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级林业局什么级别?
省级林业局是正厅级别。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林业局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2. 福建省林业厅的领导介绍
陈则生(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厅全面工作。主管厅人事教育处、厅计划财务处(含外事外经、审计工作)和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严金静(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协助负责产业、安全生产、机关党建、山林纠纷调处、林权改革和驻村工作,协助厅长协调计划和财务工作。分管厅产业处、厅直属机关党委、厅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省林权登记中心(指导全省林权改革工作)。林少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负责涉林信访、综治、国有林场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分管省森林公安局、省国有林场管理局、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省洋口国有林场、省国有南平市郊林场。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 谢再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负责造林绿化、种苗花卉、厅机关文秘、督查和后勤工作。分管厅办公室(除宣传工作外)、厅造林处、厅绿化工作办公室(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办公室)、省林木种苗总站(含花卉行业管理工作)。 谭 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协助负责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业信息和应急工作。主持厅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分管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信息中心。联系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工作。 王宜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负责林政管理、宣传、林业科研和推广工作,以及省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人集团有限公司、省林业工程公司移交工作。分管厅林政资源管理处、科学技术处、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省林业公路养路总站、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联系林业学(协)会工作。 欧阳德(厅党组成员):兼任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政委。 张利生(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协助负责林业纪检监察、审计、厅机关效能(含绩效管理)和政风行风工作。主持驻厅纪检组工作,分管驻厅监察室。 张 平(副巡视员):协助负责林业教育和老干部以及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目前及下一步脱钩工作。分管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张欣欣(副巡视员):协助负责林业执法工作。分管省林业执法总队(省林业检查总站)。
3. 省林业局局长什么级别
省级林业局长是正厅级别。林业局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林业局的职责: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等。
省级林业局长是正厅级别。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林业局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林业局的职责是: 1、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7、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 市林业局局长属于什么级别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直辖市的林业局局长是正厅级别,相当于省教育厅厅长、地级市市长、省工商局局长级别。
2、副省级别城市林业局局长是副厅级别;相当于省教育厅副厅长、地级市副市长、省工商局副局长级别。
3、地级市林业局局长是正县处级别,相当于普通的县长、区长级别。
4、县级市林业局局长是正科级别,相当于普通的乡长、镇长级别。
5.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是什么级别
国家林业局 (副部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正部级)
国家税务总局 (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正)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正)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正)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正)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正)
国家统计局 (副)
国家林业局 (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
国务院参事室 (正)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正)
国家知识产权局 (副)
国家旅游局 (副)
国家宗教事务局 (副)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以上为正部级
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为副部级
6. 福建省林业厅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林业厅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二)政策法规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研究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省林业法制工作,承办全省林业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全省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依法指导全省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三)林政资源管理处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按权限负责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管理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运输、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进出口、疫源疫病监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性湿地保护规划和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林地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四)造林处拟订全省植树造林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担全省林木种苗管理和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管理;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五) 产业发展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指导全省国有林业采育场建设和管理。(六) 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法征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决算,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按权限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七)科学技术处组织开展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省地方标准;承担全省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建设;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八)绿化工作办公室(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全省绿化工作的规划和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掌握全省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全省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十)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处理设区的市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协助办理涉及山林权纠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承担省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一)人事教育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厅属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十二)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四)森林公安局指导、协调、督促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直接参与查处影响大或特别重大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影响林区稳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组织指导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区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防范机制,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卫林业改革成果,促进林业建设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负责组织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法监督机制和错案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全省林业公安民警的警衔、警籍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整治和教育培训,以及落实奖惩制度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落实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的制度,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服装、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林场局负责对全省“省办、地管、县监督”的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生产计划、财务、经营的统一管理,对设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实行业务指导。(十八)世行办负责全省利用世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开展造林项目、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十九)保护中心参与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技术指导工作。(二十)种苗站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二十一)资源站负责全省森林资源(含生态公益林)动态监测;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主办《福建林业》杂志。(二十二)森防站负责全省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森林病虫害防灾减灾及培训;参与制定和实施全省森林病虫害控灾体系建设规划。(二十三)信息中心 负责数字福建林业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具体指导全省林业信息化和林业电子政务网建设,组织管理省级林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负责组织林业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和应用指导。
7. 福建省林业厅的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的责任。拟订全省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省花卉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依法承担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四)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的责任。根据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省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六)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林业采育场、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承担省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负责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指导山区综合开发。(九)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十)参与拟订全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省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管理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省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国家林业局是什么级别
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
2018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
扩展资料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等。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等。
3、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