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助学金有什么用

2024-05-10

1. 保险的助学金有什么用

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1]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五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另外,根据2010年12月22日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员基本养老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为缓解价格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基本带来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提高到3000,惠及43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20%。”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第七条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第八条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第九条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第四章申请与评审第十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一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第十三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第十四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第五章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第十六条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第十七条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第二十条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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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助学金有什么用

2. 儿童助学基金保险是怎么回事

具体的险种,基本各家保险公司都有,所有教育储蓄类的险种中,主要分为两类: 
1、是传统教育年金保险,比如18岁(一般是上大学的年龄)开始每年领取,连续四年结束。还有到25周岁,领取保险金的,这样险种领取金额固定、保障明确。 
2、是市场目前较热的万能险、或投联险,这一般是一个终身寿险和投资帐户的组合,寿险部分缴费期限保障期限一般也都是终身(好似等同缴费一年保一年,也就是意味着保障这点上随时终止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过寿险部分所占比例非常小,大部分是用于投资帐户(注意,如果年龄较大,则寿险保障成本就较高了,这样进入投资帐户比例相应减少,所以我们一般不建议年龄较大者购买万能险),而对投资帐户保户可以自由支配,可以领取可以追加等,这样对于使用用途和方式就非常灵活,很多父母给自己投保这样一款万能险,到孩子特定的阶段(如大学、婚嫁等)一次性全部领取,或部分领取,同时自己还可继续投资使用作为养老准备,非常灵活。注意的是万能险有一定投资风险,其所谓的保低收益,仅指投资帐户,而所缴保费要扣除初始费后剩余才进入投资帐户的(投资帐户还要定期扣除寿险部分的保障成本、管理费等),特别前五年扣除初始费比较高,如基础保费,第一年初始费高达50%,逐年降到第六年的5%,也就是第六年才是有效投资的开始,因此一般至少需要十年以上持续投资才显效果,或者是大额缴费,要远超过基本缴费(因为超过基本缴费以上部分初始费很少的,这样进入投资帐户的实际比例就大了)。总之是缴费时间越长久缴费金额越大才越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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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什么是助学金

美国联邦助学金最常见的三类
  联邦助学金(Federal Student Aid)是对于在合格的高等院校注册上学的学生支付学校开销方面提供的财务支援。高等院校包括4年制或2年制公立或私立高教学校、职业专科学校或商业专科学校。学校开销包括学杂费、食宿费、书本和学习用品费、交通费等。多数的联邦助学金是依据需要而设置的。联邦助学金最常见的有三类:奖学金、贷款和工读金。 
  一,奖学金(Grants) 
  奖学金是指不需要偿还的助学金。一般而言,奖学金是给大学部学生的,奖学金数额依据需要、入学开销和入学身份而定。 
  1,联邦“佩尔奖学金(Pell Grants)”是联邦助学金的基础。此外可以加上其他的联邦或非联邦助学金。这奖学金一般只给尚未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学生。 
  2005-2006学年的联邦“佩尔奖学金”数额从400美元到4050美元不等。发给的数额决定于“预期家庭出款数(EFC)”、上学费用的多少、是否选足学分、是否全年上学。这奖学金学生在一个学年里只能得到一次。 
  2,“联邦补助教育机会奖学金(Federal Supplement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Grants;FSEOG)”:这奖学金是每年由教育部拨给参加这计划的大学,再由大学的助学金办公室(Financial Aid Office)管理的。大学用完了每学年的拨款,教育部不会在同一年再增拨。因此越早申请大学,获得的机会就较大。发给学生的数额从100美元到4000美元不等。这奖学金的数额决定于学生申请入学的迟早、上学费用的多少、学校所获拨款的多少和大学的助学金办公室的政策。它通常发给财务特别困难的大学生:“预期家庭出款数(EFC)”最低的学生。 
  二,贷款(Loans) 
  贷款必须付息偿还。大学生和研究生都可以贷款,学生的双亲也可以贷款支付财务上不能自立的大学生。最高的贷款额决定于学生在校的时间。“联邦斯塔弗德贷款(Federal Stafford Loans)”是借给学生的。PLUS loans是借给学生的父母的,它有两种: 
  1,“直接贷款(Direct Loans)”或“联邦威廉·福特直接贷款计划(William D。 Ford Federal Direct Loan Program):由合格的学生或学生的父母在参加那计划的高校直接向联邦政府借的钱。“直接贷款”包括“斯塔弗德直接贷款(Direct Stafford Loans)”、“PLUS直接贷款(Direct PLUS Loans)”和“直接重族贷款(Direct Consolidation Loans)”。 
  “2,联邦家庭教育贷款(Federal Family Education Loan;FFEL):私人贷款公司所提供的贷款,但那贷款获得联邦的担保。FFEL包括“FFEL Stafford Loans”、“FFEL PLUS Loans”和“FFEL Consolidation”。 
  “联邦帕金斯贷款(Federal Perkins Loans)”是由参与计划的高校向最需要低息贷款的学生提供的。这贷款必须偿还学校。大学生最高可借4000美元,研究生6000美元。 
  贷款还有津贴的和无津贴的之别: 
  有津贴的FFEL Stafford Loans或直接贷款:数额在2625美元到8500美元之间。贷款必须偿还。借贷的学生至少要有6学分的课。在学生上学期间,教育部为学生付利息。 
  有津贴的FFEL Stafford Loans或直接贷款:数额在2625美元到18500美元之间。贷款必须偿还。借贷的学生至少要有6学分的课。贷款者在贷款未清偿时期要负责付利息。 
  三,工读金(Work-Study) 
  工读金是大学生或研究生在学校工读赚的。工作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工读酬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读金没有年度最高额或最低额的限制。

什么是助学金

4. 助学金是什么

助学金是一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方式。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5. 助学金是什么

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助学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高校提出申请,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工作,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给受助学生。

助学金是什么

6. 助学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7. 助学金是啥

国家大学生助学金不要还。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免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助学金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是啥

8. 什么是助学金??

助学金是对于在合格的上学的学生支付学校开销方面提供的财务支援。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关于助学金的其他规定。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