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安装空调坠楼 19岁儿子当场身亡业主要不要赔钱

2024-05-14

1. 父子安装空调坠楼 19岁儿子当场身亡业主要不要赔钱

甲:当事人;乙:商场;丙:安装人员。
案情简介如下:甲家想安装一台空调,便到乙商场购买,双方约定乙商场负责免费安装空调。乙商场雇佣丙到甲家为甲安装空调,期间,由于丙疏于安全防范,从高空坠落后死亡。
从上述案件事实来看,可以梳理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甲与乙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二是乙商场和丙之间的雇佣关系。甲向乙商场购买空调,乙商场负责免费安装空调,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延伸的附随服务。乙商场派雇工丙前往安装,丙接受了乙商场的指派,属于执行工作岗位职责。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作业致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身为本案当中所涉的法律关系主体甲、乙、丙三方,谁应该为丙的死亡承担责任?下面,进行一一分析:
首先,甲作为消费者,向乙商场购买空调,并享受乙商场提供的免费安装空调服务,一般情况下,甲不可能也不需要为丙的死亡承担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甲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在安装空调过程中,甲为丙的安全做了一些辅助行为,比如提供绳索或者帮忙固定绳索,如果因绳索不牢固而导致丙坠楼死亡,那么甲可能因此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丙作为乙商场雇佣的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乙商场应对丙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丙自身是否需要对其死亡承担责任,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分析。
第一,丙在进行高空危险作业时,有没有尽到对自身的安全保护义务,如果丙在装空调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好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那么丙自身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第二,如果丙在装空调时,没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比如没有戴安全帽、没有系绳索或安全带等工具保护身体,那么丙自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这样的过错而导致高空坠落死亡,丙是需要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经过对上述案情的分析,便可依法判决甲、乙、丙三方需要各自承担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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