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2024-05-16

1. 求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 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 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 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 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l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l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l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l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l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l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l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l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l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l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l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l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l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l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l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l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l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l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l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l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l 参与商账追收。
  l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l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l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l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l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l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l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l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l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l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l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l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l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l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应得分
  一 1. 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2. 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35
  二 1. 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2. 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 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4. 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5. 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6. 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333644
  三 1. 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内容齐全,手续完备。2. 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帐。3. 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4. 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 5656
  四 1. 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2. 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64
  五 1. 建立合同台帐。2. 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面)。3. 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4. 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61056
  六 1.在信用(合同)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10
  合计  100
  4、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企业合同管理年度总结

  一,企业概况
  本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苏州较为资深的广告媒体企业,目前客户覆盖苏州、北京、上海、无锡、南京、昆山等地.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平面广告,杂志媒体、企业内刊、策划发布等专业广告服务.秉承诚信经营、服务为本的原则,追求卓越,力求将高素质、低价位、优回报之服务提供给客户,实现“彼此拥有,彼此分享”的创业理念,以客户共同进步发展,以服务社会,造福大众.
  二,2005年度在开展客户信用管理及强化自身建设的主要成绩
  重合同,守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公司从一开始做几十万元的营业额,到现在500多万,我们深深知道:企业发展生生不息的资源,就是以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为目标,使顾客接受服务的同时感到来自内心的喜悦之情,企业的发展才有强大的原动力。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日益开放和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要想使企业立稳脚跟,就必须做到“以诚为本,恪守信用”。由此,本公司在此反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注重信息反馈才能有的放矢 : 平时, 公司十分注重:“服务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服务对象”。要了解服务对象需要注重信息反馈。了解客户想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自己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公司严格培训高素质员工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坚持始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完美的服务。如:多次冒严寒顶酷暑为客户排优解难,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很多客户都是在一次业务完成后就成为了公司永久的客户,不但自己来,还将自己的朋友都介绍来。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每次公司人员都做好纪录,从不会置之不理,而是认真想办法解决改进,让每一位用户满意。“急顾客之所急,想顾客之所想”是公司立业之本。就是靠着恪守信用,公司赢得了一批又一批的回头客。
  完善合同内容,认真履行合同     在对内管理上,公司始终坚持严格为主。今年随着业务量的继续扩大,如何在保持业务量高增长、各环节工作量几近饱和的情况下,确保服务质量不下降的问题摆在管理者的面前。公司首先多次组织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学习《合同法》,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提高了大家依法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做到:签定的合同内容具体、条款清楚、手续完备、责任明确,保证合同的履行率达到100%。由于公司重视合同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公司在履行方面就争取了主动性,2005年, 公司共签定合同34份,总额244.34万元.其中:实际履行合同31份,235.65万元,解除合同3份,8.79元.合同履行率为91.18%..2004年和2005年没有发生过一件被行政处罚机关处罚及判裁决败诉的事件.

  三,今后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和诚信建设的设想与举措:
  1.坚持诚信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全公司的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
  诚实守信、重诺践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问题既属于道德范畴,又属于经济范畴。市场经济从运行机制上讲是一种默契经济、信用经济,诚信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没有信用,公司的业务根基就会动摇,就不可能发展,最终必将会被市场经济所淘汰。公司在今后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增强全公司的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
  2.注重抓好“四个落实”和“一个建设”。
  “四个落实”就是抓好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纳税信用、企业管理信用和商业管理信用制度的落实。
  “一个建设”就是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在公司干部职工中,倡导诚信观念,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整体素质,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要求和行为取向,抵制失信行为,增强行为自律,追求企业信誉,树立起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行政监管和舆论监督,搞好分工协作,确保争创诚信企业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二要大力强化诚信宣传教育。三要认真做好对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四要努力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

求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2. 企业为什么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麻烦告诉我

实行信用管理是当前市场激烈竞争条件下,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因此企业无须过多地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
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企业已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而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和落后就逐渐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如果说,我们将当前在以信用方式为主的市场中拼搏的企业比喻成一个足球场上的球队,那么每个球队获得进球(占有市场)的机会和失球(账款被拖欠)的风险同时并存。一个企业如果缺少信用管理,就如同一个没有守门员的球队,最终难逃经营失败,被淘汰出局的恶果。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客户授信制度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信用限额审核制度
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化:
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债权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二、客户授信制度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信用限额审核制度
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三、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化:
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债权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4. 公司应当如何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和相应制度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国家信用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 “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 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 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 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 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管理机构,由信用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信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管理机构职能:

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应得分
 
一
 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3

5
 
二
 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

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

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

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3

3

 

