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税制改革20年的历史中,实践中暴露的弊端?应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分税制

2024-05-13

1. 中国分税制改革20年的历史中,实践中暴露的弊端?应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分税制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按照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央将税收体制变为生产性的税收体制,通过征收增值税,将75%的增值税收归中央,而地方只能获得25%的收益。中央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转移支付、战略性开发等预算开支,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提供普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经过10多年的磨合之后,重新审视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我们认为应该尽快制定税收法典,改变这种临时性的、不正常的税收体制。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下列弊端:首先,分税制改革没有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科学统一,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将增加财政收入的目光投向土地开发方面,导致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其次,分税制改革增加了增值税,并且从生产环节设计增值税具体规则,出现了大量的税收征管漏洞。第三,分税制改革重点在征税比例划分,而没有考虑到公共产品投入的需要,这就导致我国在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权利义务不对称现象。由于事权与财权划分不科学,导致中央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宏观调控始终难以发挥作用。第四,分税制改革是以1993年各地经济总量为基础确定分税比例的,没有充分征求各地意见,更没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讨论,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近日出台的三条消息,一个是9月29日的“二次调控”,一个是10月11日的“调高存款准备金率50个基点”,另一个是10月17日“证监会暂停房地产企业重组”,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控制住房价,手段有两点,一个是控制需求,另一个是控制投机商。大家要注意到,这些新政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但都是以一个城市出现的(比如广州、上海),还没有很大规模的消息。具体到地产版块,地产类再融资的难度比较大(不包括地产公司的其他行业再融资),重组方面,如ST保壳都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投资者对地产版块要特别谨慎。银行版块与地产版块的联系很密切。我认为短期内银行个股还是中性偏好,但如果加息次数增加,周期缩短,长远对银行个股是不利的。因为银行的收支本来是平衡的,随着加息次数增多,投资被压制,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银行,银行的成本就大了,盈利能力肯定下降。应该说,加息对资金量小的银行影响不大,但资金量大的银行影响就大了。
国家外管局10.12发布了消息,称汇改不等于人民币升值,并要保持对热钱高压打击。尽管奥巴马政府的货币政策相对温和,但主导思想还是一样的。美国要稳稳地站在世界的第一位,强化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核心,用印钞票的方法来缓和国内经济问题。近期我们很明显地感觉到,美国印钞票增加了,其他货币在升值。9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为2.648万亿美元,高于6月末的2.454万亿美元。要明确区分资金的投入是投资还是投机,难度是很大的,通过外汇管理可以有限度地控制热钱的流入。外汇的信息表明,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海外资金预期中国资产价格酝酿新一轮上涨的背景下,热钱流入速度将会持续加快。
近期人民币汇率的猛烈增长有关。美国要巩固它金融老大的地位,就要让其他货币升值。加息是比较传统的控制通胀的方法。现在政府比较棘手的事情是控制CPI。之所以选择这时候加息,是因为10月份以来全球经济的变化,这时候希望用加息的办法来抵消CPI上涨产生的负面影响。

中国分税制改革20年的历史中,实践中暴露的弊端?应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分税制

2. 分税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实施后的利弊

分税在中国的引入实际上是划分国税和地方财政收入,其前提是清末地方自治的推行,为地方政府运行提供财力支撑
而共和国的分税是在九十年代中央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为保证中央收入而推出的,结果是肥肉和好肉都归了中央,骨头和画饼留给了地方,这也进一步强化了地方追求体制外财政收入的冲动,土地财政就是明证。
所以我国目前的分税实际是中央财政夺地方之权的一个换个名字的表述而已,这次营改增其实就是这样。理论上营业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而增值税是属于中央财政收入的。
所以分税制在中国的实施居然变成了中央进一步集权的入口,很诡异额

3. 1中国分税制改革已有10年历史,实践中逐步暴露出来哪些弊端?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分税制?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按照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央将税收体制变为生产性的税收体制,通过征收增值税,将75%的增值税收归中央,而地方只能获得25%的收益。中央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转移支付、战略性开发等预算开支,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提供普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经过10多年的磨合之后,重新审视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我们认为应该尽快制定税收法典,改变这种临时性的、不正常的税收体制。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下列弊端:首先,分税制改革没有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科学统一,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将增加财政收入的目光投向土地开发方面,导致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其次,分税制改革增加了增值税,并且从生产环节设计增值税具体规则,出现了大量的税收征管漏洞。第三,分税制改革重点在征税比例划分,而没有考虑到公共产品投入的需要,这就导致我国在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权利义务不对称现象。由于事权与财权划分不科学,导致中央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宏观调控始终难以发挥作用。第四,分税制改革是以1993年各地经济总量为基础确定分税比例的,没有充分征求各地意见,更没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讨论,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近日出台的三条消息,一个是9月29日的“二次调控”,一个是10月11日的“调高存款准备金率50个基点”,另一个是10月17日“证监会暂停房地产企业重组”,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控制住房价,手段有两点,一个是控制需求,另一个是控制投机商。大家要注意到,这些新政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但都是以一个城市出现的(比如广州、上海),还没有很大规模的消息。具体到地产版块,地产类再融资的难度比较大(不包括地产公司的其他行业再融资),重组方面,如ST保壳都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投资者对地产版块要特别谨慎。银行版块与地产版块的联系很密切。我认为短期内银行个股还是中性偏好,但如果加息次数增加,周期缩短,长远对银行个股是不利的。因为银行的收支本来是平衡的,随着加息次数增多,投资被压制,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银行,银行的成本就大了,盈利能力肯定下降。应该说,加息对资金量小的银行影响不大,但资金量大的银行影响就大了。
国家外管局10.12发布了消息,称汇改不等于人民币升值,并要保持对热钱高压打击。尽管奥巴马政府的货币政策相对温和,但主导思想还是一样的。美国要稳稳地站在世界的第一位,强化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核心,用印钞票的方法来缓和国内经济问题。近期我们很明显地感觉到,美国印钞票增加了,其他货币在升值。9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为2.648万亿美元,高于6月末的2.454万亿美元。要明确区分资金的投入是投资还是投机,难度是很大的,通过外汇管理可以有限度地控制热钱的流入。外汇的信息表明,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海外资金预期中国资产价格酝酿新一轮上涨的背景下,热钱流入速度将会持续加快。
近期人民币汇率的猛烈增长有关。美国要巩固它金融老大的地位,就要让其他货币升值。加息是比较传统的控制通胀的方法。现在政府比较棘手的事情是控制CPI。之所以选择这时候加息,是因为10月份以来全球经济的变化,这时候希望用加息的办法来抵消CPI上涨产生的负面影响。

