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文件

2024-05-14

1. 房改政策文件

你要找的可能是这个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注意第4条:(四)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山东的住房补贴政策是:1、购买公房时享受各种相关优惠政策;2、住房公积金 3、住房补贴
1997年前职工住房资金补偿额=现行工龄折扣额(即每平(1)方米的折扣金额)×规定的住房面积×工龄(截止退离休之年)×职务或级别系数×现级别任职年限系数(正副职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每任职1年增加1%),似乎是购房才抵扣 
(2)(98年后)按月补贴标准为月基本工资的25% 
注: 住房补贴是准对单位职工,全国各地执行情况也各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情况较好,大型国有企业一般是会执行的,一般企事业单位未必实施了。
下面贴出你要的政策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 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 住房交易市场。
  (三)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 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四)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 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到1999年底,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 的缴交率应不低于5%,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要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继续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六)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 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七)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 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 房。住房供应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八)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 难居民的住房问题。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 素,利润控制在3%以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降低征地和拆迁 补偿费,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人家庭的承受能力 相适应,促进居民购买住房。
  (九)廉租住房可以从腾退的旧公有住房中调剂解决,也可以由政府或单位出资兴建。 廉租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四、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十一)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 称《决定》规定,继续推进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与提高职工工资相 结合。租金提高后,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 的优抚对象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减、免政策。
  (十二)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要 保留足够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 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得出售。具体办法 按教育部、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要在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认真普查,清查和纠正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 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个人住房档案,制定办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并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稳步开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市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 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五、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十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 政划拨方式供应。 
  (十五)各地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扶持政策。要控制经济 适用住房设计和建设标准,大力降低征地拆迁费用,理顺城市建设配套资金来源,控制开发 建设利润。停止征收商业网点建设费,不再无偿划拨经营性公建设施。
  (十六)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用竞争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要严格限制工程环节的不合理转包,加强对开发建设企业的成本管理和监控。
  (十七)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十八)完善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制度,推行住房质量保证书制度、住房和设备及部件的质量赔偿制度和质量保险制度,提高住房工程质量。
  (十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注重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应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步伐,大力推广性能好,价格合理的新材料和住宅部件,逐步建立标准化、集约化、系列化的 住宅部件、配件生产供应方式。 
  六、发展住房金融
  (二十)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范围,所有商业银行在所有城镇均可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对个人住房贷款的规模限制,适当放宽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
  (二十一)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内,优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
  (二十二)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发展住房贷款保险,防范贷款风险,保证贷款安全。
  (二十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贷款。
  (二十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住房贷款业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和商业银行要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七、加强住房物业管理
  (二十五)加快改革现行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二十六)加强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建立住房共用部位、设备和小区公共设施专项维 修资金,并健全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制度。
  (二十七)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 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切实减轻住户负担。物业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 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
  八、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十八)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地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后实施。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并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 导和监督。
  (二十九)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转变城镇居民住房观念,保证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决定》和本通知精神,继续实行无偿实物分配住房,低价出售公有住房,变相增加住房补贴,用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超标出售、购买 公有住房,公房私租牟取暴利等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认真查处,从严处理。国务院责成建 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房改政策文件

2. 房改房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房改房购买条件: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的。
二、购买房改房注意事项:
1、弄清“房改房”产权。
2、看看房子有无前科。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3. 房改房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各地的房改房出售政策也不尽相同。
拿北京举例:房改房都有一份原始购房协议,协议明确了是否可以出售的问题。不管是成本价购买,还是标准价购买、优惠价购买的,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六区是15.6元乘以建筑面积,郊区县是12.9元乘以建筑面积。
还有的房改房,单位和职工各占一部分房屋份额,出售时要征得单位同意,并支付单位所占房屋份额的出售所得款。
3、央产房是特殊的房改房,必须征得当地央产房上市办公室同意才能出售。除了取得央产房上市审批表以外,还需到物业开具物业供暖结清证明才能出售。
一、房改房买卖需要的资料
1、产权证过户资料
(1)旧产权证;
(2)卖方身份证,如需委托要有授权委托公证书;
(3)买方身份证,如需委托需有委托书;
(4)买卖契约;
(5)权属申请登记表。
注: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要先配图。
2、土地证过户资料
(1)新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买卖契约;
(3)旧土地证原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若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
二、房改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了解产权归属
在交易之前,购房者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2、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等信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3、了解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与购买一般二手房一样,买家须了解该房改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可向管理处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况。如有配套设施的,要现场使用以确认是否有损坏,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

房改房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4. 什么是房改补贴?

