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都有哪些?

2024-05-08

1. 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1、企业员工工资、薪金支出; 国家对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新近支出准予计入据实扣除。2、企业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培训 教育 经费支出; 企业针对企业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员工培训教育经费按照标准扣除计入税前扣除项目,超过标准费用只能按照标准扣除,而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额进行扣除; 企业员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都有哪些?

2. 税前可以抵扣的项目有哪些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上述(1)、(2)已纳税金准予税前扣除。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二是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3)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收入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5.扣除的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3. 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有哪些

1、企业员工工资、薪金支出;
国家对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新近支出准予计入据实扣除。
2、企业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培训教育经费支出;
企业针对企业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员工培训教育经费按照标准扣除计入税前扣除项目,超过标准费用只能按照标准扣除,而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额进行扣除;
(1)企业员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PS:企业员工福利费所占金额较大所以允许多扣除。
(2)企业工会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PS:企业工会经费是作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即便企业没有工会组织此项经费也必须缴纳。且按照企业支出工资总额的2%向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缴纳工会经费,企业通常可扣除多少企业工会经费就缴纳多少钱,因为如果缴纳多了同样是需要进行纳税的。
(3)职工培训教育费,其中培训教育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若出现超额那么其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下一年及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此项费用不强制缴纳可选择性缴纳。
3、企业社会保险费;
其主体主要是企业针对员工缴纳购买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地区不同叫法不同,且与当地政策以及户口有关,如深圳在职人员,深圳户口需要购买综合医疗保险,非深圳户口则购买一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上所缴纳以及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符合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
主要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按比例扣除;
5、企业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7、业务招待费;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9、保险费;
10、租赁费;
11、劳动保护费;
12、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有哪些

4. 税前可以抵扣的项目有哪些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上述(1)、(2)已纳税金准予税前扣除。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二是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3)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收入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5.扣除的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5. 哪些费用可税前抵扣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本知识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确认应遵循哪些原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2、如何确定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是对经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二是实行提成工资办法的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并发放的提成工资,据实扣除;三是实行计税工资的纳税人,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统一为800元。其发放的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3、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弥补亏损有何规定?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在这5年内不论某年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4、税法对坏帐损失是如何确认的?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帐款,在税法上应作为坏帐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帐款。 

       5、坏帐损失的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按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税前扣除坏帐损失,必须按规定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具体可按以下原则进行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帐准备金。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减坏帐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帐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帐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经批准可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超过部分,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作纳税调整。计提坏帐准备的年末应收帐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帐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6、对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如何扣除? 

      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 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 通过一定的媒介传播。  

       7、如何进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8、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  

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的租赁费,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赁费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税法所指的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出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9、如何进行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的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10、河北省对企业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一)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按按实发工资数提取;  

     (二)执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的建筑安装企业和执行提成工资的饮食服务企业,按实发工资数提取;  

     (三)执行计税工资标准的企业,实发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实发工资数提取;高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计税工资标准计提。  

      11、对纳税人发生的捐赠支出如何进行扣除?  

      (一)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三)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12、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在遇到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时如何处理?  
  
      按现行政策规定,对一个企业可能会有减免税政策交叉的情况,具体执行时,要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哪些费用可税前抵扣所得税?

6. 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都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很多,它们的扣除项目各不相同。 对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实行定率相合的扣除方法,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率为20%;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采用定额扣除800元的方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计算企业所得税大致相同,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承包承租经营的应税所得,为经营收入额减去每月800元的费用。 就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而言,应税所得额为按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税前扣除项目有:按国家规定比例计提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省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7. 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有哪些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职工有病事假扣款、绩效考核扣款和公司对该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以罚款的,该员工任职或受雇所得就会相应减少,这部分扣款不构成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详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计算应纳税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后果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有哪些

8. 个税抵扣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个税抵扣条件
目前推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类专项附加扣除,都属于基本民生开支。
像在大城市工作的年轻人,基本会有房租、房贷等支出;而成家的中青年人群,基本会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
二、个税抵扣需要留存的资料
有以下几类需要留存资料备查的,并且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1、子女教育,如果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2、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的相关证书,应当留存相关证书资料备查
3、大病医疗,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4、住房租金,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5、赡养老人,需要留存备(非独生子女间)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6、其他信息通过跨部门的信息传输、比对,能很快确认填报信息的真实度。
三、个税抵扣项目具体有哪些
1、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
如果你家有孩子年满3周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或者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那么恭喜你,作为纳税人,你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想要自我增值,继续深造的,恭喜你,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你进行支持。
2、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如果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如果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城市的标准享受一定的住房租金定额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3、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年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在大家最关心的大病医疗方面,如果想要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