PS:本人不是财务专业出身,只是比较关注市场,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1中国分税制改革已有10年历史,实践中逐步暴露出来哪些弊端?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分税制?

4. 中国的分税制怎样的发展历程

1、唐代三分制是中国封建社会分税制的萌芽。
唐代从安史之乱以后,国家财政由原来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划分为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二者之间在国家税收上采取了上供、留使、留州的三分制。
经验教训:中国封建社会统收统支的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占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开了分税制的先河,成为中国历史上财政体制的第一次改革,无疑是一种创新和进步。
2、清末预备立宪时期分税制改革改革 。、
经验教训:财政混乱,筹款措施收效甚微。财政改革的主要措施——分税制和预决算。
3、北洋时期的分税制改革。
经验教训:国家税种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大,地方税种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小
4、国民政府初期的分税制改革 
经验教训:加大了地方财政的收入。将田赋、契税、牙税、当税等都划归地方,加强了地方收入。采取独立税制,取消附加税制。
5、国民政府中后期分税制改革
①完成了三级财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②奠定了中国历史上的县级财政的地位
经验教训:这次划分的最大不足是把田赋附加作为县级税收中的一个部分,这是导致后来财政混乱,阶级矛盾加剧的主要原因。
6、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 :①划分事权②划分收入③税收返还④原包干体制有关事项的处理。

5. 论述我国分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分税制较好的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1994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分税制的内容
  我国分税制按照征收管理权和税款支配权标准划分,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划归中央财政的税种,属于中央税;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划归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种,属于地方税;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方式分享的税种,属于共享税。
  (二)我国分税制的特点
  我国目前的分税制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按照税源大小划分税权,税源分散、收入零星、涉及面广的税种一般划归地方税,税源大而集中的税种一般划为中央税。 一般来说,不可能把大税种划为地方税。但由于地方税不仅对法人(公司、企业)征收,而且更多的是对个人征收,所以,税源分散在千千万万个纳税人手中;又由于地方税征收范围面小,税源不厚,所以收入零星;由于地方税税种小而多,所以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二,部分税种的征收管理权归地方。地方政府对地方税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开征、停征、减征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这是地方税的主要特点。由于赋予地方以较大的机动权限,从而既能合理照顾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不致于影响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和市场物价。因为地方税一般均属于对财产(不动产)、对行为和部分所得以及不涉及全面性商品流通的经济交易课征,所以,即使各地执行不一致,也不影响全局。 第三,税款收入归地方。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力完全集中于中央或过多地分散于地方,都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在保证中央财政需要的同时,给地方一定规模的财力及适当的支配权,方能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实行分税制,建立中央与地方相对独立的分级财政,给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加强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就成为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方向。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税制,目前的分税制还有许多不如人意之处,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因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当迅速,地区差距很大;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尚不够健全;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范围虽已初步划分,但尚不够规范,各级事权事责还有待明确;税收制度也不够完善,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试图实行彻底分税制是不现实的。所以,分税制的改革仍应以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共存的不彻底型分税制为主,以便不会脱离现行模式过远。

论述我国分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6. 关于中国分税制改革的案例,无论是关于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好处还是存在的问题,

1、我国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急剧下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开始了分税制改革。所以说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好处在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中央税收占主导地位,国家容易集中财力,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稳定全局。同时也确立地方政府在地方税收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税收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中央和地方通过对不同的税收组合和不同的税率组合来引导工商业投资生产,调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
3、税收返还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中央政府对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进行专项补贴照顾,轻重分明,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存在的问题:分税制改革的最大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中央政府太强势,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及以下)的税收收入不足,由此产生了很多衍生问题: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的财力,就在税收之外开辟财源,其中以费(税利债费为财政四大收入)最多,而且大多为预算外收入,不受监管,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一片乱象,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助长了通胀;另外就是导致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资金就开始卖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这是导致当前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7. 分税制改革是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确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现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级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此,中央要从今后财政收入的增量中适当多得一些,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合理调节地区之间财力分配。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又要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同时,促使地方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约束。

分税制改革是谁提出的

8. 分税制改革是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确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现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级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此,中央要从今后财政收入的增量中适当多得一些,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合理调节地区之间财力分配。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又要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同时,促使地方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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