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减少成本?合理的避税应该不违法吧,都有哪几种表现形式呢?

2024-05-11

1.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减少成本?合理的避税应该不违法吧,都有哪几种表现形式呢?

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张小姐透露,他们在审计外资企业的时候,常会遇到一些利用现有中国税法不健全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中,就遇到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部设在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这家企业“长亏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贷款高利率 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 

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资产评估提高折旧 张小姐曾遇到过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在华子公司因为要与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所以也要同时评估其在华房产。这也是外资一种避税的有效方法。如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的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地建公司 记者还从一位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过的陈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他们那里曾经也采用过相同的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其他方法层出不穷 外企避税另一主要手段是利用关联交易,高进低出。这种手段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另外,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也向境内外银行借大量资金,利用税前列支利息,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税收制度不够完备,地区间、部门间的不协调,是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专家指出,应从税法和征管两方面完善和加强现有税收体制。首先,现行的涉外的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着和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税收设置,为合法避税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大空间。只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法和严格征管,在反避税上从根本上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否则,现在两套税制,随意性很大。 

其次是征管方面。在征管手段上要跟上计算机的信息控制,另外也涉及到出口退税和骗税问题,要求海关、外贸部门和税务机关三方面能够迅速信息相通,这些方面和国际上都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减少成本?合理的避税应该不违法吧,都有哪几种表现形式呢?

2.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减少成本?合理的避税应该不违法吧,都有哪几种表现形式呢?

避税是指纳税人以不违反税法规定为前提而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不同于逃税漏税是不违法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避税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避税手法有投资方案避税法、转让定价避税法和成本避税法。 当然这些在操作起来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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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如何合理的避税

  逃税是违法的,但避则有所不同。
  对餐饮行业,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初创的小型餐饮企业来说,纳税往往是一个难题。就算是听过诸多的节税筹划,却不知自己该进哪个门、走哪条道,甚至于哪部分行为属于节税筹划,哪部分行为属于违法的偷漏税行为都分不大清楚。其实节税筹划就是一层窗户纸,捅开了并没有什么难的、
  减轻利得税的策略
  1有限公司成立“无限公司”来减税
  由于有限公司的税率17.5%比非有限公司的税率15.5%高2%。因此,以公司注册的酒店可将有限公司溢利转往非有限公司,可以较低税率计算利得税。
  2由公司承担个人支出可减税
  这种增加开支的手法在一般中小型公司最常用,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法。所以适合餐饮行业借鉴。餐饮公司须证明支出不是税例所指的私人家庭支出,应做妥雇佣合约、董事服务合约,以证明该等支出为公司必须承担的支出,以赚取课税收入。
  减轻薪俸税的策略
  1为员工提供住所
  根据税务条例,由雇主供给免费的或低于市值的住所,只徵收总收入10%作为应评租值。若雇主提供酒店、旅馆或宿舍作寓所,而不多于两间房,则以8%计算,若是一间房间的寓所,则以4%计算。
  如果市值租金高于薪金收入的10%,雇员可在受聘时与雇主协议,由雇主支付寓所租金,而薪金则适当调低。对雇主面言,薪支负担不变,但雇员可因此而减抵薪俸税的负担。
  所以如给员工提供住所租金,可减免部分税款。
  2.转售股票认购权
  根据税务条例,任何人在职位上或受雇中获得公司股票认购权,关在行使、买卖或转让该权利时获取利益,是需要缴纳薪俸税的,该利润是以在行使该权利时的股票市值减去认购权的成本及行使时的认购价计算,或在以转让时所得的报酬减去认购权的成本计算,
  如果酒店为激励员工有股份的员工,员工可在行使该权利前,以低价将权利转让与亲友,然后由该人行使该权利以助减低税额
  3为提供员工福利及设施
  由雇主提供的雇员福利,除非能转化为现金值,否则不会被视为课税入息,根据税务条例,只有上述的房屋津贴、旅游津贴及股票认购权及一些可变为现金的福利如礼券才能豁免徵税
  因此作为企业可尽量提供服务给雇员,即提高雇员福利设施,而不大幅加薪使员工多缴税款,一般免税的福利为:
  为员工提供免费膳食,但不能是可转售的餐券
  为员工提供车辆与雇员使用,但不可再租予他人使用
  为员工安排提供免费医疗福利
  员工可以使用企业拥有的家俱和住宅设备
  员工可以使用企业所聘用的佣工
  员工可以使用企业所缔结合约提供予雇员的公用福利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等
  为员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予员工的子女
  4 可扣除的支出及折旧
  可以将薪水转化为有关支出,但必须有合理的纪录和发票
  由于有限公司为独立的法律个体,因此薪俸税纳税人可将其入息转移到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扣除合理开支后付税。但须注意成立及维护有限公司费用关不低廉,纳税人家小心衡量。
  减轻物业税的策略
  成立有限公司以拥有出租物业有限公司可获得较大的费用扣减和折旧免税额扣除,又可免缴物业税。
  以上答案可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企业如何合理的避税