3

6

4

4
 
三
 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内容齐全,手续完备。

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帐。

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

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
 5

6

5

6
 
四
 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

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6

4
 
五
 建立合同台帐。

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面)。

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6

10

5

6
 
六
 1.在信用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10
 
合计
  
 100
 

4、考核部门:

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信用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

◆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管理员初审;

信用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信用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6、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7、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0、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2、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

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技术合同专用章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必须到信用管理机构留样备案。

13、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4、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信用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 标的验收记录;

◆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

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内容。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为合同期内、进入预警期内、到期、逾期、进入最后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订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账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诉讼。商账追收程序一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赊销条件;

停止供货;

取消供货资格;

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拖欠货款;

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

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管理机构备案。

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5. 如何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业务操作制度规范性

大量资料表明,由于外贸企业业务经营活动的特殊性,信用风险已成为其风险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许多外贸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乃至关、停、破产都是缘于存在大量的呆帐、坏帐,切实加强信用风险已成为我国外贸企业的当务之急。控全局认为加强外贸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应从多方面着手,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则是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措施。 
一、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一般由信用风险管理决策机构、信用管理专业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成。 
(一)信用管理决策机构。这一机构主要由企业经营层中的有关成员组成。决策机构应聘请部分熟悉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业务工作者、涉外中熟悉结算的行家、有关涉外部门的专业工作者参加,以提高决策质量。决策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批准企业的信用政策和风险管理策略;审批高风险的大额交易事项;审批处理重要信用风险事项的处理方案等。 
(二)信用管理部门。应借鉴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成功经验,在企业内部设立信用管理的专职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客户资信的、分析、评估,建立和管理客户信用;负责建立、管理企业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制订企业的信用政策;审查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的合约;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对应收帐款进行跟踪监控和追收等。 
(三)业务部门。企业的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等业务部门是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认真执行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各项规定,还必须积极配合、支持信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主动地向信用管理部门报告、反馈有关信息。 

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约束机制 
(一)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充分体现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 
1、在授权批准控制中突出对外签约和使用资金两大环节。对外签约是各项业务活动的重要基础,对外签约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该项业务的信用风险程度,而资金付出事项中有很大一部分,如预付定金、预付货款、交纳信用证开立保证金等业务本身就存在着风险,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原则。其中,风险较大的签约或付款必须经过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层批准。 
2、在职务分离控制中突出信用部门的制约作用。目前,许多外贸企业存在着某项业务处理的全过程由某一业务人员包办的现象,这就使本来属于企业财富的客户和订单大量的被个人所拥有,一旦这些业务人员恶性"跳槽",不仅可能使企业的订单和客户流失,而且会严重影响由其经办但尚未了结的交易的正常进行特别是货款的正常回收,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外贸企业应高度重视发挥信用管理部门在职务分离控制中的制约作用,其要点包括: 
业务部门或人员所涉及的客户应由信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未经信用管理部门的审查确认,业务部门不得对外签约;未经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确认,企业不得采用D/P.D/A,O/A等结汇方式;对信用证项下的业务,未经信用管理部门对信用证的审查确认,业务部门不得备货、发货。 
3、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业务处理程序因企业而异,但从信用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以下几个环节应作为业务处理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加以规定: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及与客户相关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交易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财会部门对交易事项的进行核算;信用管理部门对企业拟与客户签订的进行审查确认;高风险的交易事项、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理方案应经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审查批准;信用证项下的交易,应由业务、财务、信用管理部门对国外来证加以审查;由信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应收帐款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信用管理部门对应收帐款采用恰当的方 
式追讨。 
4、在管理制度控制中充实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充实与信用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容,包括:客户资信调查分析制度;客户信用档案管理制度;风险交易决策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信用付款方式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等等。

如何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业务操作制度规范性

6.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二、客户授信制度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信用限额审核制度
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三、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化:
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债权管理制度

7. 公司应当如何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和相应制度

1、机构:成立一个信用管理办公室,成员可兼职。
2、制度: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
a、法律法规的普及,包括业务方面的和职业健康方面的
b、合同的签订,内部评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
c、客户的信用管理和档案建立
d、债权债务的维护方面
e、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
讲一下公司签了多少合同,有没有违约行为发生过,有没有到法院起诉或者被起诉过等
我搞过这个,就从以上几个方面搞,随便写一下,不用很紧张

公司应当如何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和相应制度

8.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政策

法律分析: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政策包含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的制度以及应收帐款的监控制度。企业应该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的资信管理,分别是客户信息的收集及调查;客户资信档案的成立和管理;客户信用的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和核查。客户的授信制度包含赊销业务的预算和报告制度;客户信用申请制度;信用限额审核制度以及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九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条 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三)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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