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2024-05-14

1. 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2. 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流拍是指在拍卖的时候起价过高,导致了交易的失败,双方协商不成,便造成没有人拍下的情况。在股权的拍卖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那么股权强制拍卖流拍怎么办?下面由我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股权强制拍卖流拍怎么办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有关流拍如何处理:一是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二是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二、拍卖的股权有什么用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三、股权的拍卖方式有哪些      1、强制拍卖,这里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委托商业性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民事执行中强制拍卖的不仅有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而且有财产权利。      2、股权任意拍卖,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拍卖和股份公司股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转让一般都是协商确定,基本不采取拍卖的形式。而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转让中,可能有多人有意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以形成竞价条件,可以采取拍卖的形式来处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如果没能达成协议,开始第二次流拍,出卖人可以选择直接将其抵债或者进行第三次拍卖。

3. 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一、法院拍卖房二拍没卖出去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经第二次拍卖都流拍的情况下,会以第一次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作出的保留价,将房子作价交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二、法院流拍的房子可以私下购买吗
法院流拍的房子不能买。造成流拍的原因有
1、不良资产过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强制性的,查扣财产的种类、流通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均有所不同,而且大多数不是优良的资产。优质的资产,当事人在诉讼中往往主动出卖达成调解协议,或执行和解。不良资产被执行人自已在一定的价格范围、一定的时间内无法自己变现,自行履行判决。
2、拍卖物有瑕疵。在法院强制拍卖过程中,拍卖物本身有瑕疵或拍卖物有权利瑕疵,法院和拍卖公司对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购买者对购买法院委托拍卖的标的物心存疑虑,一旦成交后买受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且交付不及时,更有甚者买受人价款交付后迟迟得不到标的物或已收到标的物后被执行回转。
3、资产评估价高。大部分流拍案件就是因为评估价过高,不是因为没有购买者,而是由于价太高,资产的实际评估价格远远高于同期市场能够接受的价格。在拍卖过程中,其价格的下降幅度是有限制的,拍卖不是无底价拍卖,尤其在《评估拍卖规定》中规定保留价下降次数只有两次,且每次下降,虽然这一规定保护了被执行人的权益,但它的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现在拍卖都是增价拍卖,一些抢手的东西,容易增值的往往都被追捧,价格被炒的很高,只要有市场,即使高值低估,保留价底,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仍可使拍卖成交价接近市场价。
4、当事人的阻挠。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故意损坏标的物、藏匿关健部件、散布谣言、威协恐吓竞买人,千方百计阻挠拍卖的成交。被执行人希望三次拍卖流拍后再阻碍变卖,申请执行人又不敢接受,到时法院必须解除查封,从而抗拒执行。如拍卖公安埠河镇的两例林权及公安县城区汪某的房屋就是由于当事人的阻挠,与竞买人抖狠,竞买人考虑到是熟人,碍于面子,少惹事,采取了主动退出,最终标的流拍。
5、相关人的串谋。被执行人与拍卖机构、执行员或相关人员串谋,让拍卖机构故意夸大标的物的瑕疵,让法院抬高保留价,为拍卖设置苛刻的条件,钻法律的漏洞。例如不动产,被执行人与租赁人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因买卖不破租赁,竞买人面对物权重大瑕疵的难度产生畏惧,放弃对标的物的兴趣,导致标的流拍。
6、信息透明不够。拍卖信息公告面窄,公众知情的少,《执行拍卖规定》要求拍卖公司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但实际操作中,拍卖公司只登一次公告,且版面小,不易引起相关购买人的注意,特别是小标的的案件,拍卖公司的公告往往流于走过场。
7、竞买者权益保护不力。购买者到法院本想购买低价的财产,一旦标的物与同期二手市场的价格相差不远,且要交纳高额的拍卖佣金,竞买者竞得后的过户、办证及标的物的售后服务难以得到保障,遂产生望而生畏,主动退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4. 股权流拍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5. 股权拍卖流拍后怎么办

在很多时候,我们公司都是会给高层员工配备股权的,离开公司的时候股权是可以拍卖的。那么一般拍卖一般需要哪些手续呢?股权拍卖流拍怎么办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拍卖      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二、股权拍卖流拍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三、拍卖一般需要哪些手续      交保证金和办理登记手续最好是同一个人,不然要有代缴款说明或授权委托书。你是个人还是公司报名?竞买人应持有效个人身份证(最新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需已年检过)、组织代码证副本(需已年检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最新有效证件)、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竞买人汇款回单(经核实款项已到达指定帐户)。凭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请办理竞买手续。经我公司确认竞买资格(证件复印件需留底)并签署了本《拍卖须知》,均允许参加竞买。竞买人取得竞价号牌后,即为正式竞买人。      综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

股权拍卖流拍后怎么办

6. 股权三次流拍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一步,抵债。
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
第二步,变卖。
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
第三步,退回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最后法院也不管了。
出现第三步的可能性应当是债权人最不愿意的,因为根据规定,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7. 股权三次流拍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一步,抵债。
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
第二步,变卖。
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
第三步,退回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最后法院也不管了。
出现第三步的可能性应当是债权人最不愿意的,因为根据规定,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股权三次流拍后怎么办

8. 股权三次流拍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
第一步,抵债。
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
第二步,变卖。
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
第三步,退回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最后法院也不管了。
出现第三步的可能性应当是债权人最不愿意的,因为根据规定,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