4.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节税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节税?合理避税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精心安排,有计划低减轻或者控制税负的筹划活动,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想要合理避税节税,就应该紧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小编整理了几种方法望采纳: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节税
1.组建形式变更节税。
企业组建过程中,往往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在不同的选择方式中,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往往能从中获得不同的利益,这利益之中就存在税收收益的问题。所以企业的顶层设计非常重要,关于如何通过企业顶层架构设计如何节税,可以在线咨询客服。

2.通过财务筹划达到节税。
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以减少其纳税义务。比如转换经营方式,转移定价法等
3. 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奖励返还政策
有一些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性质,看看能否享受。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优惠、四大行业的加计抵减、部分行业的即征即退等等。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地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税收优惠地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60%~85%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纳税大户,一事一议,扶持最高可达:85%;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3.16%;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为1%,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总的来说,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加强财务管理,同时,通过对一些选择性事项的把握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来达到降低企业综合税负的目的。
4,企业合理避税就是紧跟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1、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每月开票金额小于10万元的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普票)。
2)小微企业每月开票金额小于10万的免收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普票)。
3)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接触企业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否则就背离了这篇文章的初衷与本意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6.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5种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

企盈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董事长何明涛倾情讲解

7.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健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

  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企业合理避税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按时足额交纳税款。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

利用政策合理避税
  1、巧用税率差异实现定价转移所谓定价转移,指企业通过寻找利率低于所在地区利润的企业合作,通过双方协商,以低于市场的转让价格,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2、巧用费用分摊实现合理节约成本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企业应尽可能提早把其他费用,如机器折旧费用、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交通费用等摊入成本,因为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纳税基数就越小,从而能达到最大限度避税的目的。

  3、巧用时间差增加流动资金在资金紧缺的时候,中小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销商商量,通过提前开出下个月进货发票的方式,达到多抵扣销项税,多给企业留出资金的目的。

民企合理避税方法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她是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注册到“宝地”。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4、做管理费用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7、从销售下手。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汽车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台汽车,收入20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300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8. 企业如何避税

一、转移股利收入,挂往来账

  总裁学习网分享,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将股利不作投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应付账款”。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购入B公司面值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另支付手续费8000元。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A公司将取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应付款”中以备以后挪用。

  二、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处理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的赔款、罚金、滞纳金等各种罚没收入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有的企业为了将罚没收入挪作他用,便虚挂往来账户。

  如:企业向不履行合约单位收取罚没收入8万元,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却虚挂往来记入“其他应付款”。

  三、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账或跨期入账,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账,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四、出售股票收益,用于职工福利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账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有的企业为了弥补职工福利费的不足,便转作职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由于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支出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者授意财务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20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其他应付款”账户转入“应付福利费”账户,而不通过“投资收益”来处理。这样企业既虚减了利润,同时又逃交了应交纳的所得税。

  五、截留联营利润,发放职工奖金

  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协商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利润隐匿在联营单位。同时授意联营单位将联营利润由“应付账户”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以后,该投资单位根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职工超税定额的工资及奖金。

  六、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入联营投资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账。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双方协定,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资本。

  七、转移营业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销售税金。而经营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将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售价200万元,成本120万元。双方结算后,企业本应作为收入入账,同时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并按规定交纳产品的销项税金及附加。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直接将收入200万元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核算。同时结转成本时,冲减了“营业外收入”。结果使得企业少计交增值税80000元(令进项税为210598元),少计交城建税5600元,少计交教育费及其附加2400元,对企业利润影响额为712000元,对应交的所得税影响额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34960(元)。

  八、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账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账没有设,为了贷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余,为了将利润控制在200万元,领导便授意将销售成本随意减少500万元,结果导致企业有500万元的销售成本未转销,使利润虚增500万元。

  九、没收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按年终实现的利润总额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200万元的物品。按制度规定,此损失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全部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使当年虚减利润200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十、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调整当年利润

  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均应列作营业外支出。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利润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5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厂长授意,财务部部门作了清理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60万,借记:累计折旧40贷记:固定资产100,于年末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60,贷记:固定资产清理60。结果导致企业虚减利润60万元,少交所得税19.8万元。


   十一、应收入的包装物押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借用或租用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证: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收款。

  如:某建筑公司购入沙子时,借入袋子的押金30000元,借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30000元,贷记:现金30000元,收回押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0000,贷记:其他应收款30000,从而将收回押金转作小金库,同时也虚减了利润。

   十二、转移正常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按规定,由于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及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停工损失也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某企业年终对机器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在停工期间所支付工人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所耗燃料、动力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共计20万元,企业全部作为非正常停工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使其对利润的影响额为20万元,对所得税影响额为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