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佛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及流程

2024-05-10

1. 如何办理佛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及流程

(一)申领报销条件
参保后24小时,符合工伤条例之内的都可以申报。
 
(二)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时限: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通知所属区劳动保障局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局(简称社保分局下同),30日内向所属区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社保分局提供工伤报告书。
 
(三)所需材料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交通事故的); 3、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经住院及门诊治疗的); 5、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四)办理流程
带齐申领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如何办理佛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及流程

2. 如何办理佛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及流程

属于工伤的是可以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工伤办理程序: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如何办理佛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及流程

展开全部
属于工伤的是可以办理工伤保险的。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工伤办理程序: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如何办理佛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及流程

4. 佛山工伤认定标准

第二章 工伤认定
  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5. 佛山市 社保 工伤 标准

佛山市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和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佛山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佛山市 社保 工伤 标准

6.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佛山

佛山社保交费标准:佛山社保缴费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而佛山去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59元,比2016年的5599元提高了460元,上涨了10%左右。因此,社保缴费标准也会相应上调,市民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会随之水涨船高。我们平时买的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中开支最大的当属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假如你的缴费基准从5599元上涨到6059元,按照新的征收标准,单位需要为你缴纳的养老保险为每月787.7元、缴纳的医疗保险为每月242.4元,合共每月1030.1元,比调整前的每月951.9元多出78.2元;你个人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每月484.7元、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为每月135.7元,合共每月620.4元,比调整前的每月573.3元多出47.1元。虽然感觉社保费增加了,工资相应缩水了,不过社保缴费增加,得到的待遇也提高了。而随着缴费基数提高,失业、工伤等社保缴费也有所增加,缴存人最终获得的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佛山市工伤保险条例

佛山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能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佛山市工伤保险条例

8. 工伤认定在佛山什么地方办理

法律分析:发生工伤后,需要第一时间联系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办了卡工伤认定。广州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伤鉴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