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24-05-15

1.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 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北京公积金怎样提取

公积金提取有七种方式。

一、买房

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可见公积金的第一大用途就是买房。

买房提取公积金又分为:1、全款买房;2、商业贷款买房;3、公积金贷款,下面我们分别来说一下。

1、全款买房

全款买房即一次性付款购房。

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可提取公积金,但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

此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说你的公积金账户有35万元,但购房总额是30万元,不能将公积金全部提出,最多只能提取30万。

2、商业贷款买房

商业贷款买房,每年可提取一次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提取的金额同样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

此方式下,公积金提取可与还贷卡关联。比如说月供1000元,提取1万并与还贷卡关联,此后10个月小王不需要自己还贷款。

这种月冲方式提取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3、公积金贷款

据调查,超过60%的人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优势?

首先:贷款利率低。

举个例子,商业贷款利率为4.9%,而公积金贷款利率仅为3.25%。

比如说,小王买了套房,贷款70万,期限为20年。若用商业贷款来还,假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即5.39%),每月还款金额为4771.83元。
假如小王选择公积金贷款,同样的条件下,每月仅还3970.37元。与商贷相比,每个月少还800元,20年下来少还19万。
其次,公积金贷款比例高。

通常来说,首套房商业性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成,贷款7成;而公积金贷款首付仅为2成,贷款8成。

对于存款不多,又有刚需的年轻人来说,公积金贷款简直就是及时雨。首付比例低,贷款利率也低。

再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实际还款额较少。

根据规定,公积金由个人及单位共同缴纳。如果按照12%的缴存比例来算,月工资1万元,每个月公积金有2400元。

这就意味着贷款覆盖公积金后,实际还款额较少。(比如贷款5000,实际只需还2600)

二、租房

买房几乎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但是看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以及工资的原地踏步,很多工薪阶层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租房。

根据规定,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存缴地(既工作所在地)没有自住房、单位自建住房、团购房、拆迁安置房,且连续足额缴纳满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公积金也是有规定的:

以北京为例,租房每个月最多可提取1500元公积金,每个季度提取一次。如果每个月的公积金存缴额度小于1500,只有1000,那每个月么仅能提取1000。如果房租超过1500,也只能提取1500。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当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此外,建房人的的父母、配偶、子女同样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建设费用。

四、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

谁都不是药神,大病返贫是很多人生活中的真实写照。

对于大病而言,最好的抗风险方式是商业保险,提取公积金,实乃下策。

对与大病提取公积金来说:自己、配偶、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可以提取,而是国家规定的9类重大疾病,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主动脉手术等。

提取额度: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保险报销范围后,可提取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金额。

五、生活困难,低保提取公积金

对于生活陷入窘境,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来说,可以领取公积金来度过生活难关。

不过,在此情况下,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以10元位单位,提取金额不能超过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六、销户提取公积金

销户时,可提取全部公积金,全部哦!

以下情况可以销户:

1、离休、退休;

2、户口迁出本市;比如在北京打拼多年后,深感生活压力大,决定回老家创业。此时,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

6、死亡

这里要提示一句:公积金与社保缴纳联系密切,大家不要随随便便销户。

七、离职提取公积金

辞职了,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有要求哦,不是随随便便辞职就可以提取,辞职后没有找到新工作,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通过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短期内还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北京公积金怎样提取

4.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2006-03-3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 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第三章 提取额度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 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 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 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 贷款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 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 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 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 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 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 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四章 提取证明材料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 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 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 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 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 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 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 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 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 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 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 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 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第五章 提取程序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 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 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 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 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 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 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 额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 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 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本办法为准。

5. 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以下三种情况可由本人办理。
(1)缴存人变更个人信息(参见问题解答第78题)。
(2)缴存人将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或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转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缴存人个人办理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提取业务(参见问题解答第50题)。


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

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

6. 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是外地农业户口,离职可以提取,非农业户口不能提取。
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提取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储蓄账号到原单位申请提取。提取账户内单位与个人部分的全部金额。
2、 非农业户口职工仅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有外地单位为您建立新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可以把原账户转入外地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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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

8.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以下三种情况可由本人办理。
(1)缴存人变更个人信息(参见问题解答第78题)。
(2)缴存人将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或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转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缴存人个人办理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提取业务(参见问题解答第50题)。


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