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硕士申请上海户口

2024-05-13

1. 211硕士申请上海户口

本市有住房、职业资格、紧缺人才、进外工作经历、这些都是增加日后申报上海户口的有利因素。

目前71分,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1、你所在单位(注册在上海)开具的证明。 
2、你的大学毕业证,网上应能查询,不能查询的,应有学校开具的证明。 
3、个人的纳税单。 
4、个人的购房或租房合同。 
5、个人的体检报告(上海市定点医院)。 
6、中级职称35岁以下,高级职称45岁以下

211硕士申请上海户口

2. 硕士研究生能否申请户口转入上海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可以优先办理落户的条件: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3. 硕士留学生怎样在上海申请户口

有三条途径:
一、有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你申请“引进人才类居住证”,在上海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后,可以居转户。

二、有沪籍配偶,婚后满10年可以迁户口到上海。

三、属于11类紧缺人才,可立即入沪。
http://hi.baidu.com/mh1954/blog/item/946552f415e5f1cd7831aa75.html
http://hi.baidu.com/mh1954/blog/item/f21226d3c945ccd3a144dfc7.html

硕士留学生怎样在上海申请户口

4. 上海往届硕士落户要多久

法律分析:从开始累计到落户流程结束,顺利的话,8个月左右。
累计6个月,第7个月提交审核,审核1-2个月,流程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 上海放宽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条件

一、上海应届硕士毕业生直接落户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华业生进沪就业申情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这也就是说,今年上海各研究所、高校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将不再有学校的区别,不需要打分,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不仅应届硕士毕业生条件放开,对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来说,落户机会同样放开,《通知》在"重点区域引进人才"中提到,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届本科生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落户。根据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大学名单,在沪“双一流”大学包括了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华东理工、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15所高校,二、总结一下要点:1、今年所有在上海高校就读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毕业可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2、在六所本科学校(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东师范大学)就读可以直接落户的基础上,新增在沪的双一流学校的本科应届生且在五大新城和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单位工作的(宝山、金山重点转型地区),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3、应届生72分打分落户体系中,单位要素分值比重增加由5分增加至7分;新增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范围内的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要素分3分;4、其他应届生落户政策不变:符合博士应届毕业、外省高校的“"双一流”应届硕士生可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或者满足72分打分政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也可以落户上海!而且实际执行中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华业生也是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的。三、需要注意以下这里此项落户政策必须是全日制,非全日制无法参考。非全日制如何通过应届生落户呢?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在学习在读时间段内,必须要没有社保和个税问题,还要满足不是定向,不是派遣原则。分数需要满足72分才可以。但是可以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基本没有。教育部门就曾经发布过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招生公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很少会有非全日制学历可以满足不是派遣这个要求,目前还没有可以申请成功的案例,所以想要通过应届生落户这个问题,那就不要选择非全日制。如果是非全日制本科或者硕士学历,建议选择才引进的方式落户,这种方式不用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只要入职重点机构,本科毕业工作已经满两年,硕士已工作满一年,按两倍缴税,同时还符合满足重点机构紧缺的职位条件,就可以申请落户通道。更多疑问,欢迎关注“吴清在上海”公众号。上海落户、学历提升、职称、教育升学问题不是难题。法律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根据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上海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且2021年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若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上海市户籍。

上海放宽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条件

6. 上海放宽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条件

上海放宽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评分办法再次调整,上海应届生落户政策又一次放宽——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6月28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附件中,《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一同公布。

《办法》显示,2022年标准分为72分。
不过,《办法》提出,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而2021年公布的户籍评分办法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对比可知,今年,不需要打分、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的政策范围扩大至“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7. 上海放宽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等。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等。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一站式出国留学攻略 http://www.offercoming.com

上海放宽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条件

8. 上海户口问题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