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内容

2024-05-12

1.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内容

你说的应该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原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该组织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1年版)的详细内容是:为缓解职工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制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第一条本计划的基本内容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会员身体永久伤残时,会员按照本办法规定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身体伤残以及由此造成职工收入降低,治疗费用支出增加导致的经济困难。第二条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7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统一组织集体申请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50%,参保职工少于3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参保单位须提供104表)。第三条参加本计划的规定1、参加本计划的保障期为一年。2、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活动,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3、互助费的标准分为四个不同档次,分别为26元、50元、74元、100元。为保证会员权益的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本计划在享受领取互助金的同等权益时,交纳互助费的档次标准相应地调整为32元、62元、93元、124元。参加本计划的职工属于上述所列的高危险行业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在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永久伤残时,将按照实际交纳互助费与应交纳互助费的比例领取各项互助金。按照不同档次交纳互助费享受领取互助金的限额详见附表。第四条参加本计划的待遇1、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永久伤残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①、按照不同伤残程度(详见《伤残等级分类支付互助金标准》)可以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如会员所受伤残程度比较严重,以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②、会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可以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首次住院连续治疗的时间,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按日领取生活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③、会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可以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首次住院连续治疗的时间,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按日领取住院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住院时间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首次入院、出院记录核定。2、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丧葬互助金不能兼领兼得。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符合本条第②、③项规定的可以领取相应的互助金。3、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永久性伤残,按伤残等级领取第一款规定的①、②、③项互助金(详见附表),最多不超过缴纳互助费档次的最高限额。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身故或伤残,会员不享受第四条规定的互助金:1、由于疾病导致身故或残疾;2、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违法、犯罪行为等不可保的意外伤害;3、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4、由于战争、军事行动、地震、自然灾害和放射性物质泄漏;5、其他非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或伤残。6、参保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第六条互助金的受益人1、第四条1中规定的前三项互助金由会员本人领取。2、第四条2中规定的互助金由会员直系亲属或会员在参加本计划时指定的受益人领取。第七条互助金的申领手续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会员本人、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工会本计划的经办人员必须在3日内通知办事处以便进行核对。会员本人、直系亲属通过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以证明其伤害程度:1、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出险调查报告书(附件二);2、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以及由被保障人或其直系亲属签名的互助金领取书面申请(附件三);3、被保障人身份证的复印件;4、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应提交户籍管理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5、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伤残或者永久性丧失部分身体机能,应在结束治疗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伤残鉴定机构或者执法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诊断证明。如果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180天时的治疗情况,确定会员伤残程度。6.办事处为证明伤害情况需要由被保障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其他规定事项1、自会员发生意外伤害之日起,会员或直系亲属应在一年内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逾期办事处不再受理会员提出的互助金申领工作。2、本计划“意外伤害”是指:突然的、非本意的、有外来致害物而使会员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3、对本计划执行中有关内容发生争议,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4、本计划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参加本计划,职工个人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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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内容

2.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

亲您好,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即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摘要】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提问】
亲您好,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即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回答】
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回答】
会员权利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会员义务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资金来源1、会员个人缴费;2、行政扶助;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4、基金的利息;5、社会捐赠;6、其它。【回答】

3.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一种工会行为,不等同。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自愿的,用于职工间的互助。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一般来说是个人缴费,一般是一年收一次,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而不同。我们这里是第一年72元,以后每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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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4.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以工会为牵头,组织开展的一项医疗保障服务,主要的形式就是通过职工缴纳一定的互助金,运用集体的力量,去帮助有需要的个体职工,减轻医疗方面的负担,以此来提升职工抵御重疾风险的能力。虽然,运营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是需要商业化的运营,但是它却是有别于商业医疗保险的。职工互助医疗保险也是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一种有效方式。拓展资料: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门诊费用报销:在经基础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需要由职工个人自付的部分,扣除1800元的起付标准后,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报销(特困或劳模职工报销25%),简单来说,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公式为:普通职工门诊=(职工基础医疗自付部分-1800元)*20%特困或劳模职工门诊=(职工基础医疗自付部分-1800元)*25%住院费用报销:在经基础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需要由职工个人自付的部分,普通职工按照首次扣除1300、二次扣除650的起付线为标准;劳模或特困职工按照首次扣除650、二次扣除325的起付线为标准,后续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报销。简单来说,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公式为:普通职工首次住院=(职工基础医疗自付部分-1300元)*20%普通职工二次住院=(职工基础医疗自付部分-650元)*20%特困或劳模职工首次住院=(职工基础医疗自付部分-650元)*25%特困或劳模职工二次住院=(职工基础医疗自付部分-325元)*25%超出封顶线如果发生基础医疗超出封顶线的部分,超出封顶线后,仍属于自付部分的,按照:封顶线以上~5万元以内:报销40%,限额2万元;5万元以上~10万元:报销60%,限额3万元;10万元以上~15万元元:报销80%,限额4万元。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报销材料: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报销时,也需要出具身份证、医疗单据、原始收据、缴费凭证、医院出具的诊疗单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的还需要出示出院小结等等。但由于各地具体的政策不同,申请报销之前,也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的组织团体。

5. 互助保险对职工的作用

职工互助保险是由社会团体倡导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保险。它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承办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承办主体是政府行政机构;互助保险的承办人是社团法人。二是指导法规不同。社会保险的指导基本是政策文件;互助保险的指导是参保会员的公约。三是金融运作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筹措基金,运作基金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保值;互助保险的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参保者,主办者从道义上来说是义务的,非获利的志愿行为。四是所起的作用不同。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起着基础性作用,是社会的稳定器,有“雪中送炭”的作用;互助保险是依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自愿原则,开展灵活多样的保险和各具特色的险种,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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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对职工的作用

6.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主要职责

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组织充分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大局、发挥工会自身优势、以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促进送温暖工程深入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工会组织实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7.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
 
 会员权利
 
 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
 
 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
 
 会员义务
 
 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
 
 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
 
 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
 
 资金来源
 
 1、会员个人缴费;
 
 2、行政扶助;
 
 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
 
 4、基金的利息;
 
 5、社会捐赠;
 
 6、其它。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8. 工会互助保险

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
 
 会员权利
 
 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
 
 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
 
 会员义务
 
 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
 
 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
 
 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
 
 资金来源
 
 1、会员个人缴费;
 
 2、行政扶助;
 
 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
 
 4、基金的利息;
 
 5、社会捐赠;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