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024-05-10

1.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最新规定:
1、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3、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最新规定:
1、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3、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费

3.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最新规定:
1、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3、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 用及时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6‰比例 提取,专户储存。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三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 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 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 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5. 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
  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备注
  1	1000万元(含)以下	4%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2%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
  4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0.2%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安全资金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