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2024-05-10

1.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1、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2、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3、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中已经没有了应付福利费及其计提的踪迹。

扩展资料:
为了使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更加切合实际,我们经过了4年时间的调研、论证、协调、完善,基本上遵循了以下思路:
一是转换财务管理观念,将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企业根据《通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还原财务管理的本质,企业财务制度不再对税收扣除标准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做出规定,而是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伴生的财务活动,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
三是顺应产权制度改革,清楚界定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四是拓宽财务管理领域,在继承现行有效规定的基础上,将企业重组、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
总的来讲,修订《通则》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推进企业财务制度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具有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修订的《通则》颁发后,将以《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行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办法为配套,以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以此建立新型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权责分明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修订的《通则》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按照建立企业“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的要求,修订的《通则》从企业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激励和财务监督四个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以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中国司法部--企业财务通则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2.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1、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2、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3、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中已经没有了应付福利费及其计提的踪迹。

扩展资料:
为了使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更加切合实际,我们经过了4年时间的调研、论证、协调、完善,基本上遵循了以下思路:
一是转换财务管理观念,将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企业根据《通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还原财务管理的本质,企业财务制度不再对税收扣除标准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做出规定,而是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伴生的财务活动,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
三是顺应产权制度改革,清楚界定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四是拓宽财务管理领域,在继承现行有效规定的基础上,将企业重组、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
总的来讲,修订《通则》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推进企业财务制度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具有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修订的《通则》颁发后,将以《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行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办法为配套,以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以此建立新型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权责分明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修订的《通则》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按照建立企业“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的要求,修订的《通则》从企业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激励和财务监督四个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以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中国司法部--企业财务通则

3. 请问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

一、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
 
1、一般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二、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核算方法:
 
1、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2、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请问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

4. 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怎么算?


5.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根据财企[2007]48号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另外企业工会经费按2%计提、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用计提,据实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两个方面:一是上交经当地工会部分,二是企业工会留用的部分。有关工会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工会经费里面列支,但税法允许抵扣的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

扩展资料:
新旧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科目会计分录具体对比如下:
一、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二、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福利费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6.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新准则下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不需要计提,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是按实列支,还是按工资额一定比例计提?应当是按实列支,2007年已不可以计提福利费,具体可参考《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 据实列支,税务上注意别超过14%不要求计提,但是如果计提了,在所得税汇算的时候就要注意计提部分是否有超,超过部分需要纳税调整。
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现金/银行结转: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如果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的,都是错误的!

7.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根据财企[2007]48号《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另外企业工会经费按2%计提、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用计提,据实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两个方面:一是上交经当地工会部分,二是企业工会留用的部分。有关工会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工会经费里面列支,但税法允许抵扣的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

扩展资料:
新旧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科目会计分录具体对比如下:
一、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二、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福利费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8. 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怎么算?

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酬总额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企业税前扣除是不是按照计提数,而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并且在14%的这个范围内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注意:根据相关规定,从2007年以后不采用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办法,而是在职工福利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产品成本.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月末按各部门工资总额进行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扩展资料1、事业单位福利费核算 
(1)按编制人数定额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福利费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2)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你单位没有提取,也可以直接作帐,会计分录: 
(1)发放福利费时 
借:事业支出--福利费 
贷:现金 
(2)发放劳保用品 
借:事业支出--劳动保护费 
贷: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