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主死亡其子女在二轮土地承包后陆续成家分户,老人生前承包土地该怎么分配,集体在确权时是否收回?

2024-05-10

1. 关于户主死亡其子女在二轮土地承包后陆续成家分户,老人生前承包土地该怎么分配,集体在确权时是否收回?

首先户主死亡后,第一继承人应该是配偶,第二继承人才是子女。
如果第一继承放弃继承,第二继承人才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继承人的户口在土地所在地,那么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土地和房产。
如果继承人的户口不在土地所在地,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但是不能继承土地。也就是说你可以进入房产居住,但是你不能重新在此土地上新建或者改建房屋。房子一但拆除,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关于户主死亡其子女在二轮土地承包后陆续成家分户,老人生前承包土地该怎么分配,集体在确权时是否收回?

2. 土地确权中整户消亡的农户,其亲属能继承吗?

  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
  1、土地都是不能继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3. 农村耕地承包户主死亡,需要更改耕地承包证的户主名吗?

需要更换承包证户主名字。
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制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需要有一个家庭代表,该代表就是土地承包的所谓户主,可以代表一个承包主体, 使承包合同的权利和承包义务,因此需要更改。

农村耕地承包户主死亡,需要更改耕地承包证的户主名吗?

4. 土地确权原承包人去世,而非农村户口的儿子可以继承吗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土地确权的原则与之是一致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5. 户口迁出本村,可以继承父母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土地经营权是不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而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

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如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户口迁出本村,可以继承父母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6. 田地承包还没到期,户主已经去世,我是唯一家庭成员,是否可以继续拥有田地承包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在承包期内,某家庭成员去世的,原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据此,你可以继续拥有田地承包权。但若你具有户口为非农户口等原因,依法不具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则不能拥有田地承包权。
属于以租赁等方式承包的土地,不属于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的土地的,不受户口等限制。

7. 农村田地承包权内,承包人死了,剩下的年限子女可以继承吗?

由于子女是农村户口的成员,他们可以在合同期内继承父母的土地,宅基地也可以继承。2018年,农村土地权利确认工作将基本完成,从现在起,农民值得种植的土地将有合法的“身份证”。农民种植和土地流转的经营权将受到法律保护。承包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征地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农民土地补偿费。非法占用土地将受到惩罚。

农村土地所有权只能在原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上确认。只要土地是合法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就与土地继承无关。根据土地的类型,有些土地可以继承,而有些则不能。例如,承包林地可以继承承包经营权,但从得分来看,耕地更复杂。从你的问题,你可以知道是土地可以参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所以它可以基本上锁定在农民的承包地。

耕地能否被继承取决于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有两种主要形式:家庭承包和其他形式的承包。后者可以继承,但前者不继承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许多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他们自己的土地不能被继承?主要有两个原因:如果承包土地归“家庭”所有,如果家庭中有人口,土地不会减半。有继承关系的人基本上是“土地的共同所有者”。当父母去世时,他们的孩子可以继续培养,不需要继承关系。

如果“家庭”的全部人口已经死亡,子女被分成家庭,那么来自土地的收入可以属于子女,但土地将由雇主收回并单独承包。此时,如果孩子最初没有被分配土地,而家庭仍在村集体中,那么他们有优先承包权。

农村田地承包权内,承包人死了,剩下的年限子女可以继承吗?

8. 我父亲是自己单户,1999年死亡,他的土地承包权是否能由子女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1、首先看当初承包时实际是以一户承包还是以两户承包的:
            如果是一户承包的,父亲的份额在承包期内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谈不到继承;
            如果是两户承包的,除林地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至期满外,其他的承包地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也就是现有地上物)。
      2、如果父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系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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