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指的是什么?

2024-05-09

1. “两新”组织指的是什么?


“两新”组织指的是什么?

2. “两新组织”是指什么呢?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我搞“五个基本”工作时知道的,比如律师事务所就是两新组织。

3. 怎么是两新组织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一词,是上海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出现的一个新的词汇。其特点是,相对于“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群众组织”等词的概念,把范围缩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民间组织。除了包含根据法规合法允许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以外,还包含目前法律法规还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自发性的非政府组织和准民间组织。这对于党和国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新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怎么是两新组织

4. 两新组织是什么东西?干什么的?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5. 两新组织有哪些

  新经济组织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非公有制经济
  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个体经济
  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私营经济
  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经济
  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经济
  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
  8,个体工商户:   是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个人所有,雇工7人(含7人)以下,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形式,包括城镇闲散劳动力等自筹资金开业兴办,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工业,手工业,客货运输,商业,饮食,服务(包括修理)和房屋修缮等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农村的非农业个体经营者。   9,非公有制企业:   指在工商登记时登记为企业的,非国有或非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注意: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包含个体经济,非公有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10,私营企业:   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所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11,私营独资企业:在我国,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   1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的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5,合伙制企业:也称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出资者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6,股份合作企业:在我国,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7,混合所有制企业:指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经济中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经济,通过一定的资产组织形式,混合而成的所有制企业。   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其独资经营的企业,其与内地其他投资者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1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达到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比例小于25%的,归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建的企业。   24,外商独资企业:又称外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5%的股份有限公司。若外资的股本比例低于25%的,则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呀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两新组织有哪些

6. 两新组织是指什么?

两新组织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两新组织的意义:
两新组织其特点是相对于“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群众组织”等词的概念,把范围缩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民间组织。
除了包含根据法规合法允许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以外,还包含目前法律法规还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自发性的非政府组织和准民间组织。
这对于党和国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两新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7. “两新组织”是什么?

“两新”组织指的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包括: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新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公司、房地产经纪、公证业、会计审计统计咨询业、商业经纪与代理业、社会调查、其他信息咨询服务业等新社会组织。
拓展:
1、"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2、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3、新经济组织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两新组织”是什么?

8. “两新”组织指的是什么?

  两新组织,是指就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近年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蓬勃发展,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三拓展的要求下,两新组织党建要进一步推进须实现三个转变。
  由外部推动向内部驱动转变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刚起步时,依靠外部力量推动比较多。但外部力量是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的外因,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取得实效,要达到持之以恒,必须主要依靠两新组织内部的力量。内部的因素在外部条件的配合下共同把党建工作搞好。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工作目标是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两新组织党组织最贴近党员、群众,最能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心理需求和利益诉求,并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企业外的任何组织相比,它最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由它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比其他任何组织都更有效。
  现在各社区都有党建助理调研员,负责包括两新组织在内的整个社区党建工作,市、区也招聘了一批专职党群工作者进入楼宇开展党群活动。但是,实践证明,外派的党务干部和党群工作者没法进入两新组织的管理决策层,也就难以开展有效的党建工作。从实际看,很多两新组织对外来的党务工作者上门开展党建活动不了解、不理解、不接受,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做。这说明,仅有社区党建助理调研员和社区党群工作者这样一支队伍还远远不够,有必要有偿聘请两新组织内的党员中高层干部和企业的业务骨干为兼职党务工作者。
  实践证明:凡是两新组织党建真正搞得好,真正有特色有效果的园区和楼宇,都是由于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具有内在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由无为而治向三服务转变
  两新组织内部的党建工作是整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主体。但是,就目前而言,不少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存在两种倾向:一是党组织作用虚化,搞无为而治,认为党组织只不过是几个党员的简单集合体,党组织不需要也很难发挥在三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组织作用重心偏差化,认为党组织只要维护好服务好业主的利益就可以,至于对党员、群众的服务则是可有可无的。这两种倾向使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不能有效地实现由组织覆盖到建党目标的转变,是进一步深化拓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此,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必须实现由无为而治向三服务转变。
  为企业服务。两新组织内部开展党建活动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而要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就要使党建活动能够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要让企业主认为党建活动对于企业搞好经营、创造利润非常重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在两新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不仅不能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且还要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
  为党员服务。有党员反映:党员在民营企业是打工者,流动性强。为此,(党组织)要让党员有归宿感。让党员真正感到自己既是打工者,又是党员。要鼓励党员成才,鼓励党员竞争。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只有付出和没完没了的学习讨论,而是要在必要时能得到组织实实在在的帮助。
  为群众服务。两新组织内的党员要把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两新组织内的党员不仅自己要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完成企业交给的各项任务;而且,要团结企业内的群众,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中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和党组织要发挥沟通群众之间、沟通群众与企业之间的作用,让群众感到党员和党组织的存在,让群众从身边的党员和党组织那里获得信心与力量。这样,党组织对群众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就会增强。
  三服务的原则是党在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的基础。坚持了这个原则,党在两新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由各自为战向制度建设转变
  从整体上看,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还处于一个各自为战的状态。各自为战的状态固然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切实发挥每个党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丰富两新组织党建的经验,对推动今后的党建工作很有利。但是,不可否认,这样的各自为战客观上造成了认识和活动内容的不一致。
  首先是对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认识不一致。党组织的三服务应该是全面的,不仅要服务企业,还要服务党员和群众。有些党组织则认为,只要服务好企业,在工作岗位上把业主交给的任务完成好就可以了:有的党组织认为,服务群众是抽象的,可做可不做,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这种服务对象的不全面,就必然影响到党建工作的效果。
  其次是对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不一致。有的党组织不仅节日慰问,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联谊活动,而且通过淡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其克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甚至为下岗、失业党员牵线、搭桥,帮助其就业。有些党组织仅仅搞些联谊活动、节日慰问,认为党组织没有义务帮助失业的党员和群众,对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毫无疑问,这些不一致是造成当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效果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因此,从制度的层面对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规范是必要的。
  从制度的层面规范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至少包括两个层面的规范:第一层面,市、区和社区对其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服务。中央已制订了有关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内容的文件。各级地方党委和党组织要以这些文件为指导,制订具体的工作制度,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从财力上提供保障,从宣传上提供支持,从人才上提供支撑,确保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顺利推进。第二层面,两新组织内的党组织对所属党员、群众和所在的两新组织的服务。从整体上来看,两新组织内的党组织在服务党员群众、服务企业上参差不齐。为此,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要规范并提升到三服务的层次。而且,要以中央文件和各级地方党组织的意见为指导,制订党组织具体的各项工作制度。(