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部门法?

2024-05-16

1. 什么是部门法?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
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部门法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在法理学上,法的部门的划分主要是依据两个标准,一个是调整对象,一个是调整方法,前者是主要标准,后者是辅助标准。

部门法学的历史沿革
在西方,古罗马帝国时期就有了公法学和私法学的划分,但还不是现代科学意义上的部门法学。随着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刑法、民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相继从简单商品经济时代的“刑民不分”、“诸法合体”中独立出来以后,逐渐地形成了相应的宪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学。
到20世纪20年代,经济法学开始萌芽、产生,20世纪50年代以后,形成了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新的部门法学。

什么是部门法?

2. 什么是部门法?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是部门法。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军事法。
在法理学上,法的部门的划分主要是依据两个标准,一个是调整对象,一个是调整方法,前者是主要标准,后者是辅助标准。

法律部门
宪法: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
除了宪法这一主要的、居于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的法律。

3. 和部门法对立的是什么法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你的问题似乎是认为,可以把法律分为XX法和部门法两类?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理解就错误了。
(一)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一般分类是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1、国内法与国际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国内法是由特定国家创制并适用于该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法。国内法的主体一般为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国家只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成为主体。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由不同的主权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确认的,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国际法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或范围内,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以及由一定国家参加组成的国际组织,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2、根本法和普通法 
这是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所做的分类。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职权等内容,在一个国家中占据最高法律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根据。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它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根本法比普通法更为严格。 

3、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所做的分类。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4、实体法与程序法 
这是按照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实体法是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的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所做的分类。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的法,主要是习惯法。

和部门法对立的是什么法

4. 什么叫做法的部门

部门法或称为法的部门,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全部实定法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5. 部门法有哪些 ?

我国的法律体系分为八个部门法,即宪法、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讼程序法。
在这八个部门法中,每个部门法还有若干个分类。以行政法为例,在行政法部门中,有17个分类,即1.内务、行政、司法;2.监察、人事;3.民政;4.宗教;5.档案、保密;6.教育;7.科学技术;8.文化、传播;9.医药卫生;10.工商行政管理;11.国有资产;12.物价;13.交通、通讯;14.电力、机电;15.计量、标准化;16.海关;17.出入境、进出口管理。

部门法有哪些 ?

6. 部门法是如何划分的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军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7大法律部门构成: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以及程序法部门。

其概念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在法理学上,法的部门的划分主要是依据两个标准,一个是调整对象,一个是调整方法,前者是主要标准,后者是辅助标准。

7. 部门法是如何划分的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两个:
第一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它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每个法律规范的制定都是对于某一社会关系的规定,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社会关系的种类繁多、领域广泛,但是它们又各具特征,因而就可以区别,就可以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种类不同作为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第二,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仅利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来划分法律部门,不能全部解决法律部门划分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一些法律很难按社会关系予以划分,于是需要用法律调整机制也就是指包括整个法律调整系统的结构、功能、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发生作用的过程和方式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另一个标准。

部门法是如何划分的

8. 部门法的概念

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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