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存量债务是什么

2024-05-11

1. 政府存量债务是什么

政府存量债务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一)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确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将甄别后的政府存量债务逐级汇总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偿债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二)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三)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处置到期存量债务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应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地方政府应指导和督促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对确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偿还债务。对确需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协议约定,作出妥善安排。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和连带责任人要按照协议认真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时限,按时还本付息,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确已形成损失的存量债务,债权人应按照商业化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政府存量债务是什么

2. 政府存量债务是什么?

政府存量债务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一)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债权人与共同协商确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将甄别后的政府存量债务逐级汇总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偿债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二)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三)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处置到期存量债务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应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地方政府应指导和督促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对确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偿还债务。对确需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协议约定,作出妥善安排。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和连带责任人要按照协议认真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时限,按时还本付息,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确已形成损失的存量债务,应按照商业化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3. 存量政府债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进行逐笔甄别。其中:
(一)通过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
(二)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如义务教育债务。
(三)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如土地储备债务。
(四)项目有一定收益但项目收益无法完全覆盖的,无法覆盖的部分列入一般债务,其他部分列入专项债务。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第五条 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存量政府债务是什么

4. 存量政府债务具体有哪些

存量政府债务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
地方政府行使政治、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形成的债务。
是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是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二、企业贷款属于融资吗
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三、购房者是普通债权人么
购房者是普通债权人。如果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法院已裁定上述内容,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届时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债权。普通债权人是指拥有无担保公司债权的人。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本息没有直接的财产担保,一旦公司破产或清理,普通债权人只能行使索赔权,索赔顺序位于担保公司的债权人之后,因此损失往往最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
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

5. 存量债务是什么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存量债务是什么

6. 存量债务是什么意思

存量债务就是在某一时点上测度的,其大小没有时间维度,即存量债务就是增加的债务、积累的债务,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债务的总和。【拓展资料】存量债务的分类:1.地方政府和需要国家经费进行补助的事业单位所举债的债务。2.融资平台因为参与公益性的项目举债,需要依靠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3.融资平台在承担一些公益性建设的项目举债,能通过其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依靠自身的收益来进行偿还的债务。4.融资平台在承担一些竞争性的项目建设而举债的债务。在上述的分类中,有三类都是属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对于此类的存量债务需要在清理核实后,将清理结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汇总,最后上报给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存量债务需要要明确偿债责任,没有获得批准是不能擅自改变原有债权的关系,也不能将偿债责任转嫁给他人。存量与流量的划分,对于理解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及其特征和作用至关重要。例如在财富与收入这两个经济变量中,财富就是一个存量,它是某一时刻所持有的财产;收入是一个流量,它是由货币的赚取或收取的流动率来衡量的。存量与流量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流量来自存量,如一定的国民收入来自一定的国民财富;存量又归于流量之中,即存量只能经由流量而发生变化,如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靠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七条:【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7. 什么是存量债务

存量债务就是在某一时点上测度的,其大小没有时间维度,即存量债务就是增加的债务、积累的债务,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债务的总和。
存量与流量的划分,对于理解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及其特征和作用至关重要。例如在财富与收入这两个经济变量中,财富就是一个存量,它是某一时刻所持有的财产;收入是一个流量,它是由货币的赚取或收取的流动率来衡量的。存量与流量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流量来自存量,如一定的国民收入来自一定的国民财富;存量又归于流量之中,即存量只能经由流量而发生变化,如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靠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

什么是存量债务

8. 什么是存量债务

法律分析:存量债务就是在某一时点上测度的,其大小没有时间维度,即存量债务就是增加的债务、积累的债务,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债务的总和。存量与流量的划分,对于理解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及其特征和作用至关重要。例如在财富与收入这两个经济变量中,财富就是一个存量,它是某一时刻所持有的财产;收入是一个流量,它是由货币的赚取或收取的流动率来衡量的。存量与流量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流量来自存量,如一定的国民收入来自一定的国民财富;存量又归于流量之中,即存量只能经由流量而发生变化,如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靠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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