亲,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心]: 什么是房改补贴?答;亲亲,房改提租补贴就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给予的补贴亲亲,以下内容是一些相关科普哦。房改提租补贴就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给予的补贴,也就是将用人单位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希望我的回复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后续有问题欢迎咨询我,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的。[心]【摘要】
什么是房改补贴?【提问】
亲,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心]: 什么是房改补贴?答;亲亲,房改提租补贴就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给予的补贴亲亲,以下内容是一些相关科普哦。房改提租补贴就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给予的补贴,也就是将用人单位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希望我的回复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后续有问题欢迎咨询我,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的。[心]【回答】

5. 房改政策文件

房改政策文件对房改补助的规定如下:
1997年前职工住房资金补偿额=现行工龄折扣额(即每平(1)方米的折扣金额)×规定的住房面积×工龄(截止退离休之年)×职务或级别系数×现级别任职年限系数(正副职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每任职1年增加1%),1998年后按月补贴标准为月基本工资的25% 。
企业住房补贴,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只有原则,就是“根据企业单位自身效益情况,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确定补贴标准”。所以是否可以在新单位享受国家的房改补助,需要看新单位的实际规定。

房改是对房屋的租用方法和租用房屋的租金等一系列有关体制的改革。
2017年1月1日起,对具有两套住所的家庭,人均修建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视为奢侈性住所花费,每年按商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所,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所,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撤销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自己住所可按房钱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则;一切商业房产,每年均按房钱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有规则的在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所,免征房产税。2017年12月31日曾经,全国一切乡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树立本地的住宅信息系统;2017年12月31日曾经,全国一切地级以上城市的住宅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

房改政策文件

6. 房改房是什么?房改房最新政策一览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房具体介绍: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房改房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这种房改房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房改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房改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最新政策:
最新司法解释(三)持有这样的立场:因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制度,房改房是单位根据职工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作为参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购买的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并非房屋价值的直接体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而这主要是因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优惠福利。
如果一方父母是与子女或共同生活的亲属共有房改房,房产管理部门经申请并登记核实后,可发给权利人《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投资比例,注记每人所占份额。所以,房产权属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拥有产权的住房。同时,国家房改政策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
所以,如果因为夫妻共同出资而认定为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多少会损害一方父母的财产权益和父母的基本居住权。从国家房改政策精神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出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不可取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7. 怎么算享受了房改政策?

法律分析:
房改房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规定,只要享有福利分房权利的职工,依国家政策规定参加房改,交纳了购房款,即对房改购得的房屋享有产权,不应以未发房产证而否认其权利。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怎么算享受了房改政策?

8. 关于房改房政策购买的规定是什么?

提到房子大家现在都有一种落寞感,虽然一直在主张降房价,但仍然居高不下。这是住房商品化之后由市场经济调节的结果。我们知道如果由国家分配住房的话可以大幅减少家庭的压力。国家分配的住房除了经济适用房之外还有房改房。这是房产商品化政策正式实施之前的过渡政策。下面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房改房政策购买的一些相关规定。
房改房可以分为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人,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产权归个人,但一般五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关于房改房政策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工资性实物”补偿。它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的,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公房。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购买“房改房”的对象,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家庭。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在出售时,开发商均是按“市场价”面向社会广大公民公开销售的。它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的价格是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内容组成的。
房子在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了优先回购权,根据国家规定,原产权单位是否保留或放弃部分产权的书面意见,将是您能否购买房改房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
我们所讲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是指房改房首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房改房转让以后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按照有关城市私有房屋交易管理规定办理。
房改房实际上可以过户,但是按照现行国家法规,房改房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费用并且办理上市证,这样才可以上市交易。具体的买房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手房交易都要房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然后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当前房改房适用的人员范围是有限的。近年来,商品房在市场上的呼风唤雨严重让一些人丧失了购房能力。房价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相适应是许多当地人买不起房的主要因素。这也是一些人选择先在外地租房赚钱再在家乡买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