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2024-05-13

1. 社会保障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权益需要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加以维护。第二,社会保障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社会保障监督机制纠察。第三,社会保障实行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需要社会保障监督机制的观察和预警。

社会保障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2. 什么是社会保险监督

社会保险监督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部门、专门监督机关及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依法对社会保险事业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社会保险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
(2)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我国基金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是什么?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过去20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与基金行业的迅速发展,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出台的相关监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近百份,监管内容基本覆盖了基金公司业务经营与运作管理的各个方面。基金监管机构是证券监管机构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规范基金交易和运作、维护基金市场秩序并促进基金市场健康发展而设立的,它们对基金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基金监管机构依法拥有审批或核准基金的权利,对成立的基金进行备案,列‘基金管理人、基会托管人以及其他相关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企业倒闭购买保险的员工怎么处理保险
企业倒闭,购买保险的员工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出去。如果找到新公司,依法由新公司缴纳保险费。没有找到公司的员工,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以此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3. 什么是社会保险监督

我国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包含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七十六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第八十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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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保险监督

4. 社会保险监督是什么?

社会保险监督,指的是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专职监督部门以及利害关系者对社会保险管理者的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评审、鉴定,以保证社会保险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一、社保是否需要计提
社保需要计提。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类,个人部分的社保需要计提。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因各地政策不同有一定的区别,企业应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五险一金是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加住房公积金。
社保只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但五险一金还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也就是五险一金是包含社保的。
综上所述,社保与五险一金的区别在于,少了一个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险有什么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1、存在性质不同: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有经营性,以盈利为目的;
2、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管理部门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运营管理;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以投保所缴保险费多少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着眼于偿还。
三、公司监事责任有哪些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的义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督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单个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监督公司财产的运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的经济利益。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5. 所谓社会保险监督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监督是指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专职监督部门以及利害关系者对社会保险管理者的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评审、鉴定,以保证社会保险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所谓社会保险监督是什么意思

6. 什么是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般来讲,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同于国家对社会的直接管理,而是通过保险内在的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障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2、社会风险管理。风险无处不在,防范、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损失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偿,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4、社会信用管理。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7.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修订第2版)》内容简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高等院校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本教材共包括十一章内容。第一章为社会保障基金概述,主要介绍社会保障的含义、内容,概述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功能与特点,社会保障基金的种类等内容。 第二章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主要介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含义与特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主要途径、国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类型及其特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概况和趋势等内容。 第三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主要介绍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及其演变、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等内晷。 第四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主要介绍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各项目的支付与使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政策性建议等内容。 第五章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要介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含义、基本原则、重要性和必要性,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体系,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方式,社会保险基金经办风险与运营风险的监管等内容。 第六章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主要介绍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工具及组合、国外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现状等内容。 第七章为社会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主要介绍资本市场的主要概念、资本市场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关系、国际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等内容。 第八章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主要介绍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内容及原则、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统计制度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法律制度建设等内容。 第九章为社会福利基金管理,主要介绍社会福利的概念和内容,社会福利基金的含义、来源和作用,我国社会福利基金管理的发展,我国对社会福利基金管理的规定,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基金管理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章为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主要介绍社会救助基金基本概念、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内涵及意义、我国的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章为社会保障基金与财政,主要介绍财政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财政的职能、社会保障财政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社会保障基金与财政的关系、我国财政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与现状、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财政对策等内容。 本教材力图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来解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努力做到理论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编辑本段图书目录 第一章 社会保障基金概述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与功能 第三节 社会的保障基金的种类 第二章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含义、特点与途径 第二节 国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类型与特点 第三节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第三章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收入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 第四章 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各项目的支付与使用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概述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组织构建与监管内容 第三节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方式 第四节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风险与运营风险的监管 第六章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工具及组合 第三节 国外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介绍 第四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现状 第七章 社会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 第一节 资本市场的相关概念 第二节 资本市场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关系 第三节 国际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 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二节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三节 社会保险基金统计制度 第四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法律制度建设 第九章 社会福利基金管理 第一节 社会福利概述 第二节 社会福利基金 第三节 社会福利基金管理 第四节 我国对社会福利基金管理的规定 第五节 完善我国的社会福利基金管理 第十章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第一节 社会救助基金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概述 第三节 我国的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第四节 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第十一章 社会保障基金与财政 第一节 财政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与财政 第三节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管理的内容 第四节 我国财政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与现状 第五节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财政对策 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8.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社会保障管理是研究社会保障活动的合理组织及其规律性的科学,是公共经济与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管理必须遵循公共经济与管理规律,任何不顾实际情况,违反客观规律要求的做法,都会使社会保障事业遭受严重的损害。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是改革进程非常快,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在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方面,在吸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模式。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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