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9.21】

2024-05-15

1.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9.21】

 一、多项选择题
    1.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一/66)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参考答案 
    1.【考点】产品责任
    【答案】ABC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A项正确,当选。
    根据上述分析,法条中规定的销售者包括各级销售者,即本题中的零售商——某超市和批发商——煌煌商贸公司。B项正确,当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C项正确,当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批发商交付缺陷产品的行为,零售商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CD。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9.21】

2.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单项选择题【5.30】

 一、单项选择题
    1.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一/28)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参考答案 
    1.【考点】审计法的调整范围;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答案】B
    解析:根据《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该高速公路投资公司是某市的国有企业,属于审计范围。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是否事先通知,审计可分为预告审计和突击审计。《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突击审计主要用于对贪污挪用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的财经违纪审计,且需经批准,本题材料所涉及的情形为根据年度计划的例行审计,属于预告审计。B项正确,当选。
    《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局无须委托人民法院查询。C项错误,不当选。
    《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审计局无须委托税务局检查。D项错误,不当选。

3.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6.7】

 一、多项选择题
    1.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2014/一/69)
    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2013年出售该楼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参考答案 
    1.【考点】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答案】AC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由此A项合法,而B项的做法违反了法定的处分期限。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修建自住办公楼是合法的,而D项中的入股某房地产企业则是不合法的。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6.7】

4.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5.5】

 一、多项选择题
    1.昌昌公司委托拍卖行将其房产拍卖后,按成交价向税务部门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3年后,县地税局稽查局检查税费缴纳情况时,认为该公司房产拍卖成交价过低,不及市场价的一半。遂作出税务处理决定:重新核定房产交易价,追缴相关税款,加收滞纳金。经查,该公司所涉拍卖行为合法有效,也不存在逃税、骗税等行为。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一/71)
    A.该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B.该公司申报的房产拍卖价明显偏低时,该局就可核定其应纳税额
    C.该局向该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行为违法
    D.该公司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1.【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征收、法律责任)
    【答案】ACD。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处理,其属于税务机关。A项正确,当选。
    税务机关确定应纳税额时,应尊重市场行为形成的价格,纳税义务人以拍卖成交价作为计税依据,依法纳税后,该拍卖行为未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认定存在违法行为影响拍卖价格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原则上不能行使应纳税额调整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昌昌公司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才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B项错误,不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税务机关行使应纳税额调整权,应当受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关于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条件和期限的限制,因不能归责于纳税义务人的原因时,新确定的应纳税额,缴纳义务应当自核定之日发生,再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昌昌公司按期缴纳税款,也不存在计算错误等失误情形,更无偷抗骗税行为,稽查局加收滞纳金的做法违法,在税务机关无法证明纳税人存在责任的情况下,可参考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处理方式,另3年后,更不能加收滞纳金。C项正确,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加收“滞纳金”适用复议前置程序。D项正确,当选。

5.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7.31】

 一、多项选择题
    1.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14/一/71)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参考答案 
    1.【考点】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答案】ABCD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题中的外国人约翰2012年来到中国并一直居住在中国,迄今已超过1年,故应当就其境内境外全部所得在中国纳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本题中A项“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A项正确,当选。
    B项“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属于“财产租赁所得”。B项正确,当选。
    C项“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C项正确,当选。
    D项“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属于“稿酬所得”,都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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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7.31】

6.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8.29】

 一、多项选择题
    1.张某从某网店购买一套汽车坐垫。货到拆封后,张某因不喜欢其花色款式,多次与网店交涉要求退货。网店的下列哪些回答是违法的?(2014/一/66)
    A.客户下单时网店曾提示“一经拆封,概不退货”,故对已拆封商品不予退货
    B.该商品无质量问题,花色款式也是客户自选,故退货理由不成立,不予退货
    C.如网店同意退货,客户应承担退货的运费
    D.如网店同意退货,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
     参考答案 
    1.【考点】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7. 2020法考客观题【商法】-多项选择题【9.18】

 一、多项选择题
    1.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三/75)
    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
    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可回赎但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D.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
     参考答案 
    1.【考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利
    【答案】ABD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A、B两项正确,当选。C项错误,不当选。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D项的表述符合该规定。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D。
    相关知识点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以下两类权利:
    (1)自益权。具体包括:①分享基金财产收益;②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③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2)共益权。
    具体包括:①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③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査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④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0法考客观题【商法】-多项选择题【9.18】

8. 2020法考客观题【经济法】-单项选择题【6.7】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流动资金匮乏,一直拖欠缴纳税款。为恢复生产,该企业将办公楼抵押给某银行获得贷款。此后,该企业因排污超标被环保部门罚款。现银行、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均要求拍卖该办公楼以偿还欠款。关于拍卖办公楼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一/29)
    A.银行贷款优先于税款
    B.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
    C.罚款优先于税款
    D.三种欠款同等受偿,拍卖所得不足时按比例清偿
     参考答案 
    1.【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征收)
    【答案】B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税收优先权体现的前两个方面,理由如上所述;体现之三的理由:虽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也应上缴国库,但国家税收收入作为国库常态性、基本性收入,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税款的征收应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本题中欠税在先,抵押贷款在后,从上述税收优先权体现之二可知A、D两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从税收优先权体现之三可知罚款优先于税款的说法错误。C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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