。
    2、其中,提取物业费、冲还贷业务不用提供材料,通过系统自动核查实现“一步办结”、资金即时到账。
    3、其他提取类型,职工需按照提示先在线扫码提交相应的电子资料。
     提取后多久到账 
    1、申请人在工作日15:00前提交了申请,且材料无误,申请资金会当天到账 。
    2、对于有材料有疑义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申请人可在“审批进度查询”选项处随时查询申请审批状态。
    3、如审批通过资金将实时到账,并获得短信通知。
    4、据了解,退休提取也将在下周实现网上“一步办结”,也就是不再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原材料。
     拓展济南公积金贷款材料 
     办理条件 
    1、符合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必须在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办理商转公手续,并征得贷款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申请;
    3、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时间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4、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转公积金贷款所涉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
    5、当时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已经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但因银行拒办而未申请公积金贷款。
     济南公积金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3、借款人及参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4、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人及参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担保书;
    7、婚姻状况证明;
    8、购房合同原件或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9、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2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10、房产评估报告;
    11、房产抵押登记公证书(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延伸阅读:济南公积金贷款问题 
    ●济南目前有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中心委托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齐鲁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共14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通俗地讲就是有还款能力,信用好,公积金缴存符合贷款要求,有正规的'购房合同,按要求付足了首付等。
    其中,还要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公积金缴存明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婚姻状况证明;网签合同或协议、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存量房(二手房)卖方身份证及未办理过户前的房产证复印件;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个人信用报告;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看到这么多,别急,有些材料银行或中介会为你准备好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最高可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一人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最高为2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以下两个公式计算的最高额度:公式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公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其中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家庭按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均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配偶除外)、担保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以最短贷款年限为准)。如果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超过规定年限不足12个月的按整年计算。其中,二手房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贷款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利率调整,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如何通过增加共同还款人提高可贷款额度?对共同还款人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人除同户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外,只能找一名共同还款人合并计算可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可贷款额度的共同还款人应有济南户籍(配偶及购房产权人除外),并符合在济南连续缴存6个月的条件。
    购房合同中的共有产权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参与本次公积金贷款,如果该购房合同的其他共有产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则不受限制(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为准);如果共同还款人已有两套及以上房产,但在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中无该房屋产权的,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担保人?
    借款人户籍不在本市属于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贷款的;借款人信用不良的;公积金中心认为应提供担保人的。借款人、担保人之间不能相互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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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

4. 济南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1、首先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应该按照自己的用途准备好相关资料,比如说要买房,那就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
2、准备好相关资料之后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3、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盖了章的提取审批表转交给职工,职工可以以此为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5. 济南公积金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有哪些?看看您符合提取的哪一项条件,然后到下面的网页看看具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②离休、退休。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④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⑤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出境定居的职工。
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⑦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⑧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http://www.gjj.gov.cn/indexManagement.htmls?method=toZswdUtil&url=zswd_zq.jsp&columnId=CLUM20090713162324&pColumnId=CLUM20090713162042

济南公积金怎样提取

6.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样的


7. 济南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公积金

1、关于公积金的缴存。

国家在1999年4月出台政策,单位、企业对于公积金是需要强制缴存的,所以如果发现工作的单位或公司上,老板不给你缴纳公积金,那么你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你可以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举报投诉,投诉时需要携带的是有效证件、工资明细、以及社保明细。

投诉之后它是有一个处理周期的,一般公积金中心受理之后,会向单位发放催缴书,时间是两个月,单位在两个月时间内还没有补缴的话,那么公积金中心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诉讼期一般是6个月的时间。

2、关于公积金的提取。

前些年公积金的提取非常的严格,但这几年政策都比较宽松,只要是符合政策要求的,携带相关材料就可以在窗口或网上办理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有很多种方式。每个地市政策是不一样的,但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提取时一般看名下有没有公积贷款,有公积金贷款的话,没法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按年提取或者是按月提取。

商贷、组合贷款,按照相应的提取类型取就可以了。这个是政策,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不符合,则没法提,这个事谁也没法来修改的。

比较常见的就是像购房提取,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的话主要是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提取你的父母的,子女的。岳父母提取女婿的,这样都可以提取。

还贷提取一般是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的,只要不超过已还款总额度就可以。

3、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人都希望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有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比较麻烦,他们不希望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遇到这种问题,购房者也可以向中心投诉开发商的。

一般针对于贷款的要求,基本上是最近6个月以来,连续缴存公积金。名下第1套和第2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也会委托银行来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材料,银行都会通知你的。

济南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8. 济南公积金怎样提取?

员工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在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