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2024-04-29

1.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

内容
会计档案的内容一般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内容。(2)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2.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归档责任人: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怎样规定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怎样规定

4.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5.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

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等。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6. 会计档案范围包括

会计档案的类型: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7.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资料归档范围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资料归档范围如下: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档案局,新疆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对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促进会计上作为单位经济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己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的要求。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在总结《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会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1999年1月日起施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资料归档范围有

8.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凭证账簿

包括。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