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2024-05-12

1.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2.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规定主要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是有非常多的规定的,对于公司方面颁布了公司法,跟着时代的变换公司法也有相应的更新。新的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公司来说肯定是好的事情,对于股东人数方面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根据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新《公司法》仍沿用之前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而在现实情况下,经常有股东人数超出50人的情形,依照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将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就突破了50人股东的人数限制。然而对于中小型规模的公司来说,将公司形式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会带来诸多弊端:
1、股份公司对财务状况公开程度要求更高,难于操作、不便于保密;
2、股份公司决策程序更为复杂,机动性差;
3、作为公司股东来说,限制更高,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因此,我们可以尝试用以下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1)股权代持。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让一部分人只出资做隐名股东,不做工商登记。但是,在股权代持操作中,要求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签订严谨而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并让公司出具凭证,以维护其自身的权益,避免股权失控。
(2)成立有限合伙。通过成立有限合伙,然后以该有限合伙的名义对欲设立的公司出资,该有限合伙只算作一个股东名额,这样可以避免股东人数超限。例如:现在有60人想共同成立有限公司,可以先让其中的11人成立有限合伙
A,再由有限合伙A与剩余49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
(3)股权托管或股权信托方式。这是按照托管或者信托的原理来操作,目前这种做法在我国实践中还不太多,但法律上也是合法可行的。出资人可以把出资和股权交给一个专业的托管机构、信托机构来代行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有不同的情况说明的,对于每一种类型的公司都是有不同的股东人数数量规定的。就比如说股份有限公司吧,一般股东都是两个人以上五十个人以下,这样规定可以有效的防止股东大会的召开不方便的问题,而且可以避免很多人多混杂的问题出现。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4.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是有非常多的规定的,对于公司方面颁布了公司法,跟着时代的变换公司法也有相应的更新。新的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公司来说肯定是好的事情,对于股东人数方面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根据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新《公司法》仍沿用之前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在现实情况下,经常有股东人数超出50人的情形,依照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将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就突破了50人股东的人数限制。然而对于中小型规模的公司来说,将公司形式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会带来诸多弊端:
1、股份公司对财务状况公开程度要求更高,难于操作、不便于保密;
2、股份公司决策程序更为复杂,机动性差;
3、作为公司股东来说,限制更高,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因此,我们可以尝试用以下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1)股权代持。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让一部分人只出资做隐名股东,不做工商登记。但是,在股权代持操作中,要求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签订严谨而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并让公司出具凭证,以维护其自身的权益,避免股权失控。
(2)成立有限合伙。通过成立有限合伙,然后以该有限合伙的名义对欲设立的公司出资,该有限合伙只算作一个股东名额,这样可以避免股东人数超限。例如:现在有60人想共同成立有限公司,可以先让其中的11人成立有限合伙
A,再由有限合伙A与剩余49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
(3)股权托管或股权信托方式。这是按照托管或者信托的原理来操作,目前这种做法在我国实践中还不太多,但法律上也是合法可行的。出资人可以把出资和股权交给一个专业的托管机构、信托机构来代行股东权利。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有不同的情况说明的,对于每一种类型的公司都是有不同的股东人数数量规定的。就比如说股份有限公司吧,一般股东都是两个人以上五十个人以下,这样规定可以有效的防止股东大会的召开不方便的问题,而且可以避免很多人多混杂的问题出现。

5.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具体有什么规定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有以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设立。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一、全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提醒大家的是,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了。
二、股权分配有什么方式
股权分配有种三种分配方式:平均分配、绝对控制、差异化分配股权。
1、股权平均分配意见不统一时决策效率低,优点就是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2、绝对控制优点在于决策高效,风险比其他两种方法更大;
3、差异化分配股权结合两种方法优点,目前市场普遍采用这种。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在注册资本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转让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三、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条件: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具体有什么规定

6.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有何规定?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按认购的股份计算;
2、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五十个,股份公司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设立。
三、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哪些?
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7.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是有非常多的规定的,对于公司方面颁布了 公司法 ,跟着时代的变换公司法也有相应的更新。新的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公司来说肯定是好的事情,对于股东人数方面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根据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新《公司法》仍沿用之前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而在现实情况下,经常有股东人数超出50人的情形,依照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将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就突破了50人股东的人数限制。然而对于中小型规模的公司来说,将公司形式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会带来诸多弊端:1、股份公司对财务状况公开程度要求更高,难于操作、不便于保密;2、股份公司决策程序更为复杂,机动性差;3、作为公司股东来说,限制更高,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因此,我们可以尝试用以下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1)股权代持。通过签订 股权代持协议 ,让一部分人只出资做隐名股东,不做工商登记。但是,在股权代持操作中,要求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签订严谨而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并让公司出具凭证,以维护其自身的权益,避免股权失控。  (2)成立有限合伙。通过成立有限合伙,然后以该有限合伙的名义对欲设立的公司出资,该有限合伙只算作一个股东名额,这样可以避免股东人数超限。例如:现在有60人想共同成立有限公司,可以先让其中的11人成立有限合伙A,再由有限合伙A与剩余49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  (3)股权托管或股权信托方式。这是按照托管或者信托的原理来操作,目前这种做法在我国实践中还不太多,但法律上也是合法可行的。出资人可以把出资和股权交给一个专业的托管机构、信托机构来代行 股东权利 。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 是有不同的情况说明的,对于每一种类型的公司都是有不同的股东人数数量规定的。就比如说股份有限公司吧,一般股东都是两个人以上五十个人以下,这样规定可以有效的防止股东大会的召开不方便的问题,而且可以避免很多人多混杂的问题出现。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规定是什么?

8.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