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盛的投资经理,让我来为你解答问题。 1)如果是你本人投保的话,最长只可选15年,当你儿子16岁时,计划已经完成,那时你已可获得一笔相当数目的金额。因为计划已完成,所以不需转让给儿子。或者你可以替儿子投保,这样你便不需转让,而年期更有弹性,可以选15年以上,以获取更高的首年奖赏。 2)投保期间,被保人身故,计划不会被中止,会要求你更改被保人。 3)不能选择第2人,最多能同时选2个或多个人,以百份比去分配。 更多香港基金资料可到百度输入 : investshong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