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2024-05-10

1.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要职
法律依据:《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
(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2.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担任协会会长的。
  在《行业协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任职行业协会要职的基础上,初审报告在选举方式、任职年限、任职回避等方面进一步建议:会长、副会长实行差额选举;会长、副会长不得来自于同一企业;协会职员不得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有近亲属关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也不得有近亲属关系;会长任职年龄要有限制。

3.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法律依据:《某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三)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摘要】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哦,据相关资料显示公职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会长要职哦!【回答】
法律依据:《某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三)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回答】
还有需要辨别协会性质,如果是营利性协会则公职人员不能担任协会会长。在许多地方条例中对国家公职人员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参加行业协会,如违反后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需要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职务提供便利,更不得参与营利性组织。【回答】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4. 协会会长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法律分析:在这个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本行业的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要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5.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扩展资料:
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代表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6. 社全团体法人会长可以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社全团体法人会长不可以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特别明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摘要】
社全团体法人会长可以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社全团体法人会长不可以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特别明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回答】
那可以担任副会长?【提问】
和副秘书长?【提问】
这个应该可以兼任。【回答】
但是不能是另外一个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回答】
具体要看社团的章程规定。【回答】

7.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摘要】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提问】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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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