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法律服务合同怎么写

2024-05-11

1. 股权转让法律服务合同怎么写

出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法律服务合同怎么写

2. 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什么
1、法律顾问包括专项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聘方建立法律纠纷预防机制、及时处理已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与聘方相关部门协作与配合。2、具体为: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等等。
二、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
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
1、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依法为客户提供建议或者为客户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客户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
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代理客户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三、律师法律顾问的行业范围有哪些
1、为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2、为聘方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3、为聘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4、协助聘方开展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5、应邀为聘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6、向聘方提供有关法律信息7、代聘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8、接受聘方委托,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资信或可行性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9、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10、参与聘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11、参与处理聘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12、优先接受聘方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股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该怎么写?

股权转让 委托 代理 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 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的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委托标的: 2、转让底价:人民币元(下称委托标的总额)。 3、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4、委托事项的完成:乙方依据甲方委托的事项,在买受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确认书、付清款项,即为完成委托事项。 5、委托的其他事项:(1)(2) 第二条甲方承诺 甲方委托乙方出让项目的股权权属明晰,无任何瑕疵,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转让,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对本合同标的所涉及的一切资产状况债权、 债务 、人员安_等问题均按确认后的资产转让协议处理。 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转让的 委托合同 ,否则有次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 1、费用:乙方按甲方委托标的成交总额的%,收取差旅费等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在委托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万元前期费用,余款在甲方与买受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时一并付清。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委托标的转让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转让事宜所需的所有材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4、应积极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合理需要,为现场察看,资料查阅提供方便; 5、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6、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_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现转移,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权限要求和期限完成委托事项。 3、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_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合同解除 和 违约责任 : 1、除因不可抗力事由外,提前提出 解除合同 一方应按委托标的总额的%向另一方支付 赔偿金 。 2、若甲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支付_乙方的委托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 本 合同履行 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 1、合同标的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买受人各自承担。 2、甲方委托股权转让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 连带责任 。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一时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我们可以通过股权转让书的方式将股权进行转让也就是买卖,一般投资人持有股票分为两种情况,长期持有和短期买卖。无论出于何种投资想法可能都有转让的一天,而当我们想转让自己的股权并委托他人代办的话,这个时候就应该写一份 股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 书了。

股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该怎么写?

4. 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法律分析: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 请律师代办股权转让需要多少费用

