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2024-05-14

1.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项目:离退休(职)人员的离退休(职)费,按国家和省规定保留的津补贴23.8元(女的另加妇女卫生费)、奖金5-15元。暂未列入支付补贴项目的交通补助费、护理费及部分离休老同志享受的生活补助费等仍按原渠道支付。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条件和标准
1.工作人员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革命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三部分构成:
(1)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60%计算的部分,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少1年降低1个百分点,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少1年降低1.5个百分点。
(2)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15年,从第16年起,每增加一周年,增加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1%的退休金,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超过20%。
(3)以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除以应缴费月数发给的部分,实际缴费月数超过420个月的只除以420。
本《办法》实施后,随着实际工资的逐步增加,将逐步降低基本养老金的给付比例。直到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止。具体降低幅度由省人事厅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2.在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前,工作人员退休时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湘人险
(1995)92号文计发的退休费数额的,仍按湘人险
(1995)92号文计发。
3.计划内临时工、从非在职人员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及挂靠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失去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为止;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每满1年,按离岗时上年度本省工作人员社会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发给养老生活补助金,一次付清。
4.在本《办法》实施之前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按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退休时可享受优异待遇的高级专家、中小学教师、计划生育专干等人员,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者,保留国家和省里原规定的优异待遇;本《办法》实施以后获得上述称号以及享受优异待遇的人员,应由授予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由本单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休时不再另行提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比例。
5.随着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离退休人员适当增加养老保险金。
(三)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办法
1.基本养老保险金先从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中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后,再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直至失去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为止。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2.基本养老保险金既可委托各单位代为发放,也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实行养老保险后,离退休(职)人员与原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2. 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及给付模式

给付确定模式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是先设定养老保险金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需要达到的替代率,以此确定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再结合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测算,来确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这种模式实质上是”以支定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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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从筹集到使用的流程?

相信以下节选的管理办法可以解决你的疑问。    
    第十三条 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对存入银行的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分别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七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内部审计等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编制基金年度收支和管理服务费预、决算,报当地人民政府在预算中列收列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的基金和管理服务费收支的预、计算和会计报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劳动部。
    第二十一条 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
(一)购买国库券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
(二)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
    第二十二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从筹集到使用的流程?

4. 养老保险基金由哪几部分组成?养老保险的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及其他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扩展资料

社保改革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召开了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部署会,标志着自2017年启动的国资划转社保改革进入“加速冲刺”阶段。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9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随着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推开划转工作“时间表”明确: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财政部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操作办法,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操作办法执行,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划转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基金

5.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法有哪些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法有哪些:
1、我省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全省统一执行。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应明确规定具体金额。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适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或其他资助资金,经出资方明确后,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记入个人账户。
3、政府补贴:
(1)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财政对其按年缴费年限和一定的补缴年限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100或2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0元;个人缴费3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5元;个人缴费4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0元;个人缴费5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5元。财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2)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的前提下,本人不缴费,也不补缴,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应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超过两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3)对农村重度残疾(精神、智力残疾一至四级,其他类别残疾一至二级)人,由县财政按最低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仍给予缴费档次相对应的政府补贴,并记入个人帐户;养老金待遇支付及领取条件: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补贴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即: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自己交的钱+地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账户利息)139+中央财政补贴的55元。参保人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应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人不用缴费,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未按年缴费且未补交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按年缴费年限和按规定补缴年限之和未达到15年的,不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年满60周岁,但不符合新农保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5、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对于重复享受新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原则上只认可标准较高的一份养老待遇,其它多领的养老待遇应予追回;参保方法: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码)、一寸彩照(三张)到村劳动保障站申请参保。经村劳动保障站初审、乡镇政府复审,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县农保局审定后,方可参保缴费。感谢你对县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电话详细咨询南江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局(联系电话0827-8200091)。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