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收支表中按外方投资比例计算应付股利与支际支付的应付股利差额,应记入那个科目?

2024-05-15

1. 外汇收支表中按外方投资比例计算应付股利与支际支付的应付股利差额,应记入那个科目?

不论你是做什么投资,首先资金管理是最重要的,只有做到了这点,那么无论你在投资什么品种,那都是后期能够稳定获利的最基本前提,否则说其他的什么都是扯蛋,没有用的。7
现在股市还没有多大的起色,很难。房产市场的话更不用说了,目前估计大部分的能都投入到传统行业,或者在投入黄金外汇这些投资品种,但是对于长期拥有股票投资经验的国人来说,投资国际品种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操作方式的依赖性,很难修改过来的。lsvxkfkbwh
我们从事黄金外汇这块已经有多年时间了,如果你做投资的话,可以考虑跟我们联系,相信我们从最初不认识到后面逐步了解,会让你很清楚你自己在做什么,然后会得到比较稳定可靠的收益。
一棵树木长大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记得采纳为最佳答案。

外汇收支表中按外方投资比例计算应付股利与支际支付的应付股利差额,应记入那个科目?

2. 人民币基本账户可以直接购汇支付欧元吗

  可以。为便利人民币和欧元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4年9月30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欧元的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

  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有利于形成人民币对欧元直接汇率,降低经济主体汇兑成本,促进人民币与欧元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有利于加强中欧金融合作,支持中欧之间不断发展的经济金融关系。

3. 急求,关于外汇收支情况表的问题.

现金兑换外币属于购汇行为,现金购汇放在工作底稿“未计入外汇账户,由银行直接购结汇”的金额里。然后将购结汇的差额填在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结购汇差额里

急求,关于外汇收支情况表的问题.

4. 关于购汇付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美金不够就通过人民币账户购汇,按购入日买进价汇率计算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
汇兑损益不用考虑和计入,因为直接是换汇,没有期初期末余额或合同与支付日差额问题。

5. 将境内获得的人民币转成外汇向境外的股东支付红利,需要外管局批准吗

呵呵,这你可问对人了,咱每年都给外商投资企业做这个业务。

第一,一定是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合资、合作)才可以办这个业务;
第二,注册的外汇资金须全部到位才可以办理这个业务;
第三,做这个业务上年需要正常年检;
      需要董事会决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务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无需外汇局审批

不过,各家银行有自己的规定,还是事先和银行咨询确定审批资料为好。
注意:
       1、请在董事会要求的时间内提前办理手续
       2、如果计算精确,此业务可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一个是看准汇率确定购汇的时机,要看汇什么币种;另一个是如果购汇金额较大,可以和银行谈优惠,谁给优惠多,就在那家银行做,能少花几万人民币(不要谢我,我是雷锋 呵呵);

将境内获得的人民币转成外汇向境外的股东支付红利,需要外管局批准吗

6. 如何核算外汇收支情况表中的汇率折算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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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汇率折算差额”项目是以非美元币种计价的经济交易按照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折算为美元记录,在年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2月31日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调整,调整差额计入本科目,汇兑损益也计入本科目,本项目如为负数,也记录在资产方。该科目应根据“实收资本”、“财务费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现举例对该表中外汇收支情况表之汇率折算差额作如下分析和解释,请同行给予指正。
  例:A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是从欧元区国家进口,并以欧元结算,月末折算汇算差额。年初外币账户余额如下:预付账款(德国公司-欧元户)人民币1100000元,欧元100000;银行存款(欧元户)人民币11000元,欧元10000;8月20日收到上年预付德国公司材料欧元100000并已验收入库;8月25日购欧元150000支付德国公司,购汇支付人民币1480000元。除此外,本年未发生外币业务。试编制有关外汇收支业务的会计分录。(8月20日基准汇率:欧元兑人民币971.38,美元兑人民币683.18; 8月25日基准汇率:欧元兑人民币975.53,美元兑人民币683.11; 8月31日基准汇率:欧元兑人民币970.48,美元兑人民币683.07;  12月31日基准汇率:欧元兑人民币965.90,美元兑人民币683.46) 
 1、收到德国公司材料并验收入库: 根据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100000×971.38= 971,380.00元,折合美元142185
 (1)、账务处理
 (2)外汇收支分录 借:原材料 971,380.00元    贷:预付账款(德国公司-欧元户) 971,380.00元 借:经常项目差额142185    贷:预付外汇账款142185 
2、购汇预付德国公司货款 根据当日即期汇率,折合美元216656 
(1)、账务处理 
(2)外汇收支分录 借:预付账款(德国公司-欧元户) 1,480,000.00元    贷:银行存款1,480,000.00元 借:预付外汇账款216656    贷:结购汇差额216656 
3、8月末,折算汇率差额: 预付账款(欧元户)余额人民币1,608,620.00元,外币欧元150000。假设不考虑外币存款影响,则当月汇率差额:1,608,620.00-150000×9.7048=152,900.00元。 
(1)、账务处理
 (2)外汇收支分录 借:财务费用 152,900元    贷:预付账款(德国公司-欧元户) 152,900元 借:汇率折算差额22384    贷:预付外汇账款22384 注:折合美元汇率差额为152900÷6.8307=22384 
4、年末外币折算:假设9-11月汇率均未发生变化,则12月31日预付账款汇率差额=50000×9.7048-150000×9.659=6870元。 
(1)、账务处理
 (2)外汇收支分录 借:财务费用 6,870.00元    贷:预付账款(德国公司-欧元户) 6,870.00元 借:汇率折算差额1005    贷:预付外汇账款1005 注:折合美元汇率差额为6870÷6.8346=1005 
 根据上述,当年该公司外汇收支项目及美元金额如下: 
预付外汇账款=-142185+216656-22384-1005=51082 
结购汇差额=-216656 
汇率折算差额=22384+1005=23389 
经常项目差额=-142185 
试算平衡=(预付外汇账款+结购汇差额+汇率折算差额)-经常项目差额  =51082+(-216656)+ 23389-(-142185)  =0

