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医保如何报销

2024-05-09

1. 武汉的医保如何报销


武汉的医保如何报销

2. 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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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增至90元此前,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为100元及以下的报销30%。新政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新政还规定,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50%提高到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由65%提高到7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比例不变,仍为8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6%、89%、92%。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增至20万新政提高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前,武汉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按照要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将提高到11万元。此前,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新政将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调整到20万元。新政提出,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武汉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住院10万元到20万元,个人支付4%,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个人支付2%。住院分娩:最高报销700元新政将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新政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最高也可报销90元。具体到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包括顺产、助娩产和剖宫产,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每次700元的标准支付。

3. 武汉医保怎么报销

一武汉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二武汉普通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92%,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3。6%;2、二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9%,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1。2%;3、三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6%,对退休职工可报销88。8%;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武汉医保怎么报销

4. 武汉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法律分析】:医保报销,购药、门诊和住院适用不同的医保报销规定。购药时,持卡人去医保定点机构买药,费用走个人账户;去门诊看病,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收费单据等原件,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住院时,先交存一定押金,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款项结算,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 武汉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项,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从50%起步。
把门诊小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这是一项新增的医保待遇。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在门诊开展的一些手术,也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参照住院报销管理。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慢特病的保障。
第二项,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化。
过去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第三项,是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武汉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6.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根据武汉医保局公告,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已经出炉,本文将为您带来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及报销比例,一起来了解。参加了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分为普通门诊待遇、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住院待遇。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办理了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还需持门诊治疗重症专用病历即可享受相关待遇。一、普通门诊待遇      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符合生育政策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普通门诊有关规定。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此项待遇的享受对象为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武汉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两病” 并发的月度支付限额为50元。四、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      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病种、支付比例及年度支付限额均按《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6号)规定落实。2019年将苯丙酮尿症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之内。      居民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病种为32个;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苯丙酮尿症支付比例为70%,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15万元不等。办理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和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的门诊重症病种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30万元。五、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大学生持身份证)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应医保基金负担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协议管理规定结算。武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图源:武汉医保)      1、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2、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      3、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4、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六、大病保险待遇      1、起付标准: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      2、支付比例: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
      (图源:武汉医保)

7. 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各地政策和报销比例均有所区别,具体需要以各地报销政策为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大致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 1、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退休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 3、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二、城镇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三、新农合医保: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7、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8.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24万)以内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2%(在职)93.6%(退休);2、二级医院基金支付89%(在职)91.2%(退休);3、三级医院基金支付86%(在职)88.8%(退休);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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