每个律师收费标准是结合律师自己的阅历、办案经验、以及案情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考虑的,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同,因此,可以和你要找的律师协商收费。本案按照沈阳律师收费标准,收费24000元。 附件: 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  (2015年8月24日经沈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业收费标准。 第二条 凡在辽宁省登记设立在沈阳市范围的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用,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事务所不得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除本标准规定外,律师事务所不得低于政府指导价和行业指导价最低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五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参照本标准与委托人自愿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和方式。但律师服务收费中国家发改委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标准最低标准收取律师费的,由沈阳市律师协会及其他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查处。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标准,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本所的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方法,并将本所收费标准报沈阳市律师协会备案。 律师事务所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所的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一)提供法律服务预计耗费的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委托的承办律师执业经历和业务水平; (四)律师的社会信誉、职称级别和工作水平 (五)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 (六)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七)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八)案件标的价值的大小; (九)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 第八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期间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中国收费和协商收费等方式。 第九条 期间固定收费是指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虽然涉及财产关系但不考虑财产价值仅根据工作量确定费用的法律事务,如代书、代办、见证、项目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第十一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按照案件争议标的额、项目涉及的争议标的额或交易额为收费基数,按一定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计价方式。按标的数额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和项目,包括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第十二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以与委托人协商的方式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各类法律事务。采用计时收费的,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计时工作清单。 第十三条 风险中国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他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方式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条件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目标或效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实行风险中国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中国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支付时间。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不得实行风险中国收费: (一)刑事诉讼案件,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除外; (二)行政诉讼案件; (三)婚姻、继承案件; (四)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 (五)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第十五条 协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各类法律事务协商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双方的委托中国合同中明确载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时限、条件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律师服务费收取的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因律师过错或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双方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凡承办有关机关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不得向受援助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 律师事务所不得以争揽业务为目的,通过减免律师服务费实施吸引委托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实行价格联盟的垄断行为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活动应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名录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中国人。 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基准收费标准为300元/次; 会见被侦查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按照本标准侦查阶段规定的50%执行。 2、中国申诉和控告,基准收费标准为8000元/件; 3、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中国人(指刑事部分)基准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含申请取保候审)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8000元/件; (3)审判(一审)阶段8000元/件,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 4、中国重大、复杂、疑难刑事诉讼案件或因难度高、地域跨度大等原因,可在不高于基准价10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下浮至50%。 (二)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中国人。 基准收费标准为500元/件,上浮或者下浮不超过50%。 (三)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国家赔偿案件的中国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中国人。 1、涉及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7%,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收取; 2、涉及争议标的在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6%; 3、涉及争议标的在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4%; 4、涉及争议标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的3%; 5、涉及争议标的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不超过争议标的的2%; 6、涉及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5%,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四条 采取行业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名录,律师事务所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以参照下列标准: (一)中国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10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8%;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 00万元)为6%;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6)1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5%。 (二)中国行政诉讼案件 中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中国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中国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中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民事部分参照中国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部分参照中国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四)中国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律师费按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律师费可以适当酌减。 (五)法律咨询 1、每小时100—50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8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财产标的额0.7%收费,最低收费200元。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的案件可以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二倍且不低于20,000元收取律师费。 (六)非诉讼业务收费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的标准,可以参照中国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并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0%收费;按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2000元/小时。 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参照以下标准收费: 1、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建议书、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律师意见书的,参照中国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3)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按财产标的的2.5%收费,但最低不低于4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 (1)按合同标的收费,但每件(次)不低于4000元 。 (2)合同标的比例收取律师费(累加收费): 10万元以下4000元; 10万—50万元为;3%; 50万—100万元为;2.7%; 100万—500万元为;2.4%; 500万—1000万元;2.1%; 1000万—5000万元;0.9%; 5000万元—1亿元;0.5%; 1亿元以上;0.2%; 3、公司改制 按所涉及的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累加收费): 100万元以下;100,000元; 100万元—500万元;5%; 500万元—1000万元;3%; 1000万元—5000万元;2%; 5000万元—1亿元;0.9%; 1亿元以上;0.2%; 4、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参与破产程序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 5、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9%—1.5%收取律师费。 (七)行业指导价名录下的服务项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风险中国收费。 第二十五条 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增加收费,一般应在收费标准规定的5倍以内进行协商。 (一)下列刑事案件一般可确认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被告人被指控触犯2个及2个以上罪名; 2、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3、集团性犯罪; 4、犯罪次数三次以上; 5、数额较大; 6、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二)下列民商事、行政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2、取证困难、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 本标准由沈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本收费标准自2015年月日起试行。 附:本标准部分速算方法 1、第二十三条(三)速算方法(含本数) 不足42900元    收取3000元 10万元以下    标的额×7% 50万元以下    标的额×6%+1000元 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4%+11000元 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3%+21000元 1000万元以下    标的额×2%+71000元 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0.5%+201200元 2、第二十四条(一)2速算方法(含本数) 不足50000元    收取5000元 10万元以下    标的额×10% 50万元以下    标的额×8%+2000元 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6%+12000元 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5%+22000元 1000万元以下    标的额×3%+122000元 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5%+272000元 3、第二十四条(六)2(2)速算方法(含本数) 10万元以下    4000元 50万元以下    标的额×3%+4000元 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2.7%+5200元 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2.4%+7900元 1000万元以下    标的额×2.1%+22600元 5000万元以下    标的额×0.9%+158000元 1亿元以下    标的额×0.5%+360000元 1亿元以上    标的额×0.2%+650700元 4、第二十四条(六)3速算方法(含本数) 100万元以下    100000元 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5%+100000元 1000万元以下    标的额×3%+180000元 5000万元以下    标的额×2%+270000元 1亿元以下    标的额×0.9%+809000元 1亿元以上    标的额×0.2%+1402000

请律师代办股权转让需要多少费用

6. 委托办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一、委托办理股权转让
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委托人股权比例及出资资金:。
受托人:,身份证:,地址:。
委托人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年月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二、注意事项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7. 委托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一、委托办理股权转让
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委托人股权比例及出资资金:。
受托人:,身份证:,地址:。
委托人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年月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二、注意事项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委托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8. 股权转让律师函应当如何写

一、 股权转让 律师函 应当如何写    股权转让律师函   _______:  _______ 律师 事务所受_______之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就关于将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给予_______,并协助其进行 股权变更 事宜,郑重致函于你:   (一)基本事实   你与_______ 离婚纠纷 一案,经_______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认可并签收了调解协议。现《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关于关于将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给予_______,并协助其进行股权变更事宜你尚未履行。  为协助你履行该项调解书内容,特提供法律依据及律师建议如下:   (二)法律依据   1、《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涉及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中以一方名义在 有限责任公司 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 证据 ,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 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 强制执行程序 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律师建议   1、你可与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告知其他股东关于《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争取获得股东会同意,购买涉案股权或进行变更登记。  2、为了尽快平息该案对双方的影响,请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妥善处理此事宜。  特此函告!  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案中就 股权转让律师函 ,主要含括基本事实与法律依据,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依据,律师是否能够找准法律依据是衡量律师函作用的标准之一,否则律师函有名无实,并不能让对方予以配合。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事件中,一定要咨询资深律师,否以防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