7.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是什么?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现汇支付购买对价) 外资外汇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投资者自行提交或其委托他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包括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结汇用途等股权购买金结汇申请方面的内容和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委托境内法人或境内个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2、以境内合法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对价款的,提供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资金划入中方账户的入账证明;以境内合法所得非货币财产支付对价款的,提供股权出让方出具非货币财产已交付证明文件(跨境换股除外)。
3、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变更后的外汇登 记证。
4、股权转让协议。
5、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决议。
6、商务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是什么?

8. 外汇管理收支两条线

关于对外汇管理以收抵支/留存境外/以人民币(外币)收取(支付)本应以外币(人民币)
以收抵支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逃汇形式的变体。
  一、再次申明一下个人观点,我国实行外汇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收支两条线”,贸易项下的收入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以收抵支的,特例如“进料对口”“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项下实行的是差额核销,其他项下的的收汇如果擅自以收抵以肯定会导致核销存在差额;
文件依据:国发[200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收支管理的通知
(四)完善加工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按不同方式对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对口进料加工的收付汇经外汇局核准可以抵扣,其他进料加工一律实行全收全支,不得将料款在境外进行抵扣。
  加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逆差状况
  (一)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监管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办法,完善售付汇管理,规范售付汇凭证。旅游、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加强行业管理,要将收汇和结汇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外汇指定银行要加强对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的真实性审核,严禁不合理的外汇支付。企业要严格遵照规定,及时足额收汇,不得将外汇滞留境外和私自抵扣。
  二、再举两个法规则来验证一下“收支两条线的”观点:
  汇发[2001]3号《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来看:
  2、旅行社接待外联团组入境旅游收取的外汇,不得以收抵支结算团费,不得擅自将外汇截留境外。
  汇发[2004]104号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跨国公司从事外汇资金内部运营,应当坚持全收全支原则,不得自行抵扣、冲销境内外应收与应付款项,不得自行轧差结算。
补充,新旧外汇管理条例对这个问题的变化:
96版:第九条 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擅自存放在境外。
08版: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也就是说,从外汇管理的基本法而言,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收支是要分别独立的调回境内或汇出境外,不得轧差清算,更不得滞留境内(境外)。
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例子如:《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试点企业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用途和相应的出口报关等信息,由境内结算银行将上述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第四条,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在法规有明确允许代收代付的规定中,关于 《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不多的有明确规定的文件,但仅限于特写的跨国公司/且资金对象是非贸易,仅此而已,贸易项下,除了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之外,并未多见。
人民币代垫款收付问题
文件:《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2008年53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条款内容含义和适用原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9号)
建议一:放宽一些背景真实需求合理的代垫款项收支
按照《条例》第40条第及59号第2条相关规定,不得收取以人民币垫付的外汇款项:
[quote]第四十条“等非法套汇行为”包括违反规定以人民币支付应当以外汇支付款项的行为、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境内款项由对方付给外汇的行为以及境外投资者未经外汇局批准以人民币在境内投资的行为。[/quote]
[quote]二、外汇局适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等逃汇行为”、第四十条“等非法套汇行为”、第四十三条“等违反外债管理的行为”、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按照《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的规定,逐级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quote]
但实务中以下实际收汇业务有真实性背景,却无法办理收汇。
1、境外投资方转让其对境内企业股权给境外其他企业,转让收益来自于境内,应该缴纳外国企业所得税。
但因为此境外投资方在境内没有账户,因此其缴税过程只能通过境内投资企业代理办理。此处涉及到以上提到的境内企业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境内款项由对方付给外汇的行为。目前似乎没有正常合法的方式